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图分类号:G40-05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1-9468(2019)04-0109-15 一、问题的提出 我国的经济增长正处于从“投资驱动”向“创新驱动”转型的关键时期。大学作为国家创新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具有开展基础研究、科研成果转化、创新人才培养、创新文化传承等多方面的功能。近年来,世界主要科技强国如美国、欧盟、日本、韩国等,都发布或资助了一系列计划和项目,投入庞大团队和专项经费用以提升本国大学的创新能力和国际竞争力,从而发挥大学在社会经济发展中的长远战略作用[1-2]。2012年,美国科学院国家研究委员会发布名为《研究型大学和美国的未来:确保国家繁荣和安全的十大突破性行动》(Research Universities and the Future of America:Ten Breakthrough Actions Vital to Our Nation's Prosperity and Security)的报告,提出在创新和研发战略之更大范围的框架内,联邦政府应该对大学的研发活动及培养创新人才的研究生教育采取稳定且有效的政策、实践和资助,集中体现了发达国家的这一政策导向。面临着复杂的国际环境和严峻的国际挑战,我国大力推进“双一流”建设和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实施,因此使得大学创新能力成为日益重要的战略问题。2015年10月,国务院印发的《统筹推进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总体方案》指出,“双一流”大学建设是以支撑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为导向,即“双一流”大学建设应该与社会经济发展相融合,为我国产业升级和经济增长提供动力。 尽管当前学者普遍认同大学在国家创新体系中不可或缺,但关于大学创新对经济增长具体贡献的实证研究并不丰富。如何借鉴国际经验,以促进创新发展为导向,准确认识和把握不同经济发展阶段对大学创新能力的不同需求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本文通过实证方法探索大学创新能力与国家经济增长之间的关系,以期在我国经济增长模式转型和大学创新能力建设的过程中为政策制定者和管理实践者提供参考依据。 本文的意义还在于,长期以来,学界关于大学的创新角色存在两种不同的哲学主张:一种观点认为大学作为保存和发展高深学问的殿堂,应远离商业化和产业化,彰显其纯学术价值和永恒性;另一种观点则强调大学知识的实用价值,积极拓展其服务社会经济发展的功能。尽管20世纪初的“威斯康星思想”在倡导大学的社会服务职能中取得了成功,但两种观点之间的争论并未消解。本文对这种争论不予评论,但是本文的结论可能会深化学界对这一问题的认识。 二、文献综述 (一)大学创新能力的相关研究 关于大学创新能力的探讨,大多来自各种创新理论,例如国家创新系统理论[3-4]、三螺旋理论[5]、开放式创新理论[6]、跨组织合作理论[7-8]等。我国学者自20世纪后期陆续将国际上各种经典的创新理论和实践经验介绍到国内,并运用于中国大学创新能力的研究。早期的文献侧重于对主要发达国家的政策介绍或对个别高校案例的分析,研究方法大多停留在描述层面。近年来,学者们围绕着大学创新能力的组成、各国各区域大学创新能力的现状、大学创新能力的评价及其影响因素等问题开展了诸多有益的探索。例如,就大学创新能力的组成和特征而言,梅轶群和张燕通过专家咨询法确定了包含科技基础实力创新、知识创新、技术创新、科技成果转化、国际交流合作等5个方面的高校科技创新能力指标体系[9]。在现有文献中,知识的生产与流动、大学与产业合作关系、创新人才培养都逐步成为相对独立的研究领域,已有不少理论和实证研究。例如,在知识生产和科研创新方面,吉本斯(M.Gibbons)等提出,在知识经济下,大学知识生产正从传统的以学科为导向的模式转向以问题和应用为导向、重视跨学科和跨界合作的知识生产Ⅱ模式[10]。从大学与产业合作关系角度开展大学创新能力的研究更是数量庞大,且以理论探讨居多,内容涉及产学研合作的基本模式、利益机制、存在的问题等[11-12]。此外,创新人才是大学创新能力的重要组成,关于这一点学者们已有共识;但由于个体创造力难以精准测量,且数据获取困难,相关研究仍处于起步阶段。近年来,学者们借鉴心理学中的理论和测量方法,从创造性思维、创造性人格等角度进行了有益的尝试[13]。 关于大学创新能力的评价方法,尽管学者们在具体指标上的选择不尽相同,但主要围绕着大学创新的管理体制、大学创新投入、大学创新活动、大学创新成果四个维度进行[14]。在方法上,定量和定性研究兼而有之,但定量评价极大程度地受限于数据的统计口径和可获得性。当前,可用研究大学创新的数据非常有限,以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ECD)的统计调查为代表,核心评价指标包括大学研发经费和研发人力资源;在国内,教育部科学技术司自2006年起发布《高等学校科技统计资料汇编》①,其中包括高校科技经费、科技人力、科技服务项目、科技交流、科技成果等维度。 此外,学者们还积极探讨了大学创新能力的影响因素。例如,有学者通过对欧美大学的比较分析,讨论了影响大学创新能力的体制性因素,包括:教学与科研相结合的制度安排、大学的自主权和竞争性结构、大学科技成果转化的教育哲学基础和法律保障等[15]。还有学者通过对我国省级行政区的研究发现,政府干预强度对高等教育、科技创新和经济发展的耦合协调产生负面影响,财政分权和市场化水平则对三者的耦合协调程度具有正向作用[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