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图分类号:D2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8-1569(2020)03-0237-09 家庭是绝大多数人的第一归属,这超越了国家、民族和文化的差别,成为人类伦理的基石。对于绝大多数人来说,与父母的关系、与子女的关系和夫妻关系是最亲密且最重要的关系,这种以血脉传承为纽带的伦理关系始终强大而且稳定。中国共产党重视家庭生活,但也是一个高度重视信仰的组织。尤其在1949年以前,中国共产党长期处于残酷的革命战争环境,导致共产党员很难享受正常的家庭生活,常常必须在党与家之间做出艰难的伦理抉择,而他们往往选择把党作为第一伦理归属。 关于革命中的精神伦理建构问题,黄道炫是比较重要的研究者之一。他在《政治文化视野下的心灵史》中提到,“技术性的了解和分析可以呈现历史的一些面相,却不一定能逼近研究对象的内核”,认为过度重视政治技术,而忽视精神,对于中共革命研究来说是“捡了芝麻却丢了西瓜”。①他在《“二八五团”下的心灵史——战时中共干部的婚恋管控》中,通过对一段时间内具体干部政策的微观研究,展现了战争时期党组织在婚恋问题上与干部的互动。②黄锐杰《“同志”的“修养”——延安时期革命青年的伦理选择》分析走出家庭投身革命的青年,如何在延安逐步接受中共的“组织修养”。③还有大量革命人物特别是革命领袖的传记中,有不少关于家庭生活或者领袖家风的叙述,但算不上系统的学术研究。 值得注意的是,关于革命家庭伦理的文学史研究不少,如冷嘉的博士学位论文《家庭、革命与伦理重建——以解放区文学为考察中心》④通过重点分析丁玲、赵树理等革命作家作品中的人物形象,来展现解放区的新伦理建设。王珲的硕士学位论文《婚姻的革命与革命的婚姻——解放区文艺作品中婚姻家庭关系调整》⑤以赵树理、丁玲、孙犁等人的作品为材料来源,关注解放区的家庭伦理问题。董丽敏《革命、性别与日常生活伦理的变革——对茹志鹃1950-1960小说的一种考察》⑥以茹志鹃的作品为材料来源,分析中共建设新式家庭伦理、集体伦理的尝试。 通过学术史回顾可以发现,关于革命伦理方面的实证研究还比较薄弱,这大概与精神伦理实证研究资料较为难找有关。黄道炫研究比较专注于具体问题,还不够系统。文学史研究探讨了伦理问题,但取材于文学作品,并不是真正的实证研究。笔者十几年来一直从事中共组织结构的研究,随着对中共组织认识的加深,越发感到精神伦理动力在中共建立严密组织和铁的纪律方面发挥的巨大作用。论者普遍承认中共以铁的纪律打造的严密组织是其成功的关键,而国民党的松散组织是其失败的重要原因。其实国民党何尝不知道组织严密的重要性,他们也接受了列宁主义革命党的组织模式,但国民党人始终缺少像共产党人那样热烈的革命情绪和献身精神。这使得国民党虽然一直羡慕中国共产党的组织能力,却始终无法建立像中国共产党那样的严密组织。也就是说,严密组织需要有深层的精神伦理支撑才会成功,否则只是徒具形式,没有灵魂。 因此,对于中国共产党的组织研究只有深入到精神伦理层面,才能触及组织问题的内核,这使得伦理归属成为中国共产党组织研究的重要问题。但是,人的精神活动非常复杂、难以捉摸,对于以实证为基本方法的历史学来说,这种研究也是相当困难的。本文以中国共产党早期党员在党和家庭之间的伦理归属抉择作为切入点,尝试做一点初步探索。需要说明的是,本文所说的中国共产党早期党员指的是1949年以前入党参加革命的党员,他们是中国共产党赢得革命胜利的核心力量。 一、与父母的关系:年轻革命者走出家庭 五四新文化运动以来,青年一代追求个性解放,出现了婚姻自由的新潮流,产生了像施存统《非孝》这样抨击传统孝道的文章,这难免导致子女与父母之间产生裂痕。北伐战争时期,革命浪潮兴起,不少出身地主士绅家庭的革命者树立了反对剥削的共产主义信仰,主动离家投身革命,他们当时大多处于青年叛逆时期,与家庭的关系趋于决裂。这些革命者出身富裕家庭,而多数富裕家庭倾向于维护私有制,因而害怕革命;总体来讲,贫穷家庭对革命更加支持。士绅地主家庭出身的胡适在回忆童年时提到:“每年秋天,我的庶祖母同我到田里去‘监割’(顶好的田,水旱无忧,收成最好,佃户每约田主来监割,打下谷子,两家平分),我总是坐在树下看小说。”⑦显然,对地主家的孩子胡适来说,每年秋天收取50%地租是愉快的经历。但是对于佃农来讲,感受就完全不同了,据余秋里回忆:“我小的时候,家中只有田二亩五分,滩地两亩。另租种地主的田二十三亩。当时债务利息重,地租很高。我记得地租的租率为五成至六成。农民辛辛苦苦一年,打下的粮食,一多半要交给地主。”“这一年,我村遭了水灾,收成很不好。我记得很清楚,这一年秋收时,我们全家在稻田里打谷,地主派来的收租人就在田头等着,刚一打完,稻谷就作为地租被全部抢走。父母看着一年汗水换来的粮食被全部抢走,回到家里,痛哭了一场。这件事对我教育很大,在我的脑子里产生了很多疑问:贫苦农民为什么终年劳动而不得温饱?地主不劳动,为什么能过着奢侈的生活?地主家的粮仓里堆满了粮食,为什么还要从农民口中抢粮食?我深深感受到人世间的不平等,内心激起了对收租逼债的地主的强烈仇恨。”⑧ 从人类社会的发展历史来看,在生产力低下的农业社会初期,普遍实行原始氏族公社的公有制,只有这样才能维持多数人的基本生存。随着生产力发展和财富积累,私有制和家庭逐渐出现,私有制激励了人的生产积极性,大大推动了人类的物质进步。但在近代中国,由于人多地少的问题极为严重,大量贫农几乎回到了原始社会的生存条件,在生死线附近挣扎,这几乎可以看做一种社会性的返祖现象。在这种情况下,私有制的道德基础发生了动摇,毕竟从人性的角度,当生存权与财产权发生矛盾时,很难认为财产权优先于生存权。中国历代灾荒时期都有“吃大户”行为,一般情况下官府都不会管。毛泽东和朱德在回忆中都提到,年轻时目睹政府镇压饥民,激起了他们极大的义愤,毛泽东甚至对斯诺说过,“1910年清朝政府镇压长沙抢米风潮事件‘影响了我的一生’”,“大多数学生都同情‘造反的’”,“我觉得造反的人也是像我自己家里人那样的老百姓,对于他们受到冤屈,我深感不平”。⑨在这种极度贫困,私有财产权受到严重质疑的情况下,共产主义思想有深厚的社会基础,实行集体主义的革命党对贫苦民众有很大吸引力。大批贫穷家庭出身的青年投身于共产主义革命,他们的父母也认为自己的子女参加革命是正义的行为,对此表示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