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OI:10.16608/j.cnki.nyyj.2020.04.02 自2013年5月启动谈判至2020年11月正式签署,历经八年“马拉松”式谈判的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终于修成正果。RCEP原包括东盟十国和中国、日本、韩国、澳大利亚、新西兰、印度共16个成员国。各成员国曾在2019年9月RCEP第九次部长级会议和贸易谈判委员会会议上就协定80.4%的文本达成一致,并重申确保在2019年年底前结束谈判,①然而2019年11月4日印度莫迪政府在第三次RCEP领导人会议上突然宣布退出RCEP谈判,引起国际社会一片哗然。关于印度对RCEP的政策变化,有学者从应对全球经济危机和跨太平洋伙伴关系协定(TPP)对印度经济的冲击、开拓亚太市场、推动国内经济体制改革、践行“东向行动”政策和自由贸易协定(FTA)战略、制衡中国、实现“大国”目标等角度阐释了印度参与RCEP的原因,②也有研究探讨了印度国内政治状况、经济产业结构、对国际贸易失衡问题的担忧、国际局势的变化以及RCEP自身存在的缺陷等因素对印度参与RCEP的制约和退出谈判的影响。③这些研究无疑为理解印度政策行为及其背后动机提供了重要参考。然而,目前国内外大部分研究都侧重于从理性主义的视角对印度参与RCEP的动力和阻力进行静态分析,鲜有文献从理论层面深入剖析印度对RCEP政策行为的动态历史演变过程,且对谈判过程中印度积极程度和妥协意愿的微妙变化也缺乏足够关注和深入阐释。鉴于此,本文将通过借鉴认知心理学等相关领域的理论研究成果,试图构建“认知—决策”理论分析框架,从决策者认知变化的角度剖析印度对RCEP政策演变的历史过程和内在逻辑。 一、印度对RCEP政策立场的历史演变过程 尽管东亚主要成员对于推动区域经济一体化的努力由来已久,但东盟提出RCEP并积极邀请印度加入却是东亚区域合作进程中的重要变化。在很大程度上,这既是各成员积极应对地区局势变化、探索区域合作新模式的表现,也是东亚区域合作架构从“10+3”向“10+6”变轨的分水岭。 (一)RCEP概念的提出和谈判进程的启动 1997年亚洲金融危机后,在政治因素和经济因素的双重推动下,东亚区域合作进程明显加快,并逐渐形成了以东盟为中心、以“10+3”和“10+1”为基本架构的多层次、多框架合作机制并存的局面。然而,随着中国的迅速崛起,日本对“10+3”合作框架下中国地区影响力的不断扩大开始更加担忧和警惕,因此不仅“东亚展望小组”提出的建立“东亚自由贸易区”(EAFTA,即“10+3”模式)的构想遭到了日本的强烈反对,2005年12月召开的首届东亚峰会在日本的建议下也开始从“10+3”向“10+3+3”(东盟+中日韩+印澳新)的合作架构变轨。④2006年8月,日本正式提出应在“10+3”的基础上纳入印度、澳大利亚和新西兰,建立基于“10+6”合作模式上的“东亚紧密经济伙伴关系”(CEPEA)。 由于难以弥合各方利益分歧,东盟迟迟不愿在中国支持的“10+3”与日本支持的“10+6”两种合作模式中做出决断。直到美国奥巴马政府正式宣布加入TPP,文莱、新加坡、马来西亚和越南等四个东盟成员国也相继参与TPP,在东盟中心地位和东亚区域合作都面临巨大挑战的情况下,东盟才在2011年2月举行的东盟第十八次经济部长非正式会议上首次提出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的概念,期望在整合现有五个“东盟+”FTA基础上,构建涵盖东盟十国和中、日、韩、印、澳、新共16个成员国的全面性、一揽子贸易与投资协议合作框架。⑤ 2011年11月,第十九次东盟领导人会议通过了《东盟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框架文件》,强调将在《东盟宪章》原则指导下建设地区全面经济伙伴关系,以维持东盟在区域合作框架中的核心地位和作为主要推动力的积极角色。⑥2012年下半年,东盟邀请其他六国经济部长达成了《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谈判目标与指导原则》,计划于2015年年底之前完成RCEP谈判,建立一个涵盖货物贸易、服务贸易、投资、经济技术合作、知识产权、竞争、争端解决等多领域的“现代化、全面、高质量与互利的经济伙伴协议”。⑦同年11月20日,在柬埔寨金边举行的东亚领导人系列会议期间,16个成员国的领导人共同发布《启动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谈判的联合声明》,同意于2013年正式启动RCEP谈判。 (二)印度参与RCEP谈判的历史过程 自2012年11月正式宣布加入RCEP谈判以来,印度对RCEP的政策演变过程大致可分为三个主要阶段,印度在谈判过程中也形成了有限参与、积极参与和放弃参与三种不同的行为选择。 1.谈判起步阶段(2013年5月~2016年2月):有限参与,态度强硬 RCEP谈判启动之初,印度政府尽管在言论上对加入RCEP态度积极、兴趣强烈,但其在谈判中的实际政策行为却是“有限参与”“态度强硬”,不仅妥协意愿较低,参与积极性和参与程度都较为有限。 一方面,印度对降低市场准入门槛保持了较高的警惕性和较低的妥协意愿,从而导致印度从一开始就成为RCEP谈判进程中“拖后腿”的主要角色。⑧在2013年5月RCEP第一轮谈判中,各成员国便正式成立了货物贸易、服务贸易和投资三个工作组。然而,在接下来的四轮磋商中,由于印度与其他成员国在货物贸易和服务贸易等领域以及谈判模式等方面分歧较大,谈判进展十分缓慢。 另一方面,印度曾因缺席RCEP部长级会议、与其他成员在关税削减覆盖率问题上有重大分歧等原因而多次出现“退群危机”。2014年8月,在其他15个成员国的主管部长均出席了RCEP第二次部长级会议的情况下,印度主管RCEP谈判的印度商工部部长尼尔玛·西塔拉曼(Nirmala Sitharaman)却借故缺席了此次会议,改由印度商务部联席秘书苏曼塔·乔杜里(Sumanta Chaudhuri)代为出席,一度引起了其他成员国的诸多疑虑与不满。⑨更为关键的是,印度代表提出,其关税削减的覆盖率不能超过40%,这与日本等其他成员期望达到的货物贸易开放水平(超90%)分歧很大,从而一度导致RCEP谈判陷入僵局。在这一背景下,当时日本等国还曾提议其他15个成员国率先达成协议,印度再视机决定是否参与协议。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