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历史认识的合法性是历史哲学的核心问题,这一问题的实质是为历史科学的合法性提供认识论的证明。 十九世纪中期,当历史学从神学与形而上学的羁绊中挣脱出来,力图成为一门新的独立的科学性学科时,寻求一种不同于传统形而上学的历史方法就成了迫在眉睫的问题。由于一门科学之是否成熟往往集中表现在其认识论、方法论上,这一问题的重要性就变得更为突出。但对实证主义者来说,问题似乎并不复杂。被H.刘易斯称作“实证哲学之父”的孔德在其《实证哲学教程》中,虽然也曾把“历史方法”即“把人类不同的连贯的状态作历史的比较”的方法看作是最适应社会现象之本性的方法,并认为,经由这一方法,可以达致一门关于社会的科学的创立,但作为一个实证主义者,孔德有关建立一门关于社会的科学的可能性的论述,却是基于存在着“社会生活的自然规律”这一理论假设之上的。在他看来,任何有关社会的科学不仅应当而且必须以自然科学为典范,采用自然科学的方法和原则,并接受“人的生物学理论”的检验,因为社会现象与自然现象相比并无本质的不同,它同样要遵从于自然发展的一般法则。可见,孔德虽然承认社会科学应有其专门方法即历史方法,但这种方法不过是其“实证科学”在社会领域中的一种应用,它最终从属于作为实证科学之典范的自然科学的基本法则。 不难看出,实证主义的理论努力隐含着这样两个目的,一是针对思辩形而上学,要求把社会—历史的研究置于科学实证的基础之上,使之成为一门独立的科学;二是证明人文科学与自然科学的内在联系,将其看作“同一树干上的分枝”,以维护人类理智追求和知识的统一性、完整性,从而进一步证明历史科学独立存在的合法性。在孔德看来,唯一真实的科学统一性乃是实证方法的统一性,这一方法不再询问起源和结果(神学问题)或本质和原因(形而上学问题),而是致力于分析现象的环境,并通过连续性和相似性关系把现象联系起来,加以实证的考察。孔德坚信,只有这样,才能把历史研究置于一种毋庸置疑的科学的基础之上,而历史认识才会具有真正的合法性。 在孔德之后,强调社会现象与自然现象的同质性,并据此要求以自然科学为基本范式来构造和维护人类知识的统一性,成了实证主义牢不可破的基本信念。这一信念在19世纪下半叶得到了不断加强。这一时期是实证主义趋于鼎盛的时期。科学技术的飞速发展大大激活了人们对科学权威的无穷想象力,而作为其时主要思想因素之一的达尔文进化论更使人们发现,人与动物虽然存在着明显的区别,但也不乏相同之处;人作为长期生物进化的产物,与自然界存在着难以割断的亲缘关系,因此,人类社会的发展规律与自然发展的规律是一致的,自然科学方法与社会科学方法也是统一的,前者具有普遍适用性和有效性。这种泛自然主义—科学主义思潮极大地影响了西方思想界,以致他们中的许多人都“郑重其事地把‘达尔文学说’看作是新的‘历史哲学’”,并“要求文化科学也采用‘自然科学的方法’”(注:李凯尔特《文化科学与自然科学》中译本第13页),希图从对人类历史的生物学解释中发现历史与文化的起源并描述其发展。的确,诚如哈多克所说,实证主义者在构造其历史理论时,“遵照的是自然科学的理论准则”。(注:哈多克《历史思想导论》中译本第169页,华夏出版社,1989) 应当指出,在历史学竭力摆脱神学与形而上学的束缚而走向独立之际,实证主义者为历史学成为一门独立科学所作的论证,无疑是极为必要也是极其有力的。但也不能否认,其所体现的泛自然主义—科学主义的思想倾向,也隐含着这样一种实实在在的危险,这就是,当他们竭力以还原论的方式把社会文化现象还原为自然现象,并把自然科学的原则和方法奉为一切科学的典范,推广于人文历史领域中的理性问题时,其逻辑结论势必导致对人文历史科学及其认识论之独立性的否定。这样一来,刚刚从神学和形而上学的羁绊中独立出来的历史科学,其存在的独立性与合法性又面临着严重的威胁。 显然,这样的结论对于极力强调历史科学之独立性的新康德主义者来说,是完全不能接受的。世纪之交历史学领域发生的激烈争论,就是围绕这一切而展开的。 二 我们知道,近代以来,西方哲学已成功地实现了从本体论向认识论的转化。哲学转化的强大潮流不可避免地影响到整个西方思想界,历史思想领域自然也不能例外。在这个领域,历史认识论和方法论日渐成为关注的中心。但是,正如任何真正的科学认识论都不能没有其本体论上的逻辑前提(当然,认识论完全有理由不讨论这一前提),同样,历史认识的合法性与历史科学的独立性也不能没有自己的本体论根据。因此,虽然实证主义者和新康德主义者都将其论辩的中心置于历史认识论和方法论问题,但他们的所有论述实际上都隐含着同样的本体论问题,即自然与历史或自然与文化的关系问题。实证主义的理论前提是自然现象与历史现象的同质性,即对存在着“社会生活的自然规律”的假设;与之针锋相对,新康德主义的基本立场则是自然与历史的二元对立。他们认为,只有坚持这一对立,才能确立历史认识的合法性与历史科学的独立性。李凯尔特就曾这样表达过对泛自然主义思想倾向的严重不安:“近几年来在这方面文化科学与自然科学的珍贵关系虽然经常得到保护,但也往往以不能容许的方式超越了这两个领域之间的界限。”(注:李凯尔特《文化科学与自然科学》中译本第7页) 强调自然与历史的二元对立是德国古典哲学以来的思想传统,其典型表达式就是自然与精神的对立。不满于这种表达式,新康德主义者代之以自然与文化的对立,当然他们也没有完全否定前一区分的意义。李凯尔特就认为,自然与文化的对立与自然与精神的对立之间是有联系的,由于文化现象总是与精神生活密切相关,而历史学在研究文化事件时也要研究人类的心灵生活,因此把历史学标志为精神科学并不是完全不可以的。但即使是这样,也不能证明通过自然与精神的对立所作的科学分类是正确的。这不仅因为“心理的纯粹存在并没有构成文化现象”,更在于这种区分没有描述出“认识论的本质特征”,因为借助于心理概念,既不能阐明自然科学与文化科学这两种不同的科学兴趣之间的原则区别,也“不能完全用所述的方法推演出这两种相互不同的专门研究方法的任何有关的逻辑的即形式上的对立”。(注:李凯尔特《文化科学与自然科学》中译本第15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