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关于辩证唯物主义(总论) 1、对辩证唯物主义“正统”理论观点的批判。所谓“正统”, 主要指的是前苏联根据斯大林的《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演绎出并被奉为官方哲学的僵化的理论观点。这种理论把马克思主义哲学割裂为“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两大块,又把辩证唯物主义变成离开人的社会实践和能动的认识活动的自然观、本体论,同时把辩证法当作方法同唯物主义当作理论分割开来,使辩证法成了离开唯物主义理论基础的方法,把唯物主义变成了非辩证的理论,实际上是对辩证唯物主义进行了本体论上的片面诠释,使之成为贫乏的、僵化的教条。例如,处处把马克思主义辩证法和整个辩证唯物主义归结为简单的例子排列;片面地、错误地解释辩证法的核心——对立统一规律,只讲对立面的斗争,不讲对立面的统一;以虚无主义态度对待马克思主义以前的哲学,把许多世纪以来的哲学史看成是一连串的谬误,贬低作为马克思主义哲学来源的德国古典哲学特别是黑格尔哲学的成就,以及未能正确估计与阐述列宁的哲学遗产;由于片面强调哲学、科学研究是思想斗争的重要阵地,不仅对当代各种哲学和社会科学思想,而且对一些重大的自然科学研究成果采取完全排斥的错误态度,等等。这些都严重削弱了辩证唯物主义的科学价值与实践意义,对其发展产生了不可低估的消极影响,而且至今仍未完全克服把辩证法与唯物主义相分离、忽略作为辩证法的基础的唯物主义理论和方法论的研究这种错误。 2、有的学者坚持认为客观辩证法就是辩证唯物主义本体论。 有人提出了“本体论的辩证唯物主义”的概念,其基本观点是:唯物主义作为一种哲学,既不能等同于享乐主义的道德学说,也不能混淆于“用以描述实在的认识学说”,而应当是一种本体论的学说,这种本体论认为“真实世界是唯一地用物质性的事物构成的。从这种哲学观出发,辩证唯物主义是以唯物主义为本体,以辩证法为形式的思想体系。”但有学者认为,马克思主义哲学就是辩证唯物主义,也就是唯物辩证法,其研究对象是客观辩证法和辩证逻辑,即人的意识中反映的客观辩证法——主观辩证法,其它内容都应归到有关自然界、历史和人的思维等实证科学中去;不能在研究活动中,把辩证唯物主义等同于它的一部分——唯物辩证法。 3、对辩证唯物主义的特征, 有的学者提出完全不同于传统观点的解释,认为辩证唯物主义是由恩格斯、列宁提出的“物力论”和“突现论”的思想。“物力论”指承认物质是能动的,而不是静止的这样一种观点;“突现论”指承认物质系统具有构成成分所不具有的性质的事实,承认生物系统的特殊性,鼓励用较低水平的性质和过程去寻求对突现现象的解释。这种“物力论”和“突现论”不只出现在辩证唯物主义的思想体系中,还存在于科学思想中。辩证唯物主义的“物力论”和“突现论”是在哲学思辨层次上展开的,而且重点是研究社会的物质转化,这就决定了辩证唯物主义不同于历史上其他唯物主义的特征:①辩证唯物主义伴随着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的巩固而发展,是科学与意识形态的统一;②辩证唯物主义是辩证形式的唯物主义,它是由一系列被称之为辩证关系的假设构成的。对于前者,有的学者不同意坚持哲学从属于意识形态,即将科学的东西从属于意识形态的观点,认为哲学与意识形态之间的正常关系应该是意识形态从属于哲学;对于后者则基本上持否定态度,认为从本体论的角度看,辩证法是混乱、含糊的,它只能是推理的而非经验的,这与现代科学背道而驰。