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格式:程小强.禁忌、耻辱与恢复:曹杏花复论[J].湖南工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20,25(3):103-109. 中图分类号:I207.42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4-117X(2020)03-0103-07 新时期著名作家刘恒发表于1986年第9期《中国》杂志上的短篇小说《狗日的粮食》注定给中国当代文坛留下浓重的一笔。该作成为研究者一致确认的“新写实”小说的开端与代表作,小说接续新时期文学的反思与批判意识,叙写了当代中国特殊国情给予挣扎于生死线上的普通人以深沉而持久的灾难性影响,尤其“淋漓尽致地写出了处于窘困生存状态中的人们所经受的生存的磨难和挣扎”[1],在一定意义上成为1985年以来新时期文学在文学探索上的首个分水岭。《狗日的粮食》发表后,众多的研究者对曹杏花这一形象进行了评析,其中一批具有新视野、新方法和新思维的研究者竟不约而同地瞩目于曹杏花经由性与粮食的获得所证实的生命力,一些论述甚至反复纠缠于食与性的辩证关系上,对曹杏花之死极少同情,反而对其奋争的一生极尽刻薄,比如“单纯地写对粮食的依赖和渴求似乎显得单薄,从这个方面看,‘借性写食’又有着辅助和补充作用。事实上,在表现原欲的作品中,食和性几乎是一对形影不离的兄弟,缺少了其中一个都会显得不够丰满”[2],“《狗日的粮食》、《伏羲伏羲》和《白涡》等,可以看到作家对于生存的基本欲望(食、性、权力等)的关注,并流露了人很难摆脱欲望陷阱的宿命情绪”[3]等论点。可以说,当代中国文学批评界和学术界欠《狗日的粮食》与曹杏花一个公道。《狗日的粮食》作为深刻的现实主义杰作,是刘恒基于其“少年时代生活的农村中的农民困苦处境”的“某种总结性思考”[4],其深刻反省重创社会下层弱者人生命运时代原因之意图尤其值得我们重视。至此,刘恒创作上的人道主义追求,其反省历史、砥砺人性良知等叙事意旨,已然超越1980年代的文学潮流,而具备了深远的文学启示意义。“瘿袋”曹杏花作为《狗日的粮食》的主人公,其坚韧的求存意志,坎坷、屈辱的生命历程,悲剧性的人生结局无不指向一个非常态的时代,彰显着1980年代中期以来现实主义文学突围转进之后的伟大生命力。 一 逆势顺时的求存韧性 一般小说所叙人事之时代背景都较为清晰,《狗日的粮食》却没有交代故事发生的具体背景,不过,从小说所述事件和人物活动的方方面面不难推定其故事大致发生于1949年之后的30年间。小说的叙事起点——杨天宽背着200斤谷子出门换娶曹杏花,大约在1950年代前半期。故事结束之际,曹杏花的儿女们陆续进城后俱已成家且育有子女大约在1980年代前半期,或者抵近小说写作的1985年前后。新中国在这30年间经历过由极其严重的自然灾害等原因引起的极端饥饿事件。在绝大多数民众罹遭饥饿折磨的时代,活下来为第一要义,此番艰难求存成为共和国以来两代人生命中最严肃、最沉重与最刻骨铭心的集体经验。其表现在文学叙事上,既有少数作家不负责任地虚构一个个对战胜非常时代非常灾难的传奇故事,也有作家认真负责地叙写下层民众在这个过程中对灾难的忍受与力所能及范围内的艰难求生,还有相当一部分作家则出于种种禁忌而默不作声。刘恒既不回避,亦无矫饰,他勇于直面历史灾难与复杂人性。 《狗日的粮食》的主人公曹杏花对饥饿的克服寓传奇于写实中:写实在于,曹杏花所有围绕获取食物的努力均基于特殊年代里普通人的求存意志而展开,这是小说的根本特征;传奇在于,曹杏花以非常人之病态身躯与杨天宽孕育了6个子女,并以一己之力使一家八口安全度过那个几乎家家添新坟的年代。无论写实,还是传奇,作品无不指向曹杏花在艰难时世里不断磨砺求存技能的过程中呈现的生命力。曹杏花是个极其能干的女人,这主要表现在她维持一家人生存努力过程中所展现出的近乎卓绝的获取粮食能力上。细梳小说叙述脉络,曹杏花获取粮食主要有三条途径:一是以常人难以企及的劳动强度生产粮食,小说有两处描写: 女人果然勤快。扛了锄头、吃食,在囫囵坨搭个草棚,五宿不下山。白天翻坡地的黑土,两口子一对儿光膀,夜里草铺上打挺儿,四条白腿缠住放光。不下三日天宽就蔫了,女人却虎虎不倦,净了地留丈夫在棚里养精,独自下山背回一篓一篓的山药种。种块切得匀,拌了烧透的草灰,两拃一颗掩进松软的泥土。这女人很会做[5]3-4。 日子苦,但让她得些怜悯也难。她做活不让男人,得看在什么地界儿。家里不消说了,推碾子腰顶主杠,咚咚地走,赛一头罩眼牲口,能把拉副杠的小儿小女甩起来;从风火铳背柴到家里,天宽一路打六歇,她两歇便足了,柴捆壮得能掩下半堵墙;担水一朝一夕十五担,雨雪难阻,五担满自家的缸,十担挑给烈属、军属,倒不是她仁义,而是每日四个工分诱着[5]7。 相较于杨天宽时时打蔫与只有借粮的本领,曹杏花不仅有性能力为标志的旺盛生命力,更凭借高强度劳作获取了一家人的基本口粮;给军烈属挑水挣工分本属“加班”,而她做来貌似不费多少气力。此为其开源之道,至于小说叙以舔碗、给粮食里加绿菜叶子等各种能入口食材之类行为则属其节流之道。在饥饿极其严重以致家家有新坟的年代,这些付出显然还不足以维系这个八口之家的基本生存,所以,曹杏花为生存而使出了浑身解数,甚至公私财物兼偷。对此,小说有过三次生动的描写。一次是曹杏花将邻居家栽种而藤蔓爬过院墙的即熟葫芦、茄子收割后煮给一家人吃。俗话说,兔子不吃窝边草,偷邻居食材事件必然快速恶化邻里关系,可脾性粗蛮泼辣的曹杏花却完全无所顾忌,反在对骂中占了上风。一次是杨天宽无法从堂兄杨天德处借来粮食,曹杏花携私愤“到天德菜园儿里将白日瞄下的一颗南瓜摘来,放了盐煮,待天德在菜园儿里揪着秃秧跳脚,天宽的孩儿们已经拉出了南瓜籽”[5]4。要说偷邻居的是为失德,偷堂兄的则稍违人伦,但无论失德,还是违人伦,在曹杏花看来都不是问题,活下来才是王道。这是曹杏花的务实处,其内隐着她对非常时代与非常环境的清醒认知和极具韧性的适应能力。还有一次是偷公家粮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