周克芹的长篇小说《许茂和他的女儿们》发表于1979年第2期的《红岩》杂志上,最初由百花文艺出版社1980年出版,并于1982年荣获首届茅盾文学奖。小说真切再现了1975年前后四川农村的生存图景,揭示了“文革”给乡村经济带来的灾难性破坏和对农民造成的严重精神创伤。在数量颇丰的“伤痕文学”作品中,它被视为书写“文革”时期“乡土伤痕”的优秀作品之一。 小说虽然是对“文革”极权政治下的乡土现实与农民生活的反映,但特别之处在于,“不醉心于对那个苦难年代中撼天动地、溅泪惊心的重大事件的直接描绘,而致力于对农村中普通人的普通生活的细致描写,从生活的丰富多样性的诸多侧面烘托出一个具体的历史时代来”①。的确,它没有正面描写“文革”中激烈的政治斗争,而是聚焦于一位老农民许茂的生活变迁及其女儿们在婚姻、爱情上的波澜。亦如周克芹后来发表的创作谈所言:“……是的,就这样决定了。只需把我最熟的几个生产队的百十户人家,稍加概括,即可以写成一部长篇。不是么?许茂是一个受人尊敬的、还有一些缺点的老头子,他一辈子养了许多女儿,女儿们个个都是挺能干的,可日子依然过得不如意,很痛苦,他没有一个儿子。他年轻时饱经沧桑,中年时有过一番雄心壮志……现在他的家境比别人也富裕一点,但他害怕回到旧社会去,他和他的女儿们,全是能人,个个都有自己的性格——这就构成了复杂的矛盾纠葛。”②正是通过许茂以及女儿们的爱情、婚姻这两个“剖面”,小说传递着丰富、立体的时代镜像。本文试图以此为切入点,拟进行再解读,探讨这部小说所蕴含的题旨。 一、国家权力与农民逻辑的张力问题 1949年后,在中国的乡村治理中,“中国共产党是依靠政策将亿万分散而又散漫的农民组织到政党和国家体系中来,对其行为加以规范,进行制度性整合的”③。政策是国家规制乡村社会的常规手段,代表着国家权力将国家意志传递给农民,将乡村及农民整合到国家体系中。比如,新中国成立后,国家就在乡村相继实施了土地改革、农业集体化、人民公社化等政策,即国家权力以实施集体化的国家意志,对中国乡村社会进行的全面而深入的改造。 当代表国家权力的政策输入乡村社会时,为保证国家意志落实到乡村,国家往往对某些行为予以允可,或者对某些行为禁止,这种规范行为边界的逻辑,被视为“国家逻辑”。但农民基于自我生存、传统积淀、心理惯性、村落文化、自然资源禀赋以及自身能力、性格的原因,亦会形成自己的行为方式,不妨名之为“农民逻辑”。当“国家逻辑”与“农民逻辑”之间产生张力与矛盾时,农民通常会依据自有逻辑,采取如高王凌所说的“反行为”——与国家政策规定相悖的“反道而行”的行为。“事实上农民远非如许多人想象的那样是一个制度的被动接受者,他们有着自己的期望、思想和要求。他们一直有着‘反道而行’的‘对应’行为,从而以不易察觉的方式改变,修正,或是消解着上级的政策和制度。”④在1950年代初的“农业合作化”进程中,那些在土地改革中获得土地,进而希望发家致富的农民,就对合作化运动表现出大量“反行为”的抵抗。“相对地说,中国合作化的完成,远比苏联合作化顺利,但是除了公开的叛乱,几乎俄国所发生的一切农民抵制形式——退社、减少生产性投资和活动的水平、屠杀牲畜、散布谣言——都在中国出现了,虽然较轻。”⑤对此,“十七年”时期的农业合作化的小说不乏有大量的表现,《三里湾》中的“范登高”在土改之后分了好地,就想着自己发家致富,对开渠、扩社之类集体事情从不上心,而是忙于买骡子,雇人进城贩货。