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秋时代(公元前770-公元前476)“文学革命”的概念,最早是由郭沫若提出的。郭沫若在《论古代文学》一文中特别强调两点: 一、第一次“五四运动”的时间和原因——春秋战国时代由于奴隶制度崩溃,专为贵族所有的知识普及到民间。 二、文化运动在文学上的反应——从《书经》《诗经》《甲骨文》《金文》证明春秋以前的文字均系古文言体,春秋以后变为焉哉乎也的语文体。(郭沫若《郭沫若全集·文学编》,人民文学出版社1992年版,第19卷,第265页) 郭沫若指出,春秋战国的文化变革是中国历史上第一次“五四运动”,起于春秋,止于战国,这次“五四运动”带来的变化是革命性的。文学变革是春秋时代社会和文化变革的集中显现,标志是春秋时代开始的新的“语文体”的产生。郭沫若说: 春秋时代的“五四运动”,同样发生于社会的转变。春秋以前的社会,系奴隶制,以后就逐渐转变为封建制度了。这种转变给予文化以极大的反应,遂促成春秋战国时代的百家争鸣,群花怒放。表现得最明显的就是文学。例如我们现在说用焉哉乎也作语助词的文字,叫文言文,用呀哪吗的作语助词的文字,叫白话文。但春秋战国时代,焉哉乎也的文字,就是白话文,而春秋战国以前,又另是一种文体。(《郭沫若全集·文学编》,第19卷,第266页) 文学是人类社会系统和精神世界中最敏感的部分。宗周灭亡,倾倒的不仅仅是一个王朝的楼台阁榭、庙堂宫殿,也有建立在这一基础上的思想理论和价值信仰。人的精神也由宗周时期的乐观自信,走向春秋《黍离》式的心理悲伤和精神忧患。经史学家们在《诗经》中敏锐地意识到“变风变雅”的出现,尽管他们的出发点是批判的责难的,但是文学的精神气象、意蕴等至春秋一变,却是不争的事实。在郭沫若看来,与“五四运动”风云际会、沧海桑田的剧烈变革一样,春秋时代也是一个惊涛骇浪、天崩地坼的时代。新思想剪断母体的脐带,一声长啼,充满生机;新文化冲破旧营垒的束缚,天高地阔,昂然挺立。春秋文学革命与“五四”文学革命一样,经历了文学从思想理论到语言形式的全面变革,完成了从旧文学到新文学的历史转折。郭沫若从语言革命切入春秋文学革命的分析,认为春秋时期新语体的产生是文学革命的主要标志。即从早期的旧体文言向春秋时期新体文言“语文体”转变,标志是之乎者也、亦矣焉哉等大量虚词的使用。 生动自然、语句清新、虚词灵活运用的新语体的产生是春秋文学革命的标志性成果。但是春秋文学革命的发生却不局限于语言的变革,而是包括叙事方式、精神世界、审美意蕴、艺术形式等方面的全面变革。《左传》是春秋文学的代表性作品,春秋文学思想与艺术变革的种种特点,在《左传》中都有明确的表现。与《春秋》“寓褒贬于一字”的含而不露的情感相比,《左传》则表现出鲜明的情感倾向和批判精神;与《春秋》“常事不书”的叙述方式相比,《左传》转向全景式的生活展现,不仅记录重大的历史事件,也注重描写看似琐屑的世俗生活;与《春秋》以描写天子诸侯形象为主的英雄式书写相比,《左传》更多地描写普通的君子形象,甚至生动地描写了一批小人物在历史演进中的作用;与《春秋》修辞的庄谨雅正相比,《左传》的语言则呈现出绚丽多彩、华丽富赡的艺术风格。《左传》代表了一种新的人文主义精神,一种新的审美风范,一种新的叙事方式,并为后世的中国文学开辟了道路。《左传》是春秋文学革命的代表性成果。 