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物色》篇位置引发的争论 《文心雕龙》的通行版本流传至今,在相当长的一段时期里,对其篇目次序都没有质疑的声音。范文澜首先对《物色》篇位置提出质疑,随后许多龙学泰斗加入讨论,一时众说纷纭,蔚为壮观。《物色》篇位次何在,不仅关系到对此篇意义的理解,更关系到对刘勰创作思路的认识,直接影响到《文心雕龙》理论构架、价值体系乃至版本真伪的研究。这个问题成为龙学研究的一大悬案。目前学界对此问题的认识大致可分为“质疑论”与“合理论”两种,先概述如下。 (一)质疑论 范文澜是质疑第一人,他认为:“本篇当移在《附会》篇之下,《总术》篇之上。盖物色犹言声色,即《声律》篇以下诸篇之总名,与《附会》篇相对而统于《总术》篇,今在卷十之首,疑有误也。”①这是看到物色与声色相关,因而认为《物色》是《声律》以下诸篇的综合,其位置不当,应当提前。虽然范文澜的观点难以得到学界认同,但其质疑引发了很多学者的讨论。 刘永济进一步提出《物色》篇应更改的具体位置:“按此篇宜在《练字》篇后,皆论修辞之事也。今本乃浅人改编,盖误认《时序》为时令,故以《物色》相次。”②值得注意的是,他指出版本错误的原因在于“误认《时序》为时令,故以《物色》相次”,然其所谓“浅人”之见的误区,正是很多“合理论”者论述的理由。 王利器盯住了一个小缺失,指出:“《序志》篇云:‘崇替于《时序》,褒贬于《才略》,怊怅于《知音》,耿介于《程器》,长怀《序志》,以驭群篇。’彦和自道其篇次如此;《物色》正不在《时序》《才略》间。惟此篇由何处错入,则不敢决言之耳。”③虽其所指篇名省略,在《文心雕龙》其他地方亦为常见,并不能由此证明《物色》篇位置有误,但难免引起其他学者更多的猜想。 周振甫认为《物色》上承《情采》,下启《熔裁》,并根据《神思》中的赞文来推测《物色》的位置:“《神思》里提到‘物以貌求,心以理应。刻镂声律,萌芽比兴’。这里的‘物以貌求’就是‘随物以宛转’,‘与心徘徊’就是‘心以理应’,‘情貌无遗’就是《神思》里的‘神与物游’的‘物无隐貌’。因此《物色》是创作论的一篇,应该列在‘刻镂声律’的《声律》前。”④ 杨明照《文心雕龙校注拾遗》认为:“《物色》介于《时序》《才略》之间,殊为不伦,当移入九卷中,其位置应为第四十一。《指瑕》《养气》《附会》三篇依次递降。”⑤ 郭晋稀认为:“本篇今本《文心雕龙》列在第四十六篇,显然是错误的。”⑥郭本《注译》则直接将《物色》篇放在《夸饰》与《隐秀》之间。 张立斋认为:“《序志》篇载,自‘崇替于《时序》’以下,言《才略》、言《知音》、言《程器》、言《序志》,共五篇,每卷五篇,而《物色》篇不在内,而《时序》在九卷五篇中,是《物色》篇之位,当移出十卷以外,而《时序》当移入十卷之中也,故《时序》篇依彦和自序次第当无可疑。惟据《总术》篇云‘多少之非惑,何妍媸之能制’及‘按部整伍,以待情会’四句,意既秉《总术》之旨,还须《物色》之也,是《物色》之必继《总术》以发之也,故《物色》篇当在《总术》篇之下为宜。且以两篇次序紧接,易致颠倒,若远移于《总术》之上或非也,范氏之疑则是,而位置似不可从。”⑦ 郭外岑认为,《物色》篇上承“文之枢纽”部分而来,下又统摄“剖情析采”诸篇,为创作论总纲⑧。 (二)合理论 对《物色》篇次持“合理论”者,当以王运熙为首,他认为:“一方面以《时序》篇论述时代对文学的影响,吸收了过去的说法,并有所发展;一方面写《物色》篇论述景物对文学的影响,反映了当时文学创作的新面貌。”⑨从《时序》和《物色》两者关系入手考察,认为两篇次序连缀是合理的。 童庆炳同意这种看法:“《时序》强调文学与社会的关系,紧接着《物色》篇就要强调文学与自然的关系,暗含了社会与自然并列的思想。基于这样的构想,刘勰把《物色》篇放在《时序》篇后是在情理中的,这里不存在疑问。”⑩ 王礼卿看法与王、童二人类似:“《时序》总论历代之文运,文变与兴衰错织,侧重时之转移所及于人工之运;此篇总论外物之感发,物色与情辞交融,侧重境之迁变所引启天然之机;人天相接,时空并论,所以示内外相资之秘,故次之《时序》之下。”(11) 刘禹昌认为:“《时序》《物色》两篇都是‘论其世’,《物色》还兼论发展方向和创作艺术。《才略》篇是‘论其人’。换句话说,前者是论述文学发展历史,后者是论述作家成就,是一个事物的两方面……根据上面分析所见,次第本无误,只是范氏理解错了。”(12) 祖保泉认为,在没有得到确凿证据之前,最好保持原著的顺序,细心体会通行本的篇次安排。他认为:“《时序》从社会变迁促使文之情变角度立论,而《物色》从自然景色变迁促使文之情变角度立论,合观两篇,皆就外物变迁促使文之情变谈问题,故可视为前后相衔的一组。如果把‘从文之情变角度的剖情析采’与‘从创作过程角度的剖情析采’合起来,正体现了刘勰所说的‘剖情析采,笼圈条贯’的原则和要求。”(13) 综合来看,持“质疑论”者基本上认为《物色》篇是创作论的内容,与《神思》《声律》《情采》《总术》等篇相关,因而位置应该提到前面创作论的部分去。而持“合理论”者基本上是抓住《物色》与《时序》的关系进行论述,认为《物色》应是批评论,放在《时序》之后,位置合理,但论述理由尚不够充分,因而难以令质疑者信服,也难以突破刘永济指责的所谓“浅人”之见。笔者赞同“合理论”,并希望通过详尽的分析来解开这一疑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