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图分类号:B51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1-7511(2020)04-0020-10 国内学界关于海德格尔《康德与形而上学疑难》中对时间问题在存在论上的关键地位虽已有大量研究,但并没有说明,历史地看,海德格尔所做的工作,并非首创性的,也没有充分顾及《纯粹理性批判》诞生不久后德国学界对之的批判。尤为值得注意的是,海德格尔完全没有理会雅各比的康德批判,虽然后者和他一样将时间问题置于康德哲学最为核心的地位上,并深刻影响了费希特、谢林和黑格尔对时间及实在存在问题的看法。由此,对当时哲学有巨大影响的雅各比式康德时间哲学批判,以及海德格尔对之的评价间的异同,就具有重要的意义。这一意义体现为:虽然海德格尔与雅各比一样看到了客观实在性、先验想象力和时间的统一体对于康德式的基础存在论的关键意义,但与雅各比不同,1929年的海德格尔并不认为这里潜伏着虚无主义的不可持守性,他也未看到这一危机对于后康德哲学的中心性意义,而是将之视作一种向着“形而上学问题”的导引。正因为此,他才错误地做出了“康德是第一个和仅有的一个在调查时间维度的道路上行进了一段距离的人,或者,他是第一个和仅有的一个让时间现象逼迫着自己走了一程的人”①的论断。本文首先结合康德的论述,分析雅各比对康德认识论中关键的“客观实在性”问题所进行的批判的两个层次,即先验客体和我思—时间层面的问题,然后结合康德时间理论在后康德时期德国哲学尤其是费希特哲学中的发展,说明雅各比的历史影响,最后比较雅各比和海德格尔对康德认识论问题理解的异同,并指出后者同样面临的虚无主义的批评。这样一来,雅各比的康德批判的结构特征、历史影响和当代意义,就可以通过一种交互比较阐释的方式,被全面地勾勒出来。 一、作为虚无的思维构造物的“先验对象” 客观实在性是雅各比与海德格尔关注康德认识论的焦点。②在B版演绎中,客观实在性意味着某种与一种对象相关的关系,在这种对象中,知识才有其意味和含义。(A155/B194)而在A版演绎中,康德对此的说法是:“当存在着纯粹先天概念的时候,那么这些概念虽然肯定不能包含经验性的东西,但它们必定是属于某可能经验的纯然先天条件,且这些可能经验的客观实在性仅能依据着此基础”(A95)。这里的对象指先验对象X,康德将之与物自身和先验客体放在一起构成一组概念,指示着“一种对我们来说不可认知的显像的基础”;(A380)而这里提到的“纯粹概念”,则是指此先验对象的概念,这一概念“就是能从根本上给我们所有的经验概念提供其与某对象的关系,即提供客观实在性的那种东西”。(A109) 先验对象X“既非材质,亦非某能思之本质自身”,(A380)它被康德叫作“那种关于一般某物的完全不确定的构想”。(A253)有趣的是,这样一种“某物”,也就是作为统觉的相关项来为感性直观中杂多的统一服务的东西,却“完全不能与感性的材料分隔开来”。(A250)这就是说,虽然康德表面上似乎把这个作为一般对象的“X”描述为孤立的,作为一个知性的“构想”,但背地里,他却将之带入了与感性的关系之中。鉴于感性与知性在康德那里的截然分别,就必须问,“X”显示出来的这双重性何以可能?康德认为,知识的必然性没有办法通过时空中的经验性素材搜集来保障,而只能通过:a.普遍必然的意识统一形态;b.先验对象才能实在地被确立。后者之所以必须被强调,是因为概念必须要有对象,包括统觉之本源统一这一概念也需要对象。(A104f.)但是,我们的知识怎么会与完全独立于我们的“一般对象”发生关联呢?唯一可能的解答是:这个对象并不真正独立于我们,而就是“我们的”统觉之统一的“相关项”。在统觉作为我们知识的最高能力和一切范畴的可能性基础的意义上,其相关项当然也是认识能力和综合能力的一般相关项。只有当“X”与我们知识的必然性结合在一起考虑的时候,也就是说,只有当这个相关项本身已经与我们的思想关联的时候,它才能被说出。这里有两重意思;其一,只有从作为一切综合进程之关键的统觉中,才能导出这一一般对象“X”的可能作用;其二,反过来,这一对象却也保证着由我们的认识能力所进行的综合的客观性,没有它,我们的认识就是随意的和悬空的。这一对象的作用因此始终根植在我们意识的必然综合进程中,与统觉不可分地构成我们知识的客观实在性的基础。统觉及其相关项也不需要额外的客观实在性的保障,因为它们就互为基础,互相保障。只有在这个意义上,才能理解,为什么康德说先验对象是一个“构想”(Gedanke),那是因为它与统觉“共同地”被设置。也是在这个意义上,先验对象对知识具有实在的作用,这就是说,它为我们提供某种源初的实在刺激,且先验对象的这一刺激作用根本不是一种外在于我们、与我们无关的东西的刺激作用,因为这种非感性的刺激完全是作为“自身意识”(即“我思”或统觉之本原统一)的自关联的相关项来发生作用的。 康德的以上论述引起了雅各比的极大反感。他反问:是否除了意识的运用和内在相关于意识的相关项之外,就再无实在性存在了?他认为,所谓的先验对象完全仅仅是一种被设想出来的“条件物”(eine ausgedachte Be-dingung),但自身却是一种“荒谬无物”(Unding):“(先验对象的)这个概念是一个极有问题的概念,它所依据的是全然主观的、我们独特的感性所从属于之的那种我们的思维的形式”,“且它被当作是一般现象的智性原因,只有借助它我们才能拥有那种与作为接受性的感性相关的东西”。③这是对上述关于先验对象的双重意义的分析的总体结论。但这个结论却带出了雅各比更大的疑虑,即:“但此处,在最深的黑暗中,仍然潜藏着下述问题:这些原因究竟在何处存在?它与其作用的关联又是何种形式的呢?”④雅各比认为,这一疑难问题在A版关于(外部关系的)观念性的谬误推论中可以特别清楚地看出来。在那里,康德指出,一切物质存在者,只要它们必须在自身意识中被给出,就只能以与我们的感性不可分的表象被观察到。(A370)特定存在者的实在性也因此只存在于我们的感性之中。能保障此感性实在性是真正实在的,而非纯粹的知性设定而已的,是客体X,即一种似乎外在于我们的外部对象存在。但问题在于,这样的外部对象,我们既不能说它可能在,也不能说它可能不在,因为我们对其既无直观,亦无概念。这样的一种对象,一种逻辑上抽象的“荒谬无物”,怎么能成为感性实在性的真正保障呢?对于康德,显然只有依据感性的实在性,才能说这种对象也是实在的。然而后者的实在却又恰恰是感性实在性的原因,而不是其内容。这样一来,一个难以理解的循环就形成了:客观实在性仅仅来源于感性实在性并由其保障,这种感性实在性之所以实在有其外部原因,然而此原因的实在性却又只能在感性实在性之内被见及。这样的死循环对回答“原因在何处”的问题毫无帮助。因为假如这一原因的确是外在于我们存在的,那么它如何“实在地”作用于我们,而不是仅仅“被我们设想为”作用于我们的呢?反之,假若我们将这种作为外部存在的原因只理解为我们统觉的内部相关项而已,那么实际上我们根本没有谈论过任何外在于我们的存在者,这样一来,一切所谓的实在刺激,归根到底不都仅仅是一种完全属我的构想而已,其实并无其自身实在性吗?无论上述假设中的哪一种,都对回答“原因与其作用的关联是何种形式的”这个问题毫无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