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读作家杨沫日记时,不知怎的,总想起《莎菲女士的日记》。这主要因于她多少有点“混乱”的早年情爱生涯。她1931年底开始与已婚的北大国文系学生张中行恋爱、同居,1936年6月写信给张要求断绝关系,同月10日日记载“我和民(按:马建民)结合”。①与马建民婚后又与冀中十分区政治部的路扬发生“一段罗曼蒂克的友情”。②这些经历,与莎菲相比有过之而无不及。实际上,已有论者将小说人物林道静指认为“莎菲型女士”③或“如丁玲笔下的沙菲一样”的“不安分”的“追求所谓个性解放的女性”。④不过,这并非要指责杨沫,“青春的岁月,我们身不由己”,早年杨沫在男女情事上所经历的惊心动魄也无须局外人的审判。有价值的问题在于,这世上有无数青春暧昧、意乱情迷,可又有几人能将之转换为“公共经验”乃至国家寓言呢?杨沫可谓独获成功。当然,也有学者从1950-1970年代文学“大我”掩杀“小我”的惯例出发,认为“《青春之歌》并非一部关于女性命运、或曰妇女解放的作品”,其中女性表象不过是“完美而精当的‘空洞的能指’”。⑤但杨沫肯定不这么认为。实际上,《青春之歌》还另存蹊跷:它之所叙,其实是杨沫“革命前史”而非革命史。杨沫真正的成长是在抗战,“(那是)我一生中最美好,最幸福,最难忘怀的记忆”,“那之前或那之后,我的任何生活都不能和那段生活相比”⑥,但出现在小说中的却是“不能和那段生活相比”的1932-1936年。其间杨沫生活主要由恋爱、同居、生子、出轨、情变等混乱情节构成,并未参加什么实质性革命活动。所以,杨沫撰写《青春之歌》内在的冲动,恐怕也在于甚至更在于纪念自己“莎菲”式的混乱青春。对此,以往研究多有疏忽。因此,贺桂梅的意见相当接近事实:“作为能指的‘女性’符码负载着丰富的历史内涵,它在讲述阶级叙事的同时也在‘匿名’地讲述自身。”⑦这意味着,《青春之歌》是1950-1970年代文学的特殊文本:其间革命队伍中的“莎菲”在尝试驯服革命,而不只是被革命这只“怪兽”裹挟并吞噬。此种特殊性,可通过小说对作者杨沫自身情感本事的改写与重构深入考察。 一、重述初恋:大众、启蒙与革命 在1950-1970年代文学中,情欲面对革命这只“怪兽”时,或落荒而逃,或束手就擒,《青春之歌》却有微妙不同。1959年,曾有读者愤然指出:“林道静两次结婚,都是随随便便与人同居了事,感情好就合,感情不好就散,不受一点道德约束,在书里她曾经先后和4个人发生爱情。”⑧近年也有研究者认为《青春之歌》的重心在于爱情而非革命。⑨这少数意见未必正确,但它们反映出,《青春之歌》当年的轰动未必完全出于意识形态,而可能与其情欲表达有关。这意味着,在落荒而逃、束手就擒之外,情欲或有更具“性价比”的与革命的共存之道。 这涉及古已有之的中国文学的困境。一方面,文学作为生命的忠实记录,其所面对的最为深刻、丰富的生命经验即在于恋情。但另一方面,在中国文化中,单纯的直接发自身心的情欲又无法“自立”,它必须依附某种意义系统才可获得自身合法性,如源自礼俗的媒妁之言、源自政治权威的皇帝赐婚。此种情形在“五四”以后并未出现实质性纾解,《讲话》以后的革命文学尤其如此。其中,无论多么美好的情欲都无法自明,它们只能消失或被革命所“驯服”。这对要将自己“莎菲”式经历写成小说的杨沫来说无疑是巨大挑战。幸运的是,杨沫此前虽已出版小说集《苇塘纪事》,但其实仍处于文艺界外围,兼之不具备延安作家例常会有的强烈的自我检查意识,因此,她没有删除自己真实的情感经历,也未将之零散化,而是自然地将之处理成了《青春之歌》本事来源,对革命意识形态更是为我所需、随时取用。因此,《青春之歌》不但未被革命这只“怪兽”所驭控,反而大有驯服革命、达成“‘匿名’地讲述自身”的客观效果。不过,在将自己与张中行的初恋本事转换为小说时,杨沫所取用的话语模式却并不限于革命,而是分涉大众、启蒙与革命三种叙述话语。 (一)挪用大众文化“英雄救美”模式来记述杨、张之恋的开始。严格说来,杨沫与张中行为时近5年的恋情,以张的婚外私情开始,以杨的见异思迁结束,其实不大宜于“推到前台”。但杨沫无疑很珍视这段初恋,问题在于怎么讲述。在此问题上,杨沫表现了极大灵活性:她不臣服于某种话语,而是因己之需、灵活挪用。在小说中,杨沫以“英雄救美”模式设计了自己“莎菲”之旅的起点:林道静与余永泽相识,是在林对家庭、前途失望而欲跳海自杀的瞬间。究之现实,此事不曾发生,杨沫与张中行的相识并不那么戏剧化: 有一天,于大哥来了,说他表妹李绍强住西城大乘巷,在温泉女中上高中,有个同学名杨成业,反对包办婚姻,离开也住在西城的家,决定不再上学,谋自立,不知道香河县立小学(我长兄是校长)是否需要人,希望我帮忙介绍……她十七岁,中等身材,不胖而偏于丰满,眼睛明亮有神。言谈举止都清爽,有理想,不世俗,像是也富于感情。⑩ 显然,和多数男女故事的开端一样,17岁的丰满少女吸引了已婚男子张中行。对此,《青春之歌》予以改写,不但增添了“英雄救美”的鸳蝴式情节,而且将张的乡下妻子改写为“过去那死了的黄脸婆”(《青春之歌》初版(11),第93页)。其实,张妻一直生活在河北乡下张家(且一直由张提供生活费直至年迈去世)。应该说,杨沫与这样一位“有妇之夫”恋爱,实在是日常、平淡的,也是有违当时新道德的,但《青春之歌》一笔即将张妻变成“亡妻”,轻松跳出大众道德的阻碍,而危难之际“骑士英雄”的出现,又迅速将这个婚外私情或“第三者”插足的本事改写成了一个大众嗜爱的鸳蝴式情感故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