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开放的四十年是中国城市化进程高速运转的四十年。这种发展途径不仅从无到有地造城,也让城市中旧有区域的更新成为关键问题。如何赋予旧有的历史建筑、生活空间以新的意义,平衡与协调发展和保育之间的关系,发掘推倒重来之外的可能,日益成为我们城市生活中的重要环节。 深圳是中国最年轻、最有活力的城市之一,在城市化效率上扮演着排头兵角色。深圳存在着不少前现代建筑遗存,特别是其东部龙岗地区分布着大量传统的客家村落和民居。近年来,随着深圳城市化进程的迅速推进,以及政府对城市文化品牌建设的重视,一些旧有的客家民居建筑逐渐被活化成文物保护单位或者旅游景区,重新转变为市场逻辑中可以持续创造经济和文化利润的单位。这些活化实践在某种意义上展现了这个新兴城市如何在过去和现在之间的自处,也展现了在新的时代要求面前,历史、文化、社会、商业、政绩等话语如何重塑和生产空间的意义。与此同时,历史建筑的活化利用作为资本、政府和社会互动与博弈的结果,不仅体现了当前城市发展需要对旧有遗存的改造,也使市场获利、文化保育、社区营造之间形成了复杂的辩证关系;而在空间转化和开发的过程中,旧有的建筑形式和新型的空间要求、旧式的乡土情感与新兴的观光经济之间不仅有合作共赢,还有深切隔阂。凡此种种问题,需要在一个综合的场域中进行讨论和厘清。 如今,经过实践,深圳已针对区内不同的客家传统建筑采取了迥异的活化运用办法,对旧有建筑的利用开发俨然已形成产业。然而其改造方法与改造效果似乎并没有引起足够的关注和讨论,活化意图和实际情况之间的落差也尚待系统反省。本文将梳理客家旧建筑在深圳不断深化的城市化浪潮中普遍存在的问题,并通过典型案例分析当前深圳客家旧建筑的更新机制,探查保护与开发的辩证关系,揭示经济、政治、文化力量的博弈与合作如何转化的机制,及带来哪些潜在问题。此研究将发掘与反省城市发展和城市保育之间的关系,对中国城市公共空间的使用经验做出新的补充。 一、都市化与客家民居在当代的“被发现” 从现代行政学上看,深圳市自1979年正式成立并于翌年设为经济特区后,便处于不断的扩建之中。1990年深圳市仅有罗湖、福田、南山3个市区,经过近30年的发展,如今深圳市成为统辖罗湖、福田、南山、宝安、龙岗、盐田6区外加光明、龙华、坪山、大鹏4个新区的新兴都市,而这种“行政聚合”也将历史地理上各有特点、分属不同民系与文化的区块捏合在了一起。 相对于广府民系下围头人生息繁衍的深圳西部,东部龙岗地区在传统上一直是客家人的聚居区。回溯历史,客家人徙居深港的历史最早可追溯到宋末元初,至明代中叶时已有相当数量的来自粤东北的客家人迁入现今惠东、惠阳、深圳龙岗①一带,但此地的批量客属迁入则在清康熙二十三年(1684)解除“迁海令”、朝廷下令招垦以后。此前,为了断绝中国大陆沿海居民对台湾郑氏的接济,克服来自海疆的挑战,清廷于1661年颁布“迁海令”,严格限制商船、民船出海,并强迫浙江、福建、广东的沿海居民内迁50里,1664年时再内迁30里,以坚壁清野“尽夷其地,空其人民”②,“毁屋庐以作长城,掘坟茔而为深堑”,③造成前线田园废弛、民生凋敝、百姓流离失所的苦状。时至1683年清军将领施琅攻克台湾后,清廷重令闽、粤“复界”,并为恢复沿海地区的民生发展颁布一系列招垦劝农政策,鼓励大批来自闽、粤、赣山区的外来移民走向粤东南沿海地区,直至清乾嘉年间方告一段落。 “落地”新域之后,客家迁徙者建村集中居住,其中有不少客家人延续“聚族而居”的习惯,在新家园上兴建围屋。相比起普通的村落,围屋是客家人创造的形式特殊的居所类型:围屋既继承了中原的夯筑技术、殿堂式样和带碉楼(坞壁)的城堡式建筑等传统风格,又根据赣、闽、粤等地区的气候、地形与族群关系建成圆楼、方楼、四角楼和围龙屋等形制。而深圳龙岗的客家围屋的建筑形式则在结合粤东地区围龙屋与四角楼形制的基础上,强化了城堡的防御功能,从而形成其独特的建筑样式。整体而言,目前深圳地区的大型客家围屋,前有月池(半圆形池塘)和禾坪(晒谷场),围楼前墙开有一大门与两小门,大门两侧即为二层的倒座,其后是长条形的前天街,中轴线上置上、中、下“三堂”为宗祠;“三堂”两侧附两横或四横屋,其后为长条形的后天街和后围楼,围楼的四角再建有碉楼(即角楼)。有的围屋甚至还在围楼后墙中间建筑高大的望楼(龙厅顶),或将四周围楼屋顶连成通道,打造成“四角走马楼”,④构造出系统完善、居住安全的生活空间。这种带月池、禾坪、围屋、碉楼且家祠合一的城堡式客家围屋,既有居住功能,也具备礼制和防御功能。由于围屋内有数量庞大的居民,这一居住聚落在某种程度上具有了村的意象。 围屋建筑内的空间布局体现了中国古代典型的以父系血缘关系区分嫡庶亲疏的宗法秩序。客家围屋是“大家族小家庭”的社会组织,多以祠堂为中心,呈向心式的空间分布模式:一部分与核心祠堂连成一体的正屋中的居住用房由一家之长或长子、嫡孙居住,而横屋、前倒座、后围龙等部分则常分配给族中地位较次者居住。这种安排模式秩序井然、分区明确,集中展现了传统儒家思想与传统伦理道德观念中的等级关系。⑤ 这类建筑除了是体现社会关系的空间结构外,也是一个与时代语境持续互动的工程系统。兴建于“前现代”时期的深圳客家围屋,虽然在晚清、民国、新中国成立初期都始终履行着居住功能,但在漫长的岁月中,它们也受到地方社会的发展、家族人口的繁疏的影响;此外,中国制度变迁下农村经济结构、人际关系、文化形态的更迭也左右着围屋的命运。改革开放之后,乡村社会的逐渐瓦解挑战了聚族而居的习惯,而20世纪90年代现代化建设的迅猛推进则动摇了围屋的地位——大部分围屋因为不符合当代居住者的习惯和期待被整体放弃,有的居民甚至在搬出围屋后本着“利益最大化”的原则将自己的祖屋转租给外地的进城务工人员。进入21世纪后,深圳快速城市化建设与计划经济时期遗留的城乡二元结构产生的持续碰撞,更使城中客家围屋的存续以“问题”的形式进入城市规划与舆论场域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