因此,应该应用现代科学形式对辩证唯物主义进行改造,以精确的形式逻辑来代替模糊的、不科学的辩证形式,如应用现代物理学、生物学、心理学、神经学等实证科学的成果去充实,消除其中对物质的虚构和假设。经过改造后的现代科学的唯物主义应具有精确的、系统的、科学的、唯物论的、物力论的、系统论的、突现论的、进化论的特征。也有人从根本上怀疑辩证唯物主义,认为它是后人穿凿附会的产物,同马克思主义哲学毫不相容。马克思要让黑格尔的唯心辩证法用脚站立,并不是要提出一种“辩证唯物主义”理论,马克思和恩格斯都从未使用过“辩证唯物主义”这个概念。这种说法的始作俑者是狄慈根,是后来由普列汉诺夫加以推广的。 二、关于辩证法 1、两种对立的辩证法:共产党人、 马克思主义哲学家主张的唯物主义辩证法,和资产阶级、反马克思主义哲学家主张的唯心主义辩证法。一些资产阶级哲学流派,如存在主义、新黑格尔主义、现象学以及天主教的哲学家,不仅用主观化的唯心主义辩证法来与马克思主义哲学对抗,而且企图按这种精神来解释马克思主义辩证法。因此,在如何认识辩证法的问题上,一直存在两种对立观点,成为意识形态领域斗争的一个重要方面。 2、辩证法的本质。马克思在谈到辩证法时, 既肯定观念的东西不外是移入人的头脑,并在人的头脑中改造过的物质的东西,同时又强调辩证法在对现存的事物的肯定的理解中,还包含对现存事物的否定的理解——即对现存事物必然灭亡的理解。因此辩证法不崇拜任何东西,它是批判的和革命的,这就是它的本质。遵循马克思辩证法的本来意义,在肯定唯物辩证法的科学性的同时,应强调它的批判性和革命性,对现存的一切持批判的态度,是同马克思的整个辩证法观念相一致的。辩证法的批判与革命的本质,意味着它对现存事物的肯定的理解中包含着否定的理解;批判就是辩证的否定,这种否定本身包含对批判否定的东西中一切积极因素的肯定,不仅对资产阶级社会的态度如此,对一切社会包括对社会主义社会也是如此。社会主义作为开放性社会,不可能存在任何不受辩证批判的范围,但不能从这种态度中得出任何无政府主义的结论和行动,否则就不是马克思主义者。 3、辩证法的实质。根据马克思主义开放的批判的立场, 人和历史问题,即历史的辩证法,是当代最重要的哲学问题;人与人的存在问题从根本上说也是哲学—元论的问题,这就是辩证法的实质。人作为实践的存在物是历史的主体,而实践作为人的创造历史的自觉的活动是人类历史的基础。要对辩证法作历史的解释,就要以马克思的异化理论来观察现代历史的进程,特别着重研究当今社会主义的人道主义问题。既强调社会实践是唯物辩证法的出发点,又肯定自然辩证法,坚持唯物主义一元论,即反对把辩证法狭义地理解为自然辩证法或历史辩证法。 3、辩证法的特征。①非决定论。 历史进步与变革包含两方面的因素:社会结构动力和人的意志。历史决定论把历史发展完全归结为社会结构动力,否定人的意志;历史唯心主义则把历史发展完全归结为人的意志,归结为纯主观因素。马克思把人的意识与社会结构动力联系起来,认为社会变革既不能归结为纯结构因素,也不能归结为纯主观作用的结果,而是强调两种要素的相互联系、相互影响、相互作用,体现了马克思辩证法非决定论的特征,那种把马克思哲学看作是历史的经济决定论是一种误解。②经验性。这一特征表现于马克思辩证法的方法论和理论之中。马克思对资本主义内在矛盾的分析,并不是预设一种逻辑的演绎规则,而是着重于分析资本主义的经济和政治,在方法上看主要以经验为根据。从理论上看,马克思以经验规定历史发展的主观因素,人的意识、人的存在以及人的实践活动都是现实的、经验的存在。这一特征从根本上把马克思的辩证法同黑格尔的唯心主义辩证法区分开来。上述两种特征是相互联系的,即马克思辩证法的非决定论蕴含着经验性特征,同样经验性特征也规定非决定论特征,这既克服了历史决定论,也避免了主观意志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