《创业史》中的白占魁在赶农业社里的“官车”时,上大坡时也不肯下车。《山乡巨变》中的“菊咬筋”想着单干,因为担心自己与别人合伙喂养的黄牯要牵进社里,自己下足肥料的陈田与别人的瘦田搅和在一起。当然,在这样政治化的文学叙述中,书写“农民逻辑”的行为,最终目的是表明“国家逻辑”的正确性,然而不能否认的是,文本在反向推导国家逻辑“合法性”的同时,亦透递出“国家逻辑”与“农民逻辑”之间的裂隙与张力。 如果说“十七年”时期的农业合作化小说,表现国家权力与农民逻辑之间的张力,是“无心插柳”,那么周克芹则是“有意为之”。他更偏向于反思国家权力对“农民逻辑”强力切割所带来的危害——“我把自己多年来对农业问题、农民问题的思考,比较集中地写在了许茂老汉身上”⑥。正是通过对“许茂”这位老农形象的生动塑造,周克芹表达了国家权力与农民逻辑之间关系的深度思考。这种思考以“许茂的转变”为焦点而展开。 许茂在葫芦坝是深受敬重的庄稼人。就彼时乡村状况而言,许茂的生活条件已经相当不错了,他拥有与众不同的气派、宽敞的许家大院。虽然没有儿子,但九个女儿都很能干,三个女儿嫁到了外地,八女儿参军,在军事院校学习,七女儿在连云场供销社工作,九女儿是大队里的团支书,三姑娘性格泼辣,夫妻恩爱、家庭生活和美。唯一让其不舒心的是大女儿早逝,四女儿离婚。他还是一个勤勉、热爱土地的庄稼能人。“许茂这块颇具规模的自留地,不是一块地,简直是一件精美的艺术品!”⑦ 不仅如此,许茂还有“爱社如家”的过往,壮年时代的他,走在合作化的前列。回忆起合作化、高级社年代担任作业组长的那阵,如何费心经营集体农副生产,他还是十分感动。在他看来,土地改革使他获得了土地,实现了年轻时拼命都无法实现的理想;当家里没有劳力,土地无法耕种就要破产时,互助合作运动又及时解决了他的困难。正是因为土改、互助合作化政策所代表的国家权力,顺应了许茂的生存逻辑,故许茂充满热情地拥护,投身其中。 可是在小说叙述的1975年,许茂彻底变了。他由从前的充满热情、干劲,“爱社如家”转变为心灰意冷、自私自利,拒绝一切集体活动,对热衷集体事业的人更是看不惯。他拒绝把多余的房子借给政治上处于逆境的大女婿一家住。他斤斤计较,反对工作组住进自己家,工作组组长送给他一片药,都坚持给钱。在他眼里,忙于农业科研的吴昌全,就是一个大傻瓜。 许茂转变的深层原因究竟是什么呢?正如小说中工作组组长颜少春所说:“农民为什么跟共产党走呀——还不是因为党的各项方针、政策给农民带来好处……可是,后来这只船像搁在浅滩上,走不了啦!贫困像鬼魂似的跟着他们。特别是这些年来,党的政策总是落不到实处,想想嘛,在这种情况下,像许茂大爷这样的农民,他能不怀疑吗?能不想想自己的前程吗?”⑧许茂之转变,正是在农村实施极“左”政策的结果。在极“左”政策支配下的葫芦坝,集体的土地上的荒草都淹没了庄稼,高喊政治口号的人们,不仅不关注乡村里油盐柴米,反而想出种种“革命”的法子,不让乡下人过日子。为了生存,许茂不得不担惊受怕,先顾着自己。这也就不难理解,为何许茂在乡场上看见一个寡母,因等钱给小孩看病急于出售手里的一罐油时,他还是乘人之危,硬着心肠低价买下,转手又高价抛售。正是这种极“左”政策与极端化管理的国家权力,粗暴打破了农民正常的商品贸易,不但给农民生活造成了极端贫困,也侵蚀着乡村传统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