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图分类号:B516.3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0-7660(2020)04-0077-11 如何理解康德在《纯粹理性批判》中反驳本体论证明时提出的“Sein不是实在谓词”论题,在国内外学界一直充满争议①。例如,胡好在《康德哲学中实在谓词难题的解决》②一文中,首先交代了何谓实在谓词难题,然后分别批评了杨云飞和我的思路,再着重阐释了解决难题的新方案,最后对可能的合理质疑作出回应。读完此文,我感到他的方案确实提供了对Sein论题的一种新解读,其中所包含的一系列新见,对于推进Sein论题的研究具有启发意义。但是否真的存在所谓实在谓词难题,这是令人质疑的。在我看来,新方案的诠释框架和概念表达都存在可商榷之处,它不仅无助于我们更好地把握Sein论题中的逻辑谓词与实在谓词,而且使人无法看清该论题对于康德反驳本体论证明所具有的关键意义。 本文重在回应胡好在文章第三部分中对我的观点的反驳。他反驳了“实在谓词是分析命题的谓词”的观点,强调并论证了“实在谓词是综合命题的谓词”。本文试图表明,他的观点并无可靠的文本依据。按照他的观点,康德未曾谈及的经验综合命题的谓词如“这个苹果是红色的”命题中的谓词“红色的”,就取代了康德所说的实在谓词,即指向上帝先验实在性的分析命题的谓词如“上帝是全能的”命题中的“全能的”,这脱离了康德反驳本体论证明的文本语境。在具体回应他的批评之前,本文首先对其新方案加以评析,在肯定其创新性的同时,指出其诠释框架并不适合于解读Sein论题,而且存在自相矛盾、自我否定的倾向。新方案的失败,表明需要放弃“实在谓词是综合命题的谓词”的预设。本文还将表明,他在文章第五部分中对第一个“合理质疑”的回应是不适当的。需要说明的是,胡好对杨云飞观点的反驳并非本文的重点,但难免会有所涉及。 一、胡好解决“实在谓词难题”的新方案 胡好所说的“实在谓词难题”与“Sein不是实在谓词”论题相关。撇开其系词含义,Sein(存在)等同于Dasein(存有)或Existenz(实存),因而“Sein不是实在谓词”可以被理解为“存在(=存有或实存)不是实在谓词”。胡好据此提出“实在谓词难题”:实在谓词是综合命题的谓词,这是康德关于实在谓词不容质疑的论断,因此,当康德强调实存性命题必须是综合命题时,实存谓词作为综合的实存性命题的谓词,也理应是实在谓词。于是,说“存在(=实存)不是实在谓词”就意味着“实在谓词不是实在谓词”,这是自相矛盾的。 杨云飞曾提出,“是”(存在)与“实存”或“存有”不同,“存在不是实在谓词”论题中的“存在”(ist)仅仅是分析的实存性命题的谓词,不是“实在谓词”即综合的实存性命题的谓词(existiert),故不存在所谓实在谓词难题③。胡好坚信“存在”等于“存有”或“实存”,因而反对杨云飞的观点。我的思路与杨云飞的不同,我认为Sein论题中的实在谓词,是指“上帝是全能的”这类分析命题的谓词(“全能的”),而杨云飞所理解的实在谓词其实是“实存概念的精确规定”或“精确规定的实存谓词”。按照我的理解,也不存在所谓实在谓词难题。胡好认为我的观点违背了“实在谓词是综合命题的谓词”的标准,因而表示反对。他在文章第四部分提出一个新方案:在坚持实在谓词是综合命题的谓词的前提下,把Sein论题中的Sein(存在)理解为与“实在谓词”相区别的“现实谓词”。他认为只要把Sein(存在)理解并命名为“现实谓词”,“实在谓词难题”就迎刃而解,因为把“Sein不是实在谓词”视为“现实谓词不是实在谓词”,就不会出现“实在谓词不是实在谓词”这种自相矛盾的情况。 胡好认为,Sein论题并不涉及逻辑谓词与实在谓词的区分,因为“上帝存在”命题中的“存在”(ist)是“现实谓词”。他还依据逻辑谓词抽掉了一切内容、仅仅表达逻辑可能性这一点,断言逻辑谓词与实在谓词的区分并不重要,重要的是实在谓词与现实谓词的区分④。他也根本没有想到突破“S是P”主谓词关系命题框架,把本体论证明所说的“上帝存在”中的存在(ist)当作本节所特指的逻辑谓词,而是仅仅从主谓关系命题出发,把逻辑谓词定义为“跟主词不矛盾的谓词”⑤。他还据此反对杨云飞所主张的“分析命题的谓词是逻辑谓词”观点,断言逻辑谓词可以同时包含分析命题和综合命题的谓词⑥。 在对逻辑谓词与实在谓词的区分表示轻视之后,胡好着重论述了实在谓词与现实谓词的“四大差异”:“第一,实在谓词涉及主词和谓词的关系,而现实谓词涉及主体的主词概念和它的对象的关系”;“第二,实在谓词不肯定主词对象的存有状态,现实谓词对其存有状态进行肯定”;“第三,实在谓词表示事物的可能性,现实谓词表示事物的现实性(Wirklichkeit)”;“第四,实在谓词是客观综合命题的谓词,现实谓词是主观综合命题的谓词”⑦。胡好把“这个苹果是红色的”命题中的谓词“红色的”当作实在谓词的例子,认为它指“这个苹果”的一种属性⑧。他把“对事物(或对象)进行肯定的谓词命名为现实谓词”⑨,这相当于康德所说的综合的实存性命题的谓词,即实存谓词。他的结论是:实在谓词必须是综合命题的谓词,但并非所有综合命题的谓词都是实在谓词,因为现实谓词仅仅是主观综合命题的谓词,而不是客观综合命题的谓词,即实在谓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