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以数字经济为引擎驱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和产业转型升级的背景下,从复杂的知识互动到知识创造再到知识传播的过程,以知识折旧取代物质折旧的科技创新早已不是一场独角戏,“一个复杂的、相互作用的系统”推动创新的模式已经替代了传统的线性创新模式,成为影响整个社会知识网络传播的重要方式。围绕着创新制度的建设和政策的实施,以知识突变的创新方式取代渐变式创造、扩散的国家创新系统,对减少创新过程中的不确定性因素,缩短技术创新期限,通过应用新知识、新技术加快创新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提供了保障[1]。日本作为世界第三大经济体,战后凭借着强大的经济驱动力,先后以科技立国、知识产权立国、创新立国等举措不断提升科技实力。伴随着日本获诺贝尔自然科学奖项人数的大幅增长①、技术创新的世界影响力不断增强,日本国家创新体系将更加注重构建以市场机制为基础的制度创新,强化产学研用等领域的应用合作,为创新营造日趋优越的政策制度环境。日本在技术进步、制度建设以及推进全社会创新变革等方面值得其他国家学习和效仿,近几年,以提出“数据驱动”为特征的“超智慧社会(Society 5.0)”构想作为未来国家发展战略框架,与其国家创新体系的构建和采取的干预手段具有重要的关联性[2-3]。 本文在前人研究的基础上,从日本国家创新体系的特征出发,对影响日本国家创新体系的关键要素及各要素间的关联互动进行深入分析,系统探究日本国家创新体系的构建,为当前逆全球化思潮、贸易保护主义、强权政治兴起背景下,促进科技与经济的纵深融合,增加科技创新与产业变革的互动,构建更加开放的国家创新体系,推动建设创新型国家,提供重要的理论参考和现实借鉴。 一、日本国家创新体系的特征 日本的国家创新体系建立是以先进的组织形式和技术创新为基础,基于政府主导和企业利润驱动的突变式创新方式,运用系统方法论和技术经济范式的变革,将技术创新、产品创新、组织创新、制度创新与整个创新体系设计联系在一起,在消除原有技术差距的过程中不断调整和演变而形成的。因此,以政府为主导和支持企业通过创新实现盈利是日本国家创新体系的主要特征,并使其呈现出自封闭状态向开放过程转型,从而适应于更具活力的国家创新体系建设与发展。 (一)政府主导 制度经济学家克里斯托夫·弗里曼(Christophe Freeman)在其著作《技术政策与经济绩效:日本国家创新系统的经验》一文中指出,日本的技术创新领域能在较短时期内取得成功,并与多数实力较强的发达国家拉开一定的差距,不仅归因于创新投入的大幅增加,其主要原因还是离不开社会和制度变革所取得的巨大成效[4]。日本政府自战后采用引进模仿、消化吸收和自主创新的创新发展模式,鼓励并帮助国内企业有目的、有针对性地从欧美发达国家及地区引进各类先进技术,并对引进技术予以攻关、扩散、转化为现实生产力,以实现技术进步和经济腾飞[5]。进入知识经济时代,日本政府对重点科研方向开展自主性和独创性的基础研究,力图改进并提升现有技术,攻克高新技术的难点[6]并通过持续推行长期的创新发展战略目标,适时对产业结构进行调整,以此突破相关技术难题,加快推进创新体系建设进程。此外,政府还根据特定的发展阶段而采取不同的举措,促进科技界和产业界开展广泛而密切的交流合作,共同建立一种既面向未来又具有长效功能,影响与研发、投资、市场及产业结构变化有关的系统决策体系[7]。例如,日本通过政府的政策引导和推动,在信息产业、通讯产业、半导体产业和汽车产业等领域,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财力,以此实现关键技术和核心技术的突破,并依靠技术管理机制的相互作用,加大技术市场推广及扩散力度,形成复杂多元的技术创新体系。因此,通过政府为主导的创新制度联合产业(企业)层面的政策渗透,使得日本的国家创新系统在20世纪末成为全球最具效率的系统。 (二)支持企业通过创新实现盈利 日本是自然资源相对匮乏、自然灾害频发的国家,在战后推行贸易立国的发展策略,主要通过技术许可和技术引进,提高知识流入的数量和质量来推动技术创新。20世纪末,日本企业主要通过对外贸易组织(Japan External Trade Organization)的产业科学和技术机构(Agency of Industry Science and Technology)来获取、引进并利用国外新技术[8]。对于产业界中的企业经营者和所有者而言,关注企业长期生存和绩效,实现利润的增长才是企业经营的主要动机;获取高端的知识和技术,并通过知识创新和技术创新推动产业发展,成为产业技术创新的领头羊和先驱,是企业经营者和所有者在行业立足的基本保障。日本经济的高速增长、技术高频次的更替以及关联产业结构的迅速调整,为企业集团模式的发展提供了有利条件,与单独在市场或组织内部完成交易的模式相比,也无疑表现得更有效率。例如,在半导体产业,无论商业周期怎么变化,日本的大企业集团均能够提供22%的销售所得用于集成电路的研发活动[7]。一系列日本微电子产业中的大企业所具有的特殊优势仅仅是整个日本产业结构调整的一个缩影,在日本的产业结构开始逐渐向“集团交易模式”转变后,由此带来的竞争优势也是非常显著的。 (三)自封闭向开放转型 面对创新大潮和新兴产业革命的影响,知识生产从基础研究到应用研究的周期越来越短,自主创新和技术进步的生命周期亦呈加速度发展态势,关键技术的迭代与关键要素的定型并不一定伴随着劳动生产率和利润率的变化而变化,而是在价值实现上表现出更趋于多元化的进程,以此构筑更具活力的市场主体、更加包容的全球价值链、更具可塑性的商业模式、更加开放的产业生态系统以及更加“共享”的生活方式[9]。以“封闭性”为特征的日本国家创新体系阻碍了资源在组织间、领域间的流动,降低了资源配置效率,并面临着“开放性、兼容性、互动性”为特征的信息网络技术所引发的新技术经济范式的挑战,成为日本国家创新系统创新效率降低和经济形势长期低迷的重要因素[6][10]。基于数字经济、知识创造为主导的颠覆式或非连续性迭代创新的背景,在全球科技创新体系和全球科技创新中心加快建设的进程中,与此相关的创新活动和创新成果均非产出于日本国内企业或相关机构[11]。鉴于日本劳动力市场的非流动性及研发活动的封闭性等特点,日本政府先后在其具有较大竞争力的领域推出了各具特色的共同研究计划,以利于促进官产学研之间技术、信息等创新资源及要素的互动交流。共同研发制度的建立在一定程度上扩大了信息的传递范围,同时也降低了研究的成本,弥补了由于日本企业组织所遵守的审慎、保守与渐进式运作模式而带来的负面影响,在突变性创新活动中发挥了重要的作用[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