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宗法的门前和窗下 民国某年的一个春节,在浙江乡下,爱姑和父亲庄木三乘船去庞庄慰老爷家,丈夫有姘头,要离婚,爱姑不甘心。两家委托慰老爷调解,三年未果,这次借七大人来慰老爷家做客,两家来做了断。父女二人疾行,坐船,过庞庄魁星阁,走近慰老爷家,家丁引爱姑进慰老爷家客厅,跨进门槛的那一刻,一向泼辣的爱姑胆怯了: ……不一会,她已经跟着一个长年,和她父亲经过大厅,又一弯,跨进客厅的门槛去了。……客厅里有许多东西,她不及细看;还有许多客,只见红青缎子马褂发闪。在这些中间第一眼就看见一个人,这一定是七大人了。虽然也是团头团脑,却比慰老爷魁梧得多;大的圆脸上长着两条细眼和漆黑的细胡须;头顶是秃的,可是那脑壳和脸都很红润,油光光发亮。(鲁迅《离婚》) 鲁迅写爱姑跨进门槛时的胆怯心理,满座贵客,代表“皇权”的大人与代表“埤权”的老爷聚到一起,闪光的马褂,七大人把玩着古董,漫不经心听案情,慰老爷向着夫家,威逼爱姑妥协,他们都和知县大老爷换过帖,官司打到官府里,难道官府就不会问问七大人吗?宗法社会讲究“差序格局”,没门路的一方总要吃亏。 考察二十世纪中国文艺作品中农民怎么见“法”,能够帮助我们认识二十世纪中国农民和乡村社会内部结构。爱姑外出申诉是个新现象,在传统中国,妇女纠纷需经他人代告,自己不得出面,文学作品叙述单身女性外出告状的种种传奇历险,仅仅表达了人们的美好愿望。比如赵树理《李家庄的变迁》中,当事人二妞因为是女人,不能进入断案大堂,只能在门外的窗下偷听。这个故事发生在阎锡山治下山西农村,村小学教员李春喜霸占邻居家厕所,恶人先告状,来庙前敲钟,叫看庙人老宋通知村公所干部裁决。此时阎锡山正在山西推行保甲新政,仍袭用宗法势力处理村民纠纷,村干部也依然是有钱人充数。审案的时间在晚上,老宋守门,村民们听到钟声纷纷来到村公所看断案,说是来“看”,其实都只能在庙门边的窗下偷听,屋内老实巴交的铁锁说不过小喜,他老婆二妞在窗下听到气人之处,抱着娃冲进庙里: 窗外有个女人抢着叫道:“为什么不敢说?就是打伙讹人啦!”只见铁锁的老婆二妞当当跑进来,一手抱着个孩子,一手指画着,大声说道:“你们五十多的记不得,四十多的记得就是两个毛厕,难道村里再没有上年纪的人,就丢下你们两个了?……” 李如珍把桌子一拍道:“混蛋!这样无法无天的东西!滚出去!老宋!撵出她!” 二妞道:“撵我呀?贼是我捉的,树也是我砍的,为什么不叫我说话?” 李如珍道:“叫你来没有?” 二妞道:“你们为什么不叫我?那有这说理不叫正头事主的?” 在窗外听话的人越挤越多,都暗暗点头,还有些人交头接耳说:“二妞说话把得住理。” 二妞抱着孩子冲进村公所,李如珍认为是“无法无天”,叫看门人撵出去。虽然宗庙在民国后改成了村公所,但在乡绅李如珍看来,女人自古不被允许进庙,如今进了村公所还敢“撒泼”,更不像话。长老们关键时刻也不敢出头说公道话,可见费孝通所言的“长老统治”并不管用。二妞冲进堂后,小说接着写了窗外叽叽喳喳的人群声,这声音也让村干部们厌烦。小说为什么要写这群“观众”?西方古典戏剧中也常出现“观众”,歌队就是观众的一种形式,歌队是故事的局外人,与剧情无直接关联,有时议论、有时抒情,有时静观,有时化作智慧神,起到连接情节、活跃气氛、沟通读者的功能。中国古代戏曲和小说中,也会出现推进叙事的“观众”,“观众”或评判事件,发表议论,表达民意。赵树理设计了这群窗下偷听的“观众”,他们在门外的“议论”既代表正义,也是作者的声音。春喜弟弟小喜的到来,打断了村民们的议论: 正议论间,又从庙门外走进个人来,有二十多岁年纪,披着一头短发,穿了件青缎马褂,手里提了根藤条手杖。人们一见他,跟走路碰上蛇一样,不约而同都吸了口冷气,给他让开一条路。……他一进去,正碰着二妞说话,便对着二妞发话道:“什么东西叽叽喳喳的!”①…… 除了村长是小喜的叔父,别的人都站起来陪着笑脸招呼小喜,可是二妞偏不挨他的骂,就顶他道:“你管得着?你是村公所的什么人?谁请的你?……” 小喜是纨绔子弟的形象,能随意出入会场,“众人”一见小喜,自动分开,“为小喜让开一条的通道”,用众人害怕的声色衬托村公所门前,人与人不平等;二妞在堂内遭遇危险时,也是众人在关键时刻,将她拉出,掩护她走出去;众人赞赏二妞会说话,并劝她少说两句,免得吃亏,“众人”话也说给读者听,帮助读者理解人情世态,可见群众在这里承担了多种叙事功能: 窗外边的人见势头不对,跑进去把二妞拉出来了。二妞仍不服软,仍回头向里边道: “只有你们活的了!外来户还有命啦?”别的人低声劝道:“少说上句吧!这时候还说什么理?你还占得了他的便宜呀?” 村长在外边发话道:“闲人一概出去!都在外边乱什么?” 小毛揭起帘子道:“你们就没有看见庙门上的虎头牌吗?‘公所重地,闲人免进。’你们乱什么?出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