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OI:10.16298/j.cnki.1004-3667.2020.06.03 大学的最本质职能是人才培养,若本科教育是大学的根和本,博士生教育就是大学的脊和梁,博士生教育的质量直接影响国家高层次创新型人才的供给和国家科技竞争的实力。党的十八大以来,研究生教育确立了“服务需求、提高质量”的主线,研究生教育的发展方式开始转向内涵发展,内涵发展是高质量的发展。高质量的博士生教育不仅需要聚焦拔尖创新人才的培养目标、统筹博士生教育的内部结构、协调与外部社会需求的关系,更需要健全的和创新的培养制度保障。 2019年,教育部先后下发文件指出,“部分学位授予单位仍存在管理制度不健全”[1],“研究生学习和自我管理主动性还不足,管理制度还不细密,政策举措还不到位,制度执行不够严格、监督管理不够透明”[2],要求“强化制度建设与落实”“补齐补强质量保证制度体系”[2]“全面梳理和健全内部质量保证体系,没有制订相关制度的必须立即制订,已经制订的制度要根据实际情况的新变化新要求及时依规修改”[3]。高质量的博士生教育究竟还需要完善哪些培养制度?笔者基于多年的博士生培养经验以及研究生教育的比较研究,提出如下建议。 一、建立课程开设的准入和退出制度 课程学习是博士生培养中至关重要的一环,是增强博士生学习力、研究力和发展力的智能引擎。目前,博士生课程的质量是迫切需要引起关注的问题。课程质量的保证在于完善和严格的博士生课程准入与退出制度。但就大多数培养单位而言,博士生课程的开设与审查制度基本处于缺失状态,现有的课程开设与审查方式极为简单,基本是教师自主开设,院系报学校研究生院备案。大学内部基本没有专门的组织和制度负责课程开设与审查的管理、指导或监督。除非开课教师自己提出,否则所设课程亦不会退出。制度的缺失不免导致博士生课程的开设随心所欲、鱼目混珠,严重影响课程应有功能的发挥。 建立课程开设的准入和退出制度,一是要健全博士生课程的审查制度,院系应成立课程委员会或教学指导委员会,或发挥学术委员会的作用,加强对所开设课程的审查,依据人才培养方案和学生课程评价的结果,提出课程准入和退出的审查意见。二是由研究生院聘请相关领域的专家,成立课程审查小组,对博士生课程进行最终审查。三是加强校级课程审查机构的建设,发挥学校课程委员会或教学指导委员会在博士生课程开设与审查过程中的作用,积极吸纳校外人员参与课程的定期审查工作,全面提升研究生课程质量。 二、建立跨学科课程修读制度 我国的博士生课程无论在结构上还是内容设置上总体都比较单一,跨学科性不强。21世纪以来,科学问题和社会问题日益复杂化,科技的发展在不断分化的同时更不断走向综合,科技和社会创新越来越多地发生在学科交叉领域,随着对高端复合型人才需求的急剧增长,博士生培养中跨学科课程体系建设逐渐成为一种全球化教育现象。尽管教育部2014年颁发的《关于改进和加强研究生课程建设的意见》中就明确提出,要“重视课程体系的系统设计和整体优化”“科学设计课程分类,根据需要按一级学科设置课程和设置跨学科课程”,但实际的课程设置中,跨学科课程尚是凤毛麟角。 为促进博士生教育的高质量发展,培养更多具有交叉学科背景和创新能力的高素质人才,大学应加快跨学科高水平博士生课程的建设。首先,可以借鉴世界一流大学跨学科人才培养的经验,基于前沿交叉学科研究院、跨学科社会科学研究中心、博士研究生跨学科拔尖创新人才培养实验区或类似机构与平台,设立相应的跨学科课程。其次,人才培养方案中提高博士生选修跨学科课程的学分,要求和指导博士生跨专业选修其他院系开设的相关课程,以此补充和强化跨学科的知识与方法。再次,设立专项经费引导和支持更多教师开设跨学科课程,为本专业和外专业的博士生提供广泛的跨学科课程选修机会,更好地满足博士生对跨学科知识的诉求。 三、建立专业游学或轮转学习制度 科学综合化、技术智能化、经济国际化、社会信息化的发展要求培养博士生成为高端复合型人才,所谓“复合”是内涵知识、能力和思维等方面的复合,高端则意味着不仅在某个专业领域有相当的能力和素质,而且在相关知识技能上亦达到一定的广度和深度。所以,从20世纪末开始越来越多的世界一流大学在博士生的培养中建立起专业游学或轮转学习制度。专业游学制度包括国内游学和国外游学,围绕相关主题,以短期游学项目或交换生计划的方式,促进博士生的国内外交流与合作,提升博士生的学科专业水平、组织协调能力、沟通技巧以及跨文化能力,锻炼思维的开放性、创新性;轮转学习制度即理工科博士生的实验室轮转制度,理工科博士生在选择论文指导教师之前,通常需要在多个实验室轮流做实验,跟随不同导师进行轮转学习、工作和研究,实验室轮转学习不仅极大地提高了博士生的科研能力,也有助于博士生广泛获取处理专业问题的经验和智慧,获得专业技能、动手能力、领导能力等方面的锤炼,促进专业水平和综合素质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