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的城市化进程逐渐加快,在大拆大建的旧城改造逐渐遭到社会相关利益群体否定的情况下,“文化导向的城市更新模式”逐渐被中国的许多城市效仿(何淼,2017:35)。2008年,国务院颁布《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将保存文物特别丰富、历史建筑集中成片、能够较完整和真实地体现传统格局和历史风貌、并具有一定规模的区域称为“历史文化街区”。挖掘历史街区的文化内涵,发展旅游业,带动经济增长成为地方政府开发历史街区的主要动力。遗憾的是,虽然历史街区改造打的是保护历史文化、延续城市记忆的“旗号”,但是经过改造后的历史街区却经常丧失了原来的“味道”(王婷婷、张京祥,2009:116-117;杨春蓉,2009:85)。而且,历史街区的改造也遭到一些局外的,以及曾经在此居住过的文保人士的批评,他们认为历史街区改造破坏了承载城市文脉和集体记忆的建筑。因此,文保人士积极呼吁保护老街区,利用各种途径阻止正在进行的历史街区更新改造。一个有趣的问题是,在这些由社会和文化精英所推动的保护运动及其相关研究中,街区普通居民的面孔是非常刻板和单向度的。文化保护研究者注意到民众漠视街区文化,只关心经济补偿,斥之为功利之众;都市运动研究者则聚焦于民众作为抗争者的向度。但是,这两种文本中的民众形象都倾向于基于精英主义的惯有思维而形成单一的民众形象及其认知。结合对H市W区一个历史街区改造项目的案例研究,我们试图揭示出,当我们批评民众缺乏行动和抗争意识,缺乏对文化的关注,将其贬低为“市侩”的时候,是否真的从居住者的主体性角度去理解他们在城市空间变迁过程中的选择、态度和感受?这种视角偏差是否使我们忽略了某些貌似保守的反应所具有的实践逻辑及其社会基础? 一、功利的和抗争的民众:简单化视角下的民众形象 相关研究中,研究者基于自身的问题取向揭示出比较单一和刻板的普通民众形象:功利的和抗争的。文化保护主义研究者眼里通常显示的是“功利的民众”。研究者认为,对于本地居民而言,街区的情感价值取决于“经济利益”。如果历史街区能够为居民带来经济利益他们就会在情感上对街区赋予很高的价值,如果不能,他们就会倾向于赶紧拆迁以获利离开,或者期待改建进而从中获取收益(毕凌岚、钟毅,2012:48)。这很容易得出类似结论,即历史街区中的居民人口素质低,对于保护历史街区的文化普遍较为漠视,只关注与自身相关的经济问题,比如与自身利益相关的交通出行、居住安全和生活设施问题,以及是否能够从拆迁过程中获取更多经济补偿(蔡天抒、袁奇峰,2017:118),因而在当地政府和开发商联合改造历史街区,破坏街区内的文化遗产时,当地民众并没有自下而上地组织起来抵制这种空间开发行为(袁奇峰、蔡天抒,2016:75-76)。普通居民甚至会认为,保护和规划历史街区是政府的事和自己无关,某些时候反而对历史街区内的保护建筑产生了怨恨,对于耗费巨资重建这些“破东西”很不理解,也很反感(尹海洁、王雪洋,2014:26-27)。与此同时,甚至对居民参与历史街区保护持积极态度的学者也强调,由于部分居民个体化的功利行为,再加上对历史街区的价值认识不足,导致历史街区遗产保护的原真性和完整性遭到很大破坏,因此需要加强社区居民的公民教育,培养居民对历史街区的主观认同感(钟晓华、寇怀云,2015:92-93)。总之,无论是由于居民的“素质”还是“兴趣”问题,一些研究者倾向于认为,居民普遍关注的是经济补偿等与自己利益相关的方面,对历史街区的文化保护缺乏正确认识。 这种观点不仅存在于学术研究发现之中,在我们所调查的H市历史街区文化保护主义者群体中也非常普遍。郑女士是一位为遗产保护积极抗争近20年的文保斗士,也是地方文化保护的领袖。她就认为,“文保靠发动群众是没有用的”。在一些文保人士看来,普通群众根本就不在乎什么历史建筑或不可移动文物,在他们眼里只有拆迁补偿,只要补偿到位,拆什么都和他们无关。甚至,另一位文保精英在谈到W区居民时内心充满了鄙视,认为这里的居民文化层次很低,心里总想着靠拆迁大赚一笔,内心贪得无厌。“W人”处于本地文化评价的底端,文保精英倾向于认为他们“思想”和“生活习惯”非常“小市民”。 “功利的民众”持有理性计算的思维,缺乏对历史文化保护以及为此进行反抗的意识和意图。当然,功利的民众可能是“沉默的”和“顺从的”,也可能会为了基于产权的经济利益而采取集体行动。这也就是都市运动研究者聚焦的所谓“抗争的民众”。这种分析通常预设了城市居民与城市开发之间的对立和斗争。就如增长机器理论(洛根、莫洛奇,2016)所预设的,在城市开发过程中地方政府-企业会因为增长的需要形成增长联盟,而民众则会因为拆迁补偿问题而形成反增长联盟(罗小龙、沈建法,2006)。而民众的抗争研究构成了中国城市研究的一条基本线索。在都市运动研究中,民众的抗议主要是因为民众自身的权益受到侵害,又找不到相应的申诉渠道解决而产生(沈原,2006)。研究者揭示出民众抗争的复杂策略,比如依法抗争(李连江、欧博文,1997),以法抗争(于建嵘,2004),依关系网络抗争(石发勇,2005),以理抗争(于建嵘,2006),以势抗争(董海军,2008),以身抗争(王洪伟,2010),以弱者身份抗争(董海军,2010)等。这种“抗争”视域关注的是民众与城市开发之间的冲突及其行动。最初,这些抗争主要表现在民众因补偿费用低和暴力拆迁而导致的抗议运动,其焦点在于经济问题。但是,在抗争过程中,焦点也开始从“功利的”经济计算和补偿合理性转向公民权相关问题,从简单的围绕产权的斗争转向围绕市民权利发生的社会运动(陈鹏,2009;郭于华、沈原,2012)。民众的抗议运动策略也发生了变化,比如有的集体行动开始运用文化话语来表达其诉求。“文化”具有赋权的可能,能够为特定社群提供抗争的资源来反抗权力(李艳红、杨梵,2012:168)。一般意义上,相对于普通民众,地方文保精英往往掌握着丰富的媒体资源,他们的文保行动更能获得社会的广泛关注(白红义,2017:89-93)。因此,抗争的民众借用“文化”保护的话语策略和文保精英联合起来共同应对城市更新也就成为常见的场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