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特根斯坦的私人语言论证在极为深刻的意义上影响了当代哲学,它一方面试图证明关于私人感觉的语言是不可能的〔1〕, 另一方面又试图用新的观点来解决她心问题,在这个意义上,它在很大程度上使行为主义重现生机。那么这个私人语言论证是否真的可信呢?由此派生而来的对她心问题的解决又是否可行和必要呢?这就是本文所要回答的问题。 1 她心问题与第一人的观点 我怎么知道其她的人或动物具有我所具有的心的状态?我们究竟有什么根据认为其她人象我一样具有心的状态或意识状态?这就是所谓的她心问题。 她心问题常常与心的私密性和主观性联系在一起。任何一个心的现象,不管是象疼痛这样的单纯的感觉,还是像相信和怀疑这样的思维状态,都只有那个处于这一心的状态的单一的主体才能直接获知它。其她人则必须依据那个主体的语词报告或其它可观察的行为线索来推断她在经历某种疼痛或进行某种思维,而没有根据确信这一点。 人们并且认为,这个概念所导致的她心问题并不是说我们的她心知识是间接的、有可能发生错误的、不像对自我之心的了解那样确定。问题在于,它使她心知识成为不可能。你永远不能观察到她人的疼痛、信念和需求,只有她自己能够经验到这些。你所观察到的只是她的行为和言语。那么你有什么理由认为她真的具有内部的心的生活呢? 通常认为,她心问题之所以会产生,是因为在对心的状态的传统理解中,有一个基本的假定,这就是所谓的大假定(The Assumption)。根据这个假定,我们的心的语汇(疼痛、信念等等)是因我们将其与我们自己的经验相联系而获得其意义的。也就是说,我们是根据自己的经验来理解什么是感到疼痛或具有一个信念的。而如果这个假定成立,我们就会面临一个问题:当我们说其她人感到疼痛或具有一个信念时,那是什么意思呢?如果我们的自我知识直接来自我们的意识状态,而我们又不可能直接经验到她人的意识状态,那么我们的她心知识又是以什么为根据的呢?我们根据什么说别人高兴或生气,坚信或怀疑呢?更进一步地,我们根据什么认为别人具有这样的心的状态呢? 对这一问题的最著名的解决是罗素的类比论(the argument formanalogy)。罗素对这一问题的回答是这样的。 我们通过基于自身情况的某种静默的、没有明确表述的推理来获知她人在想些什么或感到了什么。我们知道,在我们自身情况下,某种特定的心的状态通常导致某种身体事件。所以当我们从她人那里观察到这样的身体事件时,就很自然地推断她是处于相关的心的状态中〔2〕。 这与笛卡尔的解决方法有所不同。笛卡尔将她心知识建立在这样的原则基础上:只有思维才能解释她人的言语行为。而罗素则不同,他从心的事件与身的事件之间的因果联系出发,我们从自身的情况得知这种联系,并将这种联系对应于她人的情境中。也就是说,我们是通过与自身的类比来获得她心知识的。 类比说具有相当大的吸引力。许多人都是遵循这一思路来回答她心问题的。然而,类比说也存在十分严重的问题。类比论将她心知识建立在我对于自己和她人的相似性的知觉的基础之上。这样,她心的存在就只是一种可能性。甚至可以说,这种可能性都是值得怀疑的。我需要从一个单一(我自己)的情况来推知许多其她人的情况。这就好象只看见一只乌鸦是黑的,就推知所有乌鸦都是黑的。这样的推论显然是极不可靠的。 2 维特根斯坦的私人语言论证 我们从上面的简短分析中已经可以看到,她心知识问题不可避免地与心的语言的习得问题相关联。那么,我们是如何学会使用心的语汇的呢?在这个问题上,内省的观点在现代哲学中居于主导地位。根据这种观点,我们是从内部印象和对于自己的心的操作的观察中获得观念的,心的意识的直接客体是其自身的观念。这种观点在一个重要方面受到维特根斯坦及其追随者的批评。这一批评认为,我们显然不是通过内省来了解什么是思维、记忆和知觉的。因为如果我是从我自己的情况中学会心的概念的,那么我又根据什么来确信同样的现象也发生在其她人的心中呢?我甚至需要合理的根据来相信真的存在其她的心。因为如果我只能直接了解自己的心,那么其她的心对于我而言就处于推论的地位。 维特根斯坦注意到,如果我们认真对待大假定,那么通过类比论赋予她人的“心”或“心的状态”与我们根据自己的情况所定义的“心”或“心的状态”就会有意义上的不同。不管一个人根据自己的情况将心的状态定义为什么,她都不可能将之应用于她人。因此,在维特根斯坦看来,如果具有意义的状态真的在逻辑上是私密的话,那么就没有什么东西能够填补第一人与她人之间的这一沟壑。所以,维特根斯坦实际上将他的批判延伸到大假设本身。在著名的对于私人语言的攻击中,他论证说我们不可能通过将心理语汇与我们自己的思想和经验联系起来来定义它们。因为这样一来,我们就没有可能错误地应用这些语汇,一个应用只要在我们看起来是正确的,那它就是正确的应用。除非心理语汇的意义有更为公开的来源,否则我们就没有其错误使用的标准,当然也没有其正确使用的标准。而如果没有使用正确与否的标准,我们就不能说自己掌握了这些语汇的使用。 所谓私人语言是指这样一种观点:我们的心的语汇是用以描述私人感觉的语言。这里的私人语言并非是指语言本身是私人的,而是指这一语言的描述对象(如感觉)是私人的。维特根斯坦认为,这种看法会很自然地导致认识论上的唯我论。他在对私人语言的攻击中试图表明,私人语言是完全不可能的。维特根斯坦是这样来进行论证的。假定你说,术语“X”就是指我在某时某刻所具有的感觉。 后来当你又有一个感觉的时候,你可能会说,这是另一个“X”。 可是你怎么能够确定你这一次是正确地使用了这个术语呢?可能你对第一个感觉的记忆是错误的,也可能因为粗心而将仅仅有一点相似的两个感觉视为相同。如果术语“X ”与其它的现象(诸如这种感觉的标准的因果效应)没有意义上的联系,那么我们将绝对没有办法区分对“X”的正确使用和错误使用。 而其使用的正确性无法确定的术语就是一个没有意义的术语,因此,私人语言一定是不可能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