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总体目标:“到二○三五年,各方面制度更加完善,基本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到新中国成立一百年时,全面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使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更加巩固、优越性充分展现。”[1]当今社会已经进入知识经济以及智能化的时代,大学具有的高新知识生产及创新型人才培养的重要地位和属性特征,这就决定了在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伟大进程及国际竞争中的最大挑战是高等教育的率先现代化。因此,高等教育现代化具有优先布局和抢占先机的极端重要性。 现阶段我国高等教育现代化的迫切任务,是实现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的“加快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实现高等教育的内涵式发展”。大学内部治理结构的科学性即大学治理体系的现代化是决定一流大学建设和大学内涵式发展的重要基础。 高等教育系统作为国家治理体系及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子系统,其实施机构的大学同样需要通过改革治理结构以实现治理体系现代化和提升治理能力,尤以在推进世界一流大学建设和实现高等教育内涵发展的关键阶段为甚。就世界一流大学建设而言,我国经历了1998年的“985工程”及“211工程”大学建设、2015年的“双一流”大学建设的两个阶段。在这两个不同阶段,我国大学的发展遇到两个不同的瓶颈。第一个瓶颈是在大学的“985工程”和“211工程”建设期间的“经费短缺”。该阶段我国主要通过加大投入解决大学发展的资金问题以根本改善大学的办学条件。第二个瓶颈是在进入“双一流”大学建设阶段,有利于“双一流”大学建设的制度供给和资源供给获得改善后,如何解决大学内部治理效率不高的问题。制度供给和资源供给只是“双一流”大学建设的必要条件,如果缺乏完善的治理体系和高效的治理能力,政府提供的制度及资源条件都难以转化为大学办学治校的现实效率,解决这一问题只有通过大学内部治理体系创新。 所谓大学内部治理体系,即大学内部组织及其权责的关系结构和运行程序,是决定大学兴衰成败的领导力,是决定大学办学治校育人效率的核心要素。大学内部治理体系是一流大学建设和大学内涵式发展的基础,对高等教育改革发展的得失成败具有决定性影响。所谓高等教育现代化,即以国际高等教育最高水平、最先进状态为参照的目标体系和追求,是具有时空局限性的相对概念,是未来某时期或现实高等教育发展的最高水平及最强综合实力状态的反映。高等教育现代化既是高等教育未来发展的方向和目标,又是高等教育发展的进程和状态;高等教育现代化始于国际竞争日益激烈和国家现代化发展的需要,同时,引领国家现代化发展并构成国家现代化不可或缺的基础。[2]高等教育的现代化涵盖高等教育普及化、高等教育高质量、高等教育终身化、高等教育信息化、高等教育国际化、高等教育治理体系的高效率等六大要素,其中“高等教育治理体系的高效率”是支撑高等教育现代化的基础。 二、大学内部治理体系创新的理论逻辑 为全面提高我国高等教育质量,建设高等教育现代化,大学的改革发展应遵循大学自身运行规律并以大学理性为指导,在理论指导下找到大学内部治理体系创新的方向路径。本文从大学组织理论、组织生态理论、复杂科学理论及系统理论来分析大学内部治理体系及其创新的必要性。 (一)关于大学组织理论之于大学内部治理体系重要性讨论 任何社会组织都是有目的存在,是“为了完成特定目标而设计的工具”[3]。具体言之,组织是特定集体行动必需的工具,“组织通过正式的角色和程序来强化组织惯例,当制度以明确、合法的条文形式出现时就有很强的执行力”[4],“在现代社会几乎所有组织的集体行为都发生在组织的背景下”[5]。大学亦是有其目的和目标的社会组织,与其他社会组织的不同,大学是高度理性的组织,大学的组织的目的及目标不仅是理性选择的结果,而且必须以理性建构大学内部包括人员、权责等要素合理配置的组织架构,从而高效达成其目的及实现其目标。大学是以知识资本积累和开发为目的的,以知识创新及人才培养为核心使命和基本职能的社会组织。简单的组织架构及简单管理结构无法适应大学这个复杂社会组织的管理,更无法激发大学在人才培养和知识创新中的创造活力以保证其在资源输入有限的条件下的活动效率和输出功能最大化。 (二)关于组织生态理论之于大学内部治理体系重要性讨论 相对于始于20世纪初的组织理论,组织生态理论的提出及其成熟要晚了七十多年。组织生态学(Organizational Ecology)是哈南(Hannan,M.T.)与弗里曼(Freeman,J.H.)于1977年率先提出,是“运用生态学原理与方法研究组织生态主体与各种环境要素之间关系”的一门新学科,它“考察各种组织生态环境及其构成要素对组织生态系统和组织生态系统中作为生态主体的人的影响”[6]。组织生态理论的前提假设是:任何社会组织设立是具有不同空间效应的生态化过程和制度化过程。组织设立的生态化过程主要通过分析组织生态位的重叠密度(在特定资源集合体中某一组织的生态位与组织种群中其他组织的生态位相互交错的程度),以及组织生态位的非重叠密度(组织种群中未交替密度的集合)与组织设立率之间的相互关系,以考察并决定组织内部的建构。一般规律是“组织生态位重叠密度(与组织设立率负相关)和非重叠密度(与组织设立率正相关)直接影响着组织设立的可能性和成功率”。具体言,“在拥挤的组织生态位内设立组织比在宽松的组织生态位内设立组织具有更小的成功率,因为高的组织生态位重叠密度意味着对资源的竞争更加激烈”,相反,“高的非重叠强度会降低竞争的潜势,增强合作的可能性,因而有利于促进组织的设立”。[7]组织设立的制度化过程则主要通过分析合法性、社会支持等因素对组织成功设立的影响,来考察并决定组织内部的建构。由于制度关系有利于为组织提供社会支持及合法性和有关资源,所以必要的组织规制对组织设立及其运作效率具有直接影响。由于“组织生态系统是一个由人、组织及其活动、环境共同构成的复合系统”[8],换言之,组织生态学研究的本体是社会组织,因此,组织生态理论对我们认识大学内部治理体系具有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