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图分类号:B503.2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1-7511(2020)03-0028-12 一与多的关系是经典的传统哲学问题。随着基督教教义的不断充实与发展,一与多的关系面临着古希腊哲学尤其是埃利亚学派所没有遇到过的问题:第一,三位一体中的三一关系;第二,对泛神论意义上大全的“一”的拒绝,以此保障上帝与受造物之间判然有别的绝对张力关系。两者之间出离与回归(exitus et reditus)的双重关联也须以保障上帝超越性为基本前提。值得一提的是,对于第二个问题,除了一些中世纪的先驱性思想家之外,在近代哲学中,斯宾诺莎与黑格尔等人压低了上帝殊异、隔绝的超越性,从而建立起使有限性与无限性和解的一。在我们看来,近代哲学的这种重生对于存在与一整体性的追求,其实早已经暗含在埃克哈特与司各脱对阿奎那类比学说的克服之中了。 对埃克哈特我们将另文分析,本文主要围绕司各脱来讨论一与多的新秩序问题。司各脱对这一问题的讨论,源于他对人类认识上帝中存在与一关系的理解。当希腊的存在概念被引入对上帝的言说之后,存在与一的问题就暴露出其根本性的困难。吉尔松认为,中世纪哲学的所谓“《出埃及记》神学”,即上帝自言“我是我所是”(Ego Sum Qui Sum)已经揭示出用存在来言说上帝不但是合法的,同时也是上帝自身所启示的。然而上帝之为真正超越的上帝,就在于他永远要比存在,尤其是受造物的存在更多、更深、更高。不但如此,上帝也绝不会与受造物相混同从而臣服于包含两者的一。也许这正是黑格尔笔下的哀怨意识,但不哀怨就不能保证信仰生活的根基。 因此,面对这样一个永远不可能被人类所充分把握的上帝,是否使用存在来言说上帝就成为问题。而且即便我们赋予了上帝以存在的名称,出于防范泛神论的需要,上帝的存在与受造物的存在也决不能在实在中被同等对待,不能被更大的一所和解。有鉴于此,阿奎那改造了亚里士多德的存在类比学说,使之从平行的实体-偶性关系中解放出来,并用来建构上帝与受造物的纵向关系。类比关系确保了受造物与上帝既是相似的,但却永远也无法等同起来。我们部分理解上帝,但永远不可能完全理解上帝。 这一看似完满的解决方式却在司各脱这里遭遇到了挑战。司各脱认为,如果我们不能从一个单义的存在概念出发来理解上帝,那么上帝对于我们就完全是不可理解的。这就是著名的存在单义性学说。不过需要指出的是,这种单义性是超越的,因为它并不基于属相/种相关系,从而并没有在实在中将上帝与受造物真正等同起来。在这个意义上,存在正是一个超越者。然而即便如此,我们依然能够在理智中建构起包含上帝与受造物在内的一,即存在概念,这是一切对上帝的自然理解的根本出发点。从这个意义上说,单义而超越的存在,展现了一种敉平化的一与多结构。 这样一来,司各脱就在中世纪哲学传统中第一次利用敉平的存在单义性学说建立起了作为整体的一。司各脱与一些经院哲学家的亚里士多德主义观点相同,他们都认为作为超越者,也即不能涵盖在属相与范畴中的一与存在是可互换的。①既然我们能够用同样含义的存在概念来述说上帝与受造物,那就意味着这一存在概念就是包含一与多在内的、整体的一。这样一来,司各脱的一与多学说就具有了一些值得注意的特点。概要而言,在司各脱的形而上学中所处理的一有两种:第一种是作为超越者而与存在可互换的一,这种类型的一是一个独立的超越者;第二种是与多相对的一,这种一与多共同构成了一对分离性超越者。 这样一来,一就在两个意义上是超越者:作为与存在可互换的超越者,以及作为一与多这对分离超越者中的一。一方面,一作为存在的可互换者是形而上学所关涉的主题;另一方面,一与多共同构成为形而上学所关涉的主题。我们应该追问,这两种不同的一之间的关系究竟是什么?为什么一具有两种成为形而上学研究主题和人类理智对象的方式?形而上学应该集中在多所归属的一之上,还是应该将一和多作为整体来研究?一与多在司各脱这里究竟具有怎样的关系和秩序? 在本文第一节中我们会看到,司各脱对这些问题的处理深深受到阿维森纳的影响。单义性及其敉平化的存在结构影响着司各脱对于一与多关系的处理。与亚里士多德与阿奎那等人不同,司各脱认为存在和与多所对立的一并不能互换,相反,存在只和那种包含着一与多在内的一可互换,换句话说,存在与作为整体的一与多可互换,并对一与多保持单义性。因此,存在与一并不意味着相同的东西,它们也并不总是可互换的:②“存在与一并不相同,并且在本质上并非毫无条件地就可以互换。”③一与多通过存在的单义学说从而在起点上具有了一定的平等性。存在概念以及作为一与多统一体、与存在可互换的一,对于一与多是单义的。对于这一重要的特点,艾尔森(Jan A.Aertsen)已经做出了颇富启发的研究。④在本文中我们将部分跟随艾尔森,对司各脱的一些先驱者的立场进行分析,并与司各脱的其他一些学说关联起来加以研究。司各脱对一与多的系统处理是在《〈形而上学〉问题集》第四卷,第二个问题中展开的。我们将把这一文本作为研究一与多问题的核心文本,并在必要时加入其他著作中的相关讨论。 司各脱对于一与多的新理解影响了司各脱的其他相关学说。为了恰当理解司各脱对于一与多的处理,除了在第一、第二节中解释一与多的敉平化秩序关系之外,我们在本文第三节中还选择了三个特别的例子进行分析:第一,共同本性与这个性;第二,人类本性的统一性以及实体化形式的复多性;第三,实体与偶性。这三个例子能够进一步说明司各脱的一与多学说如何渗透入他的其他学说之中去。我们会看到一与多的秩序并不依赖于多对一的归属或者一对多的优先性,相反一与多的秩序在存在概念单义性的前提之下具有了更多的共同性和平等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