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社会过去几十年的发展见证了经济的迅猛增长和人民物质生活水平的极大提升。在此背景下,文化的重要性日益凸显。①从根本上讲,文化涉及一个社会最基本的价值观念和行为规范。中国有千百年传承的优秀文化,维系文化的稳定性和传承性对于社会的健康发展具有重要现实意义。 具体而言,当下中国社会的结构转型、经济产业升级、城市化进程以及人口的空间流动等变化无不对文化观念的共享性产生冲击。在此意义上,维系文化的传承和一贯性有助于保持社会的基本人际交往规范,从而在迅速变化的环境中维持人际联系的稳定和彼此团结。此外,随着综合国力的提升,我国开始在国际事务中扮演越来越重要的角色。在国际交往中,如何讲好中国故事,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我们所讲的故事是否以及如何体现出中国自身的文化特色。②故而,文化的延续与传承是构建国家身份认同的重要面向。正如习近平总书记所言,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是我们最深厚的文化软实力,也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植根的文化沃土。③鉴于此,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传承被提升到了战略性高度。 文化传承对于社会学研究也具有重要的学理价值。伴随着社会转型而出现的多种社会现象(如消费行为、文化产业等)多与文化相关,因此难以从单一的结构视角进行理解。这促使越来越多的社会学者开始对中国文化本身进行学理上的审视和解读,④并援引社会中“稳定”的文化观念或规范(如儒家权威主义、家庭观念等)来解释特定的社会现象。⑤在跨国比较研究中,亦有学者基于各个国家独特的文化特征来对不同国家与地区进行划分(如儒家文化圈)。⑥ 尽管文化的传承性与稳定性被学者们普遍认可,但长期以来,对于文化传承这一论题本身却鲜有系统考察,一些根本性问题仍有进一步思考的空间。⑦例如,文化传承过程中传承的对象是什么?如果有多种传承对象,它们之间的关系如何?文化通过何种机制得以传承?文化传承过程在不同人群、不同领域中是否同质?如何经验地把握和衡量文化的传承度?对这些问题的讨论无疑能够进一步加深我们对于文化传承的理解,同时对相关文化宣传工作提供启示。⑧ 在上述背景下,本文首先从社会学“实践”概念出发,⑨借助认知社会学关于图式问题的讨论,拓展传统文化社会学结构功能主义和个体主义的文化分析范式,形成文化传承的三维度分析框架。每个维度均在文化本体论定义、文化传承层次、文化传承难度和文化传承对象等方面具有独特特征。其次,以图式文化为导向,讨论文化传承的内在动力机制,对比了“路径依赖式”的自我传承与“制度支持式”的系统传承,并区分两种传承机制的理论与现实价值。最后,对文化传承的经验考察,回应了社会学研究对于分析对象变异性(variability)的重视,指出文化传承过程中图式文化在作用群体、作用效果和作用领域等多方面所具有的变异性。本文亦对如何在经验分析中把握和测量文化传承进行了介绍,区分出两种进路。 一、传统社会学视野下的文化及其认知社会学拓展 (一)文化三论 对文化传承的讨论,立足于我们如何理解文化这一概念。基于现有对文化的理解可以区分出三条基本路径,分别为意义系统论、工具箱论和社会实践论。 意义系统论将文化理解为一套内部逻辑自洽的规则观念,以此赋予人们的日常生活以意义。这一分析路径有极强的客观主义色彩,因为文化被定义为某种外在于个体的意义体,且对社会成员具有外生的同质化的影响。这一分析路径的代表是韦伯对于新教伦理问题的讨论。⑩新教徒接受以“天命观”与“预定论”为基础构建的意义体系,从而出于宗教动机而进行金钱积累与扩大再生产。这种行为方式客观上与现代理性化资本主义的生产方式相吻合,从而促进其产生。在韦伯之后,意义系统论中比较具有代表性的是帕森斯的社会系统理论。其中,文化被定位为一个子系统,通过影响和引导社会成员的价值观对社会起到整合的功能。(11) 对于文化“意义系统论”的批评是,人们对某一文化意义体的接受不可能是同质化的。由于时空限制以及个体的认知局限,人们不可能完全掌握外在宏大意义体的方方面面。(12)相反,由于信息过载,人们对同一文化意义体会有不同的理解,甚至个性化的改造。在此背景下,以安·斯威德勒(Ann Swidler)为代表的文化工具箱论得以兴起,其强调文化的工具属性以及行动者对文化所具有的能动性和掌控力。(13)谓工具箱的比喻,强调的是文化如同某种设备,可以由个体针对特定情境进行选择性和策略性的使用,从而使得自己的行为具有意义、可理解性乃至合法性。这方面较有代表性的研究是斯威德勒对于爱情观的讨论。(14)她发现,虽然社会上存在某种关于爱情的“主流”观念,但这种观念并不能指导青年人的婚恋行为。相反,这种观念是个体对婚恋行为进行事后合理化的意义资源。 文化的意义系统论与工具箱论展示了文化对于个体行为“限制”与“赋能”的两面性。(15)但这两种理论亦存在不足:意义系统论过于强调文化的客观性,而工具箱论则过于主体化和碎片化。正如欧洲学者沙维尔·波拉维嘉(Javier Polavieja)所言,如果文化是人们日常生活中可以随时取用的符号工具和事后合理化的手段,那么文化便会逐渐丧失模式性乃至对个人行动的解释力。(16)这一观点与张静的讨论不谋而合。如果文化的含义过于主观,那么对于文化的不同分析之间便会丧失沟通的基础。即,如果文化成了“界定”的产物,那么对于特定文化的描述很可能因为时空差异出现“都对但都不对”的情况,亦即知识论意义上的矛盾。(17)这里,我们不妨借用格兰诺维特的术语,意义系统论过分社会化(over-socialize)个人,工具箱论却去社会化(de-socialize)个人。(18)如何恰到好处地保留文化的“社会”属性但又使其不至向两边偏倚,成为文化社会学研究的一个重要议题。这方面的有益探索即文化的社会实践论。(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