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图分类号G07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8263(2020)09-0148-10 基于三十余年的理论总结与保护实践,文化线路的内涵三要点“交通线路作为载体,特定用途作为动力,文化交流成果作为见证”已较为明晰。2005年,世界遗产委员会把“文化线路”(亦称遗产线路)作为特定遗产类型列入《实施世界遗产公约操作指南》之中,诸如朝圣之路、香料之路、丝绸之路、大运河等遗产线路先后被列入世界遗产名录,更有大量的如蜀道、茶马古道、万里茶道、奴隶之路、可可贸易之路等正在世界遗产名录预备清单之上,等待审核。这些线路除了在见证历史、空间区域上的不同,在价值内涵的共性上需要类型学梳理,并据此建立成体系的研究方法和比较分析视角。本文选取文化线路价值内涵的核心“人类迁徙和文明对话”作为研究切入点,以人类学视角对“文化区”“文明交流传播”的理论来解析文化线路遗产价值,建立事件驱动型、文明驱动型的文化线路分类方法,并以案例解析人类学视角下两种类型文化线路遗产价值的构建过程。 一、作为文化遗产特定类型的“文化线路”基本概念 在遗产类型上,文化线路(或称遗产线路)属于线性遗产的一种分支,与长城、罗马防线等其他线性遗产的共同点在于遗产要素空间分布的线性特征,而文化线路自身的突出价值点在于其见证的不同国家或地区间的文化交流。 基于丰厚的共同历史文化积淀及欧洲一体化的现实需要,1987年,欧洲推出了复兴各国文化交流历史的“遗产线路”保护行动。作为此行计划的成果,1993年,圣地亚哥·康波斯特拉之路:法兰西之路和北西班牙之路(Routes of Santiago de Compostela:Camino Francés and Routes of Northern Spain)的西班牙部分以文化交流的主题被列入世界遗产。以此为契机,1994年,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在西班牙马德里组织召开了“将线路作为文化遗产的一部分”的专家会议,成为“文化线路”从欧盟项目走向国际共识的开端。会议以《专家报告》的文件形式,对“遗产线路”的特征达成如下共识:“(遗产线路的重要性在于)国家间或地区间的交流和对话”,“遗产线路的文化意义其整体价值大于其组成要素的价值的总和”①。此后,作为世界遗产委员会咨询机构的国际古迹遗址理事会(ICOMOS)下设文化线路委员会,进一步明确了“文化线路通过历史上真实存在的历史路线、促进区域间文化交叉融合、产生作为见证的历史遗产”等核心概念②。2008年,国际古迹遗址理事会以《文化线路宪章》(以下简称《宪章》)的形式,再次总结了文化线路的遗产价值:“文化线路概念揭示了人类迁徙和交流这一特定现象的遗产内容,这种迁徙和交流是通过促进其流动的交通线路发展起来的,并且被用于具体和特殊的目的”③。 基于上述《专家报告》和《宪章》,文化线路的遗产内涵及其价值特征可以总结为:从依托媒介上,文化线路依托具有较长时间跨度和较广空间尺度的、真实存在或存在过的文化交流路线(通常应为交通线路);从动因上,文化线路产生和发展需要不同国家或地区间,在宗教、商业、政治或其他特定目的上进行交流作为动力④;从结果上,文化线路应当促进了“不同民族、国家、区域或大陆之间、在相当长的时期内的贸易、思想、知识和价值观念上的多维度、持续和相互的交流”⑤。 然而,在文化线路的分类方法上,尚未形成统一的类型学意义上类别分型。《宪章》指出“文化线路作为新的遗产类型,并不与现有的文化遗产范畴相冲突或重叠……文化线路只是将遗产个体包含在一个整合系统之中,提升它们的整体性价值。”⑥可见,文化线路本身并不能以世界文化遗产传统分类“古迹、建筑物群、场所”进行简单分类,相对于具体的遗产载体,其提供的是一种新的遗产认知视野,即通过文化线路构建起“综合性、跨学科的认知框架,以创新性视角建立遗产要素个体间的新关联”⑦。 当然,由于文化线路强调其见证的文化交流应当依托具体的线路,也即现存或曾经存在过的空间廊道。在遗产保护实践中,大多依照文化线路空间类型给予大致分类,如陆地上的丝绸之路、茶马古道、西班牙朝圣线路,印度高山铁路、滇越铁路、中东铁路等;在水路有海上丝绸之路、大运河等。近年,包括驼峰航线等空中线路也进入文化遗产保护界的讨论范畴。 但总体而言,文化线路在遗产概念及内涵上尚未完成清晰的类型学构建。故此,本文基于文化线路见证文化交流的核心价值,选取宏观文化人类学在文化传播学说中的文化特征、文化中心区、文化边缘区等基本概念,用以辨析文化线路的类型,以期正本清源。 二、文化线路交流价值的文化人类学解析 文化人类学对于文化结构可以分为共时性文化要素(也称文化特征)、文化丛、文化区及历时性的文化圈(见图1),从这一视野解析依托文化线路发生的不同文化区间人类迁徙、物资贸易、宗教传播等内容为表象,其内涵是文化区对物质世界、精神世界认知方式的文化要素的交流传播。不同文化区内生性文化要素既通过文化线路向外传播,同时也吸纳输入的文化要素,最终形成多元文化的富集、交融,促进了整体文明的演进⑧⑨⑩。 (一)文化人类学学科内的文化认知结构 文化要素(Culture Element)指文化最小的意义构成单位,美国称为文化特征或文化特性(Culture Trait),用以指理解、分析、解释文化的有意义的分割,用以做文化分布、文化史研究(11);多数文化要素构成的整体是为文化丛(Culture Complex)。文化区是指文化分布相似,并有别于其他地区的区域,是对现在(或过去特定时间)的空间性分类,文化区内诸文化要素仅是特定时间点内的区域文化特征。威斯勒和克虏伯分别提出“文化中心”“文化高峰区”的概念,指相似文化要素指标分布最密集的区域,反之为“文化边缘区”。文化圈(Kulturkreis-德语)(12),指一定地区的有特征的文化丛,是形成后持续至今的稳定性较强的文化复合,包括物质文化、经济形式、社会、宗教、艺术等文化的一切形式,是“文化圈学说”进行文化史再构成研究的主要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