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0年全线通车的滇越铁路,不仅是近代云南经济社会变化的重要影响因素,而且是法国在远东利益的重要组成部分。由于滇越铁路滇段的主权归属法国,收回路权一直是社会各界尤其是云南各界关注的重要问题,但在全面抗战以前,因受不平等条约的保护,加之该路僻处西南边陲,中国并未收回路权。全面抗战爆发后,由于时局剧变,国民政府于1940年9月10日开始控制铁路调度权,并于1943年8月1日正式接管了滇段铁路,事实上收回了全部路权。1946年2月28日,国民政府与法国签订了《中法关于中越关系之协定》,在法律层面收回了路权。 国民政府从控制滇段铁路调度权到最终收回路权,时间长达五年有余,其间中法围绕滇越路权的交涉是二战和战后初期中法关系的组成部分,反映了中法关系的剧烈变化,因此国民政府接收滇段铁路不仅是交通问题,而且也是重要的外交问题。目前关于滇越铁路问题,学界的研究成果已非常丰富,主要从经济社会角度探讨了这条铁路对云南经济、社会、抗战等方面的影响①,而从中法关系角度分析1940-1946年中法围绕滇段路权的交涉问题则未见专门论述,对国民政府和法国政府的态度也语焉不详。②有鉴于此,本文主要利用台湾“国史馆”馆藏国民政府外交部档案,并结合其他文献,从中外关系角度就这一问题进行系统研究,重点分析国民政府接收铁路的决策过程和外交举措,展现中法两国围绕路权问题而进行的外交博弈,从中管窥1940-1946年中法关系的剧变。 一、法国对日妥协与铁路调度权的控制 1937年7月全面抗战爆发后,在中国政府的强烈要求和美国的干预下,法国并未封锁中国物资过境越南的运输,但法国担心此举得罪日本,对中国物资借道滇越铁路运输顾虑重重。1939年9月欧战爆发以后,由于自身处境愈见艰难,法国对中国借道运输问题则更多顾忌。③尤其到1940年5-6月,由于在欧洲接连溃败,法国自顾不暇,已无力在借道运输问题上维持中国与日本之间的平衡,开始倒向日本。而日本则利用法国的困境,进一步向法国施压,要求法国实行滇越铁路物资禁运。1940年6月4日,日本外务次官谷正之会晤法国驻日大使亨利(Arsène Henry),强硬要求法国政府“采取措施禁止转运一切似在增强蒋政权战斗力的物资”。④鉴于法国对日军轰炸滇越铁路一事耿耿于怀,6月6日,日本外务省欧亚局局长会晤法国驻日领事时称:“禁止通过云南铁路运送援蒋物资与停止轰炸该铁路两事实为‘平等互换’。”⑤日方以不轰炸滇段铁路为诱饵,诱使法国接受日本要求。6月19日,谷正之会晤亨利,再次强硬要求“法国政府立即实行禁止除武器弹药外诸种燃料,特别是汽油以及卡车、铁道材料等交通运输材料借道法属印支转运”。⑥在日本的外交压力下,亨利于6月20日访晤谷正之,答应法国“将向法属印支总督进言,建议其全面封锁印支国境”。⑦由于法国对日妥协,越南总督卡特鲁(Georges Catroux)下令自6月20日全面关闭中越通道。⑧ 在法越当局实行滇越铁路禁运后,日本得寸进尺,进一步要求在越南驻军,并使用越南的军事设施。7月19日,日本起草了《法属印度支那政治、军事协定及经济协定》,该协定在军事方面规定,法属越南政府应协助日本,“特别是眼下批准对支作战的日本军队通过法属印支及使用法属印支境内机场(包括为此而派遣地面警备兵力进驻),并为日本军队运送武器弹药及其他物资提供各种便利”。⑨8月1日,日本外相松冈洋右会晤法国大使亨利,松冈希望法属印支在政治军事及经济方面与日方“开展更广泛的合作”,并表示日军通过印度支那“仅限于以处理支那事变为目的及打倒蒋政权所必要之区域”。⑩ 由于日本入侵越南将严重威胁西南大后方安全,国民政府试图通过外交手段阻止法国对日妥协。6月23日,外交部部长王宠惠发表宣言,称法国停止中越运输,尤其日本如果侵占越南,将威胁到国民政府的生存独立,国民政府可以采取“一切必要之自卫措施”。8月8日,外交部又发表声明,强调日本若入侵越南,将威胁中国领土安全,国民政府“当立即同样派遣武装队伍进入越南俾得采取自卫措置”。(11)国民政府不仅向法国政府提出了严厉抗议,而且让驻法大使顾维钧游说法国高层,试图阻止法国对日妥协。8月21日,顾维钧向法国政府副总理皮埃尔·赖伐尔(Pierre Laval)表示,中国政府对法国政府允许日军在印度支那登陆以进攻中国一事深为关注。23日,顾维钧分别与法国外交部长博杜安(Francois Baudouin)和法国殖民部长莱默里(Lemery)会谈,顾代表中国政府郑重声明:只要法国政府允许日本武装部队通过或驻屯在印度支那,中国政府出于自卫的需要,将会采取一切必要的措施来应付这种局势。(12)但顾维钧的外交努力并未奏效,9月8日,国民党中央宣传部部长王世杰得知维希政府已允许日军假道由海防乘火车至中越边境,人数以3万人为限,并利用海防附近为空军根据地。(13)由于法国允许日军假道越南进攻中国,严重威胁中国军事安全。 鉴于法国已对日妥协,国民政府不得不采取军事紧急处置措施,以维护中国军事安全。9月10日,根据中法《滇越铁路章程》第24条规定(14),军事委员会成立了滇越铁路线区司令部,控制了滇越铁路滇段调度权。线区司令部“直接指挥滇越铁路公司,并管制该铁路昆明至河口间之行车、通信、材料、工程及军用车辆之支配、线上秩序之维持以及各项安全处置”。(15)线区司令部成立后,对滇段铁路开始实行军事管理,以应对战争需要。由于滇越铁路公司有大量法越籍职员,为保护军运安全,提高运输效率,9月16日,线区司令沈昌发布布告,要求所有法越籍职员与中国员工“努力工作”,“如有自相惊扰造谣生事者,以及怠忽职务贻误军运或泄露机密者,定当依照军法严加惩处不贷”。(16)线路司令部要求法越籍职员服从线区司令部的管理,实际上取消了这些外籍职员的在华部分特权。为保证中国的军事安全,防止日军沿滇越铁路进攻云南,国民政府还于9月10日炸毁了滇越铁路河口大桥,并急电线区司令部限期拆除滇越铁路河口至芷村段,线区司令部决定由工务科长翁筱舫亲任拆轨队长,全权负责拆轨及有关事宜。(17)因此,国民政府控制铁路调度权,并炸毁河口大桥和拆除路轨,是防止日军假道越南进攻中国的军事防卫举措,具有战时的临时性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