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图分类号]B08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0-7326(2020)10-0014-09 笛卡尔以降,如何在理性中消化基督教真理成为哲学的核心问题;而从康德开始,近世哲学家们也给出了无数的与基督教真理相并列的“真理体系”。但无论如何,这些真理体系共享了一种命运,那就是其与人的具体的生存经验的脱离。换言之,这些普遍、恢宏的真理体系并不关心人之生存的当下性和具体性。这种处境有其必然性。人之生存经验本就是在时间之中的,受制于具体的时机和处境的;但思辨的真理之所以为真理,就在于其不受制于时间和处境,即如何在理性中思维真理或无限乃是理性哲学的核心问题。 在后基督教时代,人的生存经验真的与无限、真理或永恒等问题宿命般地无关了吗?还是说,思辨真理体系下的经验乃是被思想构造所遮蔽了的经验,从而,我们可以从另外一条思路出发,重新在生存经验中审视真理和永恒问题?若是后者,我们该如何理解人的生存经验呢?它与基督教信仰究竟有无关系呢?①我们看到,正是在这里,理性哲学之后的思想开始兴起;也是在这里,齐克果和海德格尔两位思想家之间产生了分歧。前者借助于对基督教信仰的重新解释引入了生存中的“瞬间”问题,而后者则借助于对生存之“实际性—时间性”的考察达成了一种取代信仰的普遍化的分析。本文希望通过对“可能性”概念的辨析钩沉思辨真理体系的局限性,以及理性哲学时代之后如何言说真理与生存等问题,同时揭示齐克果和海德格尔在思想上的内在关联。 一、真正可能性的缺失:思辨真理体系的生存困境 在基督教传统中,真理(上帝)是信仰的对象,任何试图以理性认识真理的行为都被视为僭越。近代之于中世纪最大的突破乃是在于以(主体的)理性取代信仰,从而以论证理性的绝对性为目的。笛卡尔也是因为论证了意识的自我确定性,其哲学才被视为近代哲学的开端。因此,如何在笛卡尔式的自我确定性中构造理性的绝对真理体系就成为走出基督教、走进新时代的核心课题。 与信仰相比,论证理性之绝对性的起点应该是理性的认识功能。也就是说,如果说信仰是进入基督教真理体系的起点,那么认识应该是理性进入绝对真理体系的起点,因而如何理解理性的认识功能,即如何给出关于理性的知识就是新时代哲学的起点。康德对这个问题有着非凡的自觉。在《纯粹理性批判》的第2版序言和正文的起点之处,康德谈道:“对属于理性的工作的那些知识所作的探讨是否在一门科学的可靠道路上进行,这可以马上从它的后果中作出评判”;②同时,“我们的一切知识都从经验开始,这是没有任何怀疑的”。③ 在康德看来,能否批判理性认识功能所给出的知识乃是衡量形而上学体系之可靠性的标准。由于理性的知识都起源于经验,能否在严格的经验范围内说明或划定理性的认识就是衡量形而上学的真理体系的标准。根据对现象和物自体领域的划分,康德所给出的知识体系确实是理性的认识体系——这一点可以通过牛顿力学体系得到证明。但无论如何,在这套认识理性之外,康德承认,存在着实践的理性体系,即:认识理性无非切中物自体领域。这也就是说,物自体领域——当然包括曾经的上帝之存在和真理问题——本身不是人之经验的领域。因此,传统意义上的真理体系就不是人之经验的对象,而是从属于信仰和道德的领域。就前者而言,康德尚未严格执行笛卡尔所给定的以理性取代信仰的任务;而就后者而言,康德明显地对理性自身进行了切割,从而无法完成对理性之绝对性的论证。 仔细检讨康德的体系,我们会发现,对经验的界定是其不能完成理性之崇高任务的根源。由于康德式的经验以作为现象的对象的刺激,即以质料的被给予性为前提,因而经验就只能是近代科学所给出的科学式的经验——而非后来被澄清的现象性的经验。④与之相对,实践理性的对象和信仰的对象(上帝)就不可能是这种经验的对象。如果这两者不是“经—验”的对象,它们怎么对人产生作用呢?我们是如何在生存中与之有所关联的呢?也就是说,实践理性的对象与人的生存的具体联系绝不是通过“是实践的”就可以被解释的。正是因为看到康德思想的这种困境,黑格尔重新解释了经验概念。 在《精神现象学》的导论部分,黑格尔指出康德对认识的批判的荒谬性所在之后注意到,意识对对象的认识本就是在比较中进行的。也就是说,当意识意识到其关于对象的知识并不符合对象自身的时候,就必须改变其关于对象的知识,从而使其符合对象。而同时,对象也就改变了自己,“因为从本质上说现成存在着的知识本来是一种关于对象的知识:跟着知识的改变,对象也变成了另一个对象……意识因而就发现,它从前以为是自在之物的那种东西实际上并不是自在的”。⑤认识理性对对象的认识并非一次性就完成了的——好像康德所说的以概念形式一下子就框定了现象那样。相反地,认识实际上乃是在不断地调整自己的“眼光”中切中对象的。换言之,理性对对象的认识本就是有着时间性和实践性的。⑥ 根据黑格尔对经验的界定,认识乃是在时间和实践中不断向对象自身敞开的过程。在任何一个阶段,认识都“拥有”关于对象自身的知识,但它却永远不可能完全地占据对象自身,因为对象总是可以呈现另外一个样子。这也就意味着,理性对对象(或真理本身)的占据本就是在时间和实践之中的,因而经验无法宣称它“拥有”完全(绝对的)真理,(人类的)理性的真理体系也就是不可能的。但是,黑格尔并未停留于此。他注意到,认识的每一个阶段总是以前一个阶段为前提,因而也就受制于前一个阶段。从这一角度看,后一个阶段也就是前一个阶段的“必然的”发展。⑦因此,认识(知识)和对象自身乃呈现为一个必然性的系列(即意识形态的更迭)。由于这个系列发生于我们的意识中,对象的必然系列也就是我们的意识的系列,“就它(指存在——引者注)是为意识的而言,这种新出现的或新发生的东西只是一种对象,而就它是为我们的而言,它就同时又是一种形成运动……最后,当意识把握了它自己的这个本质时,它自身就将标示着绝对知识的本性。”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