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围绕意识的哲学研究而生发的诸多问题中,著名哲学家查默斯和麦金所提出的“意识困难问题”不但是心灵哲学中当之无愧的前沿和焦点,也是名副其实的哲学难题。在对“意识困难问题”持续深入的探索和解答中,纯意识体验这一独特的意识形式,引发了意识科学、心灵哲学和现象学领域的一些研究者的浓厚兴趣。他们把纯意识体验作为人的所有意识体验中最简单的一种形式对之寄予厚望,认为纯意识体验有助于我们直窥意识现象之本来面目,最终破解意识困难问题。如果说感受性质、意识的经验特性等主观体验曾被比喻为当代心灵哲学研究所发现的“新大陆”,那么纯意识体验就堪称意识研究在这块新大陆上发现的“活化石”。关注并研究纯意识体验,是当前西方心灵哲学意识困难问题研究的一种新的动态,并大有取后者而代之之势。退一步讲,即便当前还不能断言意识困难问题会完全转化为关于纯意识体验的问题,但是意识困难问题的解答无疑增添了一种值得关注的新方案。 “意识困难问题”及其解答困境 “意识困难问题”因为在与意识有关的所有哲学问题中最受关注,所以有时会被直接称作意识问题。但实际上,意识问题就解答的难易程度而言,可以区分为意识的困难问题和意识的简单问题。这两类问题的难易程度的区别,可以在由意识这个词的两种不同用法所分别引发的两类问题中清楚地呈现出来。意识一词的一种用法是指辨别刺激、报告信息或者控制行为的能力。与这种能力有关的问题尽管重要,而且还有很多疑问没有解决,但正如查默斯所说,它们充其量只算是难题,而不是谜题,因此在整体上仍可被归为意识的容易问题。①在具备充分的技术条件的情况下,人们“容易”理解一个物理系统何以能够具有此种意义上的意识。质言之,意识的容易问题就是随着技术条件的进步即可获得解决的问题。 相比之下,“意识困难问题”是与人本身的某种专有能力不可分割地绑定在一起的一类问题,这类问题超越了技术对物理系统所能把握的限度,因而其解答是困难的。从源头来看,意识一词的第二种用法是指人的主观体验的能力,正是这种能力构成了“意识困难问题”。当前在对“意识困难问题”的看法上,有两种截然相反的主张。一种认为,所谓的“意识困难问题”只是个别哲学家杜撰出来的一个伪问题,实际上根本不存在这样一个问题。其理由在于,意识问题和其他一切科学问题一样,并没有什么特殊之处,只要通过耐心的实证工作就能够得到解决,“意识困难问题”完全是由于人们对于主观体验真正之所是的误解而引起的。丹尼特和丘奇兰德夫妇是这种主张的代表。另一种主张则认为,“意识困难问题”不同于一般的科学问题,技术进步无助于解答“意识困难问题”,该问题的解答必须要有哲学的参与,因为这一问题实际上要探讨的是主观体验这样一种非物质的东西何以能从大脑的物理过程中产生出来这样一个带有哲学性质的问题。“意识困难问题”的倡导者如查默斯、麦金、塞尔等人都确信,即使大脑的全部功能作用都被弄清楚之后,意识现象仍然不会得到完全解释,因为这时必定还有一些重要的东西被遗漏了,比如感受性质、心理的主观内容和主观体验本身。布莱克摩尔对上述这两种争论进行了梳理,她认为,对“意识困难问题”是否存在的争论,其核心问题可以表述为:意识究竟是不是与其所依赖的脑加工过程相分离的某个额外的东西?② 此外,“意识困难问题”本身的复杂性导致对该问题进行正确理解和准确表述存在困难。当前,有很多宣称针对“意识困难问题”的研究充满混乱、误解和矛盾,其原因就在于它们对“意识困难问题”的理解和表述有误。查默斯和麦金都曾专门对“意识困难问题”的已有表述进行过梳理。在查默斯看来,“意识困难问题”至少可以从人称、数据和信息三个维度来表述。就人称而言,意识研究中始终存在着第一人称和第三人称的对立,而“意识困难问题”是与第一人称视角相关的问题。具体来说,经验科学对意识的研究通常采用的是第三人称视角,如观察意识活动的外在表现、弄清意识现象的神经关联物等;而我们每个人从自己内部来感觉意识之所是的时候,采用的是第一人称视角,其典型的方法如内省。在主张“意识困难问题”的人看来,第三人称的意识研究尽管客观,却不全面,因为它明显遗漏了第一人称视角所把握到的一些主观的东西。“意识困难问题”之所以困难,就是因为这类问题的出现是以第一人称的观察为前提条件的。没有对心理现象的第一人称观察,就不可能出现“意识困难问题”。人人都有第一人称视角,因此第一人称观察的出现是必然的,“意识困难问题”也是必然的。就数据而言,意识可以看作是为人所提供的各种数据。这些数据既有凭借第三人称手段而获得的客观数据,也有经由第一人称手段而获得的主观数据。虽然获得的手段不同,但是作为人的意识本身,这两种数据却同样真实存在,没有任何理由用一种数据否定另一种数据。就信息而言,意识问题还可以被看成是一个信息问题。外部环境提供的信息是客观的,因此在意识体验和作为其基础而存在的大脑的物理过程中一定具有同样客观的信息状态。但是,这同样的信息状态却经过加工而呈现出两个基本的方面,即物理的方面和体验的方面。上述这两种视角、两种数据、两种信息之间存在着一个巨大的鸿沟。③意识哲学研究的目的就是要跨越这个鸿沟,其难点在于理解第一人称,科学地处理主观数据、主观信息,建立一个统一连贯的意识理论。 当前针对“意识困难问题”提出的各种解答方案,无论是立足于第三人称解释的自然主义方案,还是根基于第一人称解释的二元论方案,又或是试图将两者融合的所谓自然主义二元论方案,无不面临难以摆脱的理论困境。所有这些解答方案的共性在于,它们都是在围绕着概念做文章。正如丹尼特所说,在有关意识的问题上,哲学家们或者继续使用常识概念,或者把常识概念看作是幻觉的源头,并考虑修正这些概念。④具体而言,传统上有两种有代表性的概念修正方案,一是修正自然界的概念,二是修正意识的概念。第一种方案的典型代表是所谓的自然主义的二元论,它主张从根本上修改现有的自然界概念以使它能够容纳意识现象,如通过“泛心原论”和“空间概念革命”进行本体论重构,调和自然主义与二元论,为“意识困难问题”提供了一种带有异端性质的解答。这种做法被批评为“一种新的神秘主义”,它实质上是在当前物理学研究没有重大变革的条件下,设想在物理实在的最深奥处存在着一种最原始的、本原性的心灵。⑤第二种方案的典型代表是当前流行的科学取消主义,它主张“意识困难问题”之所以长期难以解答,原因在于意识概念本身。因为现有的意识概念对意识现象限定不足,分类过宽,因而将众多不同类型的行为与能力混为一谈。其最明显的证据是当前存在着对同一种意识现象的大量相互冲突的解释机制。因此科学取消主义主张对意识概念进行一个根本的修正,即把“意识”这一概念从科学研究中取消掉。⑥科学取消主义是对意识概念进行修正的各种方案中最极端的一种,其出发点在于解构常识观念中的意识概念,为构建统一连贯的意识理论清理道路,但结果却是由一个松散的概念群替代意识概念,因而使构建统一连贯的意识理论成为不可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