一、《左传》“自是一家书”与“《春秋》笔法”的文学超越 《左传》是以传《春秋》而得名的,依照经传关系,“传”依“经”而立,自然应该遵守“经”的原则与笔法。“《春秋》三传”中的《公羊传》《穀梁传》都严格依傍《春秋》,不离本事,在一字一句的蛛丝马迹间,推敲咀嚼,阐发大义微言。而《左传》虽然标明“《春秋》左氏传”,却在历史叙述、情感立场、人物臧否、语言风格、审美意蕴等多方面,表现出与《春秋》不同的思想倾向和艺术追求。正因如此,汉代在《左传》是否应当立于学官的问题上争论不休,公羊学家就攻击“左氏为不传《春秋》”①,汉以后的经学家也往往指责《左传》是“无经之传”②。晋人王接谓:“《左氏》辞义赡富,自是一家书,不主为经发。”③《左传》“自是一家书”,实际上就把《左传》与《春秋》区分开来,虽然二者之间有历史关联,但《左传》不是简单依傍《春秋》,而是有自己独特的思想和艺术追求。 清人朱轼谓:“《春秋》主常而《左氏》好怪,《春秋》崇德而《左氏》尚力,《春秋》明治而《左氏》喜乱,《春秋》言人而《左氏》称神,举圣人之所必不语者而津津道之,有余甘焉。”④这也就是说《左传》与《春秋》不是个别现象的差别,而是整体特色的差别。在“主常”与“好怪”、“崇德”与“尚力”、“明治”与“喜乱”、“言人”与“称神”等问题上,表现出与《春秋》在思想主张与艺术表现上的不一致。尽管《左传》遵循了《春秋》编年体的叙述方式,按照《春秋》的时间线索展开历史叙事,但《左传》并没有完全忠实于“《春秋》笔法”的叙事原则,一方面称颂“《春秋》笔法”,另一方面则在叙事、审美等多方面,另寻出路,别开生面,以文学记录历史,以艺术表现人物,实现了对“《春秋》笔法”的文学超越。 “《春秋》笔法”之说最早见于《左传·成公十四年》。对“《春秋》笔法”的认识,应该强调两点: 第一,“《春秋》笔法”的核心是“义法”,“义法”本质上是一种政治笔法。“《春秋》笔法”,又称“《春秋》义法”。自孟子以来一直以“义”为核心解释《春秋》,孔子所谓“其义则丘窃取之矣”⑤,道出了历史书写以“义”为最高原则的理想;今文学家认为“《春秋》重义不重事”⑥,道出了“《春秋》义法”的本质。“义”是对周代礼乐精神的坚守,是以历史记载体现政治态度的叙述方法。 “义法”的第一位不是历史真实,而是鲜明的政治寄托;不是将政治观点寄托于历史事实中,而是以政治观点统率历史叙事,以政治立场决定历史叙事方式。随之而来,就派生出“《春秋》义法”的另外两个原则:一谓“常事不书”。“常事不书”出自《公羊传》,是“《春秋》笔法”一个重要的体例。“常事”就是生活中没有特别意义的寻常事件。依照这样的体例,《春秋》记载的历史事件都不是“常事”。而“常事”与否,其标准并不是从历史意义出发,而是从政治意义出发。二谓“讳书”。“义法”还有一个书写体例是“讳书”,即所谓“隐”,特指一件应该载录的历史事件被部分或者全部隐藏。这种对历史真相部分或全部的遮蔽,是出于史官对客观历史事件的主观褒贬态度而有意隐而不书。董仲舒《春秋繁露·玉英》谓:“《春秋》之书事时,诡其实以有避也。其书人时,易其名以有讳也。”⑦“诡其实”,就是一种隐晦遮盖的记载方式。无论是“常事不书”,还是隐而不书,《春秋》都表现出“重义轻事”的倾向,思想取向是其历史选择的依据,因此这里的“笔法”,就是“义法”,是政治的笔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