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乾隆年间朝廷组织、四库馆臣编撰的《四库全书总目》,蕴含着极其丰富的文学批评内容。由于《总目》由总纂官纪昀“笔削考核,一手删定”①,因此《总目》的文学批评无疑渗透着纪昀个人的文学思想②。但更重要的是,《总目》“实是钦定之书”③,而且凝聚着四库馆臣的集体智慧,集中体现了清代前、中期以朝廷为代表的主流文学思想和意识形态④。 近十多年来,学界对《总目》所体现的骈文观多有研究,精义纷呈⑤,但对《总目》的古文观却未见系统论述,仅在探讨纪昀与《总目》的文学思想、文学批评时略有涉及⑥。其实,《总目》对“古文”的基本性质和形态特征的论述相当丰富⑦,而且颇为精彩,这从一个侧面揭示了清代前、中期以朝廷为代表的主流文学思想及其所依归的文化传统和所宣扬的核心价值观,颇值得深入考察。 一、“古文”的基本性质 《总目》中“古文”一词,用例数以百计,核其大要,可归结为二义:第一,“古文”指上古时期的一种文字类型,在小学语境中与“籀文”“小篆”等并举⑧,在经学语境中与“今文”对举⑨;第二,“古文”指中唐以后渐趋成熟的一种文体类型,在文学语境中与“诗”连称⑩,在散文语境中与“时文”“骈体”“语录”等对举。 《总目》在运用第二义的“古文”时,有时称为“古文词”(11),或称为“古体散文”(12)。在文学语境中与“诗”连称的“古文”,其义略近于现代通常意义的“散文”,笔者已有相关论述(13)。因此,本文仅集中论述在散文语境中与“时文”“骈体”“语录”等对举的“古文”。通读《总目》,虽然从未直接阐释何谓“古文”或何为“古文”,但是在与“时文”“骈体”“语录”等文体的比较中,却深刻地揭示了“古文”的基本性质。 首先,《总目》明确地辨析了“古文”与“时文”的异同。《总目》中所谓“时文”,亦称“时艺”“今文”“制义”“制艺”“八比”“馆课”等。 《总目》中常以“古文”或“诗古文”与“时文”对举。如卷一七七明孙楼《百川集》提要云:“工于制义,与胡友信、瞿景淳等相上下,诗古文则非耑门。”卷一七八明郑心材《郑京兆集》《外集》提要云:“心材老于场屋,必欲一第而卒不可得。年五十始就铨,平生精锐之气,已消磨时文中。诗古文特偶试为之耳。”大要言之,《总目》认为“时文”源于“古文”(14),因此“时文”与“古文”自有相通之处,二者皆应根柢于经术,崇尚“典雅遒洁”的文风。卷一七一明王鏊《震泽集》提要云:“鏊以制义名一代,虽乡塾童稚,才能诵读八比,即无不知有王守溪者。然其古文亦湛深经术,典雅遒洁,有唐宋遗风。盖有明盛时,虽为时文者亦必研索六籍,泛览百氏,以培其根柢,而穷其波澜。鏊困顿名场,老乃得遇,其泽于古者已深,故时文工而古文亦工也。”正是有见于此,卷一八二清林云铭《挹奎楼文集》提要批评林云铭:“所评注选刻,大抵用时艺之法,不能得古文之源本。故集中诸文,亦皆不入格云。”如果不能“得古文之源本”,无论是“古文”写作还是“时文”写作,必然“皆不入格”。 虽然“古文”与“时文”二者均可载入集部,但是《总目》却更为倾向于在“古文”与“时文”之间“区分体裁”,将“时文”剔除出集部。卷一七三弘历撰、蒋溥等编《御制乐善堂文集定本》提要云:“伏考今之制义,即宋之经义也,刘安节等皆载入别集。吕祖谦选《宋文鉴》,亦载入总集。初刻兼录制义,盖沿古例。而我皇上区分体裁,昭垂矩矱,俾共知古文、时文之分。睿鉴精深,逾安节、祖谦等之所见不啻万倍。”依据两宋以来的“古例”,“制义”自然可以载入别集或总集,但是为了“区分体裁,昭垂矩矱”,“时文”还是以不入集部为宜,因为这更便于彰明“古文、时文之分”,由此体现出弘历“睿鉴精深”的文学观念。因此,《总目》在根本上并不认可“时文”是“古文”之一体,如卷一七九明许獬《许钟斗集》提要云:“是集大抵应俗之作,馆课又居其强半。盖明自正、嘉以后,甲科愈重,儒者率殚心制义,而不复用意于古文词。洎登第宦成,精华已竭,乃出余力以为之。故根柢不深,去古曰远。况獬之制义,论者已有异议,则漫为古调,其所造可知矣。”《总目》对文士“殚心制义”则“不复用意于古文词”的辨析,明确表示其将“时文”和“古文”看作两种迥然不同的文体。 《总目》卷一七二明任环《山海漫谈》提要称赞任环“古文皆崭崭有笔力,且高简有法度”,“皆绝非明人文集以时文为古文者”。可见《总目》认为,“以古文为时文”固然可取,而“以时文为古文”则必当避忌(15)。卷一九○《御选唐宋文醇》提要云:“夫能为八比者,其源必出于古文。自明以来,历历可数。(茅)坤与(储)欣即古文以讲八比,未始非探本之论。然论八比而沿溯古文,为八比之正脉;论古文而专为八比设,则非古文之正脉。”“以古文为时文”,因其追本溯源,因此堪称“正脉”;而“以时文为古文”,则因其本末倒置,故而应当避忌(16)。前者的根柢与归趋在于“古文”,因此可取;后者的根柢与归趋在于“时文”,因此不可取(17)。 其次,《总目》也明确地辨析了“古文”与“骈体”(或“骈体之文”)的异同。《总目》中所谓“骈体”(或“骈体之文”),亦称“俪体”“俪偶”(或“偶俪”“俪偶之文”“比偶之文”)、“骈偶”(或“骈俪”“骈偶之文”)等,而更常见的称呼是“四六”(或“四六之文”)。 《总目》中常以“古文”与“骈体”对举。如卷一五七宋綦崇礼《北海集》提要云:“今检《永乐大典》,载崇礼诗文颇多。中惟制、诰最富,表、启之类次之,散体古文较少,而诗什尤寥寥无几。盖其平生以骈体擅长故也。”卷一八九《梁文纪》提要亦云:“然古文至梁而绝,骈体乃以梁为极盛。残膏剩馥,沾溉无穷。唐代沿流,取材不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