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问题的提出 合宪性审查与立法的关系不同于立法与行政的关系。行政机关是法律的执行机关,民主原则要求立法机关和司法机关努力阻止行政人员在执行法律的过程中注入个人的主观偏好和政治倾向,而立法机关并非宪法的执行机关,民主原则反而要求合宪性审查主体尊重和保护立法的民主政治空间。立法者需要回应国家在政治、经济、社会、文化等方面的各种复杂需求,其任务并非局限于将宪法条款具体化。即使将“根据宪法,制定本法”写入某些法律,也不意味着该法律的任何条款均应在宪法中找到依据。 合宪性审查的任务和作用局限于对不符合宪法的民主政治过程和结果予以纠正进而维护宪法尊严,并不发挥民主合法化功能,因此无论审查全国人大制定的法律还是全国人大常委会制定的法律,均存在应在何种程度上尊重民主立法以及如何界定审查边界的问题。众所周知,相当一部分法律被认定为违宪的原因是其构成对公民基本权利的侵害,而在分析立法是否侵害公民基本权利时,诸多宪法学者均认同在实质审查环节适用比例原则进行分析。然而基于比例原则的内涵特征,适用该原则极其容易突破宪法边界进而步入民主政治领域。那么比例原则为何可以作为一项宪法原则约束民主立法者?比例原则约束立法权的边界又在哪里?这些正是本文所要讨论的问题。 二、比例原则约束立法权的正当性 目标正当性原则是适合性原则、必要性原则和狭义比例原则适用的前提。目标正当性原则要求立法者所要实现的应是宪法预设或至少被宪法允许的目标。我国《宪法》第51条构成全部基本权利行使的普遍性界限,明确了国家的、社会的、集体的利益以及其他人的自由和权利为基本权利的边界,这实际上也意味着限制基本权利的理由只得出于实现国家的、社会的、集体的利益以及其他人的自由和权利,除非某些基本条款另有规定。该条款适合作为目标正当性原则在我国的宪法依据。 与目标正当性原则不同,比例原则的后三个子原则均涉及目的与手段的关系。德国学者阿列克西认为,宪法中的基本权利具有“原则特性”,“原则”是在考虑法律上的可能性和事实上的可能性之后的最优化要求。阿列克西认为,解决原则冲突适用“权衡法则”,其中实体上的权衡法则要求对一项原则的非满足或损害程度越大,则满足另一项原则的重要性就应越大。狭义比例原则中的权衡要求恰体现为原则在法律可能性方面实现的相对性,若一项基本权利与对立的原则产生冲突,该基本权利在法律可能性方面的相对实现则取决于对立原则。而必要性原则和适合性原则均可以从事实可能性方面的最优化要求中导出。 三、合宪性审查与民主立法之间的张力对适用比例原则提出的挑战 若在宪法领域完全照搬行政法领域的比例原则予以适用,则可以毫不夸张的讲,立法者的任何一个政治争论都能够被纳入比例原则的审查范围,特别是漫无边际的适用以法益权衡为基础的狭义比例原则可能会导致合宪性审查主体能够得到任何自己期待的结果。为了使比例原则与立法的民主性相互兼容,不少学者认为应当借鉴德国联邦宪法法院发展出来的审查密度理论。然而事实上,该理论不仅无法摆脱审查者对基本权利受到限制强度进行预测的主观性,而且并未完全阻止由审查者来认定基本权利的位阶,只是在个案衡量中并非将其作为唯一标准。照此,对立法者的审查密度将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审查者自身的预测和价值权衡结果,即宪法与民主政治的界限将在很大程度上由合宪性审查主体自身来确定,而这显然构成对立法者民主合法性的挑战。 四、依据审查内容的性质区分不同的审查模式 阿列克西认为,宪法属于一种框架秩序,即宪法通过“禁止”和“要求”给立法者划定了一个框架,那些既未被宪法要求又未被宪法禁止的空间则属于立法者在框架内的活动余地。在基本权利从主观权利扩展至整个法律秩序的客观价值决定之后,对于宪法偏离框架秩序进而导致过度宪法化的担忧并无必要。依据“余地的教义学”理论,立法者的活动余地可以分为结构余地和认识余地。结构余地是指宪法规范既未要求又未禁止的立法形成余地,是在宪法规范的框架内立法者的活动余地。认识余地并非存在于宪法框架中,而是来源于对宪法框架认识能力的局限性,当对哪些是宪法要求、禁止或放任的事项不确定时,则产生认识余地。 具体到比例原则,结构余地包含三种类型:目的设定余地、手段选择余地和权衡余地。结构余地主要涉及比例原则的内涵本身,即比例原则适用的标准。认识余地可能来源于经验性前提,也可能来源于规范性前提。若未要求立法者以可证明的对效果的真实预测为依据,而仅要求基于合理预测,则意味着承认立法者享有经验上的认识余地。当对相冲突原则的重要性或限制程度如何评判存在争议时,若允许立法者根据自己的评判决定原则之间的优先关系,则意味着认可立法者享有规范上的认识余地。认识余地主要涉及比例原则的适用强度。 依据审查内容的性质,我们可以将认识余地梳理为三类:事实认定、预测决定和价值评判。对于合宪性审查的介入强度,我们可以结合余地的教义学理论术语总结为如下四个等级: 1.在事实认定方面,原则上不应认可立法者享有认识余地,审查者可以对其进行全方位审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