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图分类号:G2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0-579(2020)01-0094-06 在媒介时间与虚拟空间统治的社会生活中,人们放弃了许多面对面交流的机会,将大把的时间交给了手机、电视、网络,以个人为单位的私人文化空间成为社会文化呈现出的重要样态,个体化媒介生活时代已然来临。需要深思的是,社会公共文化生活是不是会因此萎缩,社会公共文化生活供求脱节与不平衡的矛盾及问题是不是会因此得到解决。与个体化媒介生活形成鲜明对比的是以“舞市”为代表的公共文化空间迅速棋布全国,发展出另一种文化生存状态。所谓“舞市”,是套用了乡村社会中“饭市”的叫法,它是指人们以社区为单位,通过跳“广场舞”,在公园、广场等公共场所集会,从而形成的公共文化空间,其主要对象是中老年人。“舞市”的出现和快速发展说明当前公共文化供给不平衡现象突出,一方面,受市场供给的影响,公共文化资源向年轻人倾斜,年轻人主导的流行文化风靡社会。另一方面,原有的国家主导的公共文化服务难以满足群众多样的文化需求,尤其是中老年人的文化需求往往被忽视。“舞市”的出现和快速发展也说明,随着我国社会主要矛盾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整个社会公共文化空间正经历相应的转型和调整,具体来说,公共文化供需脱节和供给不平衡的矛盾正通过以“舞市”为代表的文化活动形式进行自我调适。长期以来,在以“舞市”为代表的文化活动中培育出来的民众文化主体性正在凝聚为公共性,民众自发组织的文化空间正在转变为公共文化空间。 在新农村公共文化建设中,公共文化供需脱节和供给不平衡的矛盾同样突出,最早在城市中出现的“舞市”也在农村生根开花,成为新农村公共文化建设和公共文化空间拓展的一个重要面向,成为城乡文化和鸣共振以及重塑农村公共文化的关键点。从“舞市”在农村的发展实践可以得到一些解决农村公共文化建设矛盾问题的有益启示。 一、农村公共文化传播的“国家化” (一)农村体制性公共文化供给的困境 长期以来,国家主导的公共文化传播是公共文化供给的主要模式。此种模式模糊了政府和社会的边界,将政府视作公共文化传播的唯一主体,独立承担服务社会的职责。广大农民在国家主导的公共文化生产与消费的过程中,埋没了自己的主体性。该模式的形成有其历史原因,新中国成立以后,在以往历史运动中,农村群众自发的公共文化活动场所和文化活动受到改造或打击,取而代之的是以农村公共文化空间的国家重建和全面政治文化传播为特征的公共文化传播体系的建立。这种情形一直延续至今,“总体上,我国目前主要还是以政府意见和文化公共部门服务来主导和表达社会公共文化需求的。在由政府推进改革,而公民社会发育相对落后,公民、社会和政府的良性互动新社会结构还没形成的大背景中,这种政府主导的公共文化需求表达方式有其合理性”。[1]而且发挥了凝聚共识、团结人心的强大作用。但随着整个国家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社会结构的现代化转型,原有的公共文化传播体系难以覆盖群众多样化的文化需求,原有的公共文化空间遇冷,甚至土崩瓦解,公共文化服务供需矛盾日益突出。国家在农村公共文化建设中明确意识到了这一点,在农村广泛推行“农家书屋”、“村村通”等工程,但“公共文化服务实践是一种与周围环境、不同个体的文化生活密切联系的社会性行动,在这个由多种主客观因素交互作用所构建的场域中,政府的管理思维如果只凭借一系列先进知识技术、严谨的逻辑推理和海量的信息数据自上而下的加以建构,那么,它就难以制定有效的行动策略,从而使得其主导下的文化‘服务’疏离人们的日常生活,也就更难以获取普通大众和社会组织对国家意识形态的高度认可”。[2] (二)农村公共文化活性的抑制 “新中国成立后,与计划经济相适应的是整齐划一的文化生产方式,主要的文化生产手段几乎全部由国家控制,报纸、杂志、电影厂、广播电视台、新华书店、图书馆、影剧院等,它的生产和传播均不以营利和消费为目的……这种形式导向了人们对国家民族命运的集体关怀,而少有个人的欲望和要求。”[3](P40)由此形成的公共文化服务网络也是自上而下的,带有鲜明的计划经济的烙印。“在传统公共文化服务网络的结构中,由于服务手段和工具都存在一定程度上的功能失灵情况,所谓的标准配置的理想设计功能远远高于服务手段的实际成效和设施的实际运行状态,公共文化活动常常远离个体行动者的生活视野,公共文化服务的供给手段较为单一而缺少市场的有效补充。”[3]农村社会公共文化生活的组织参与、内容生产和服务都带有明显的国家性,个体文化需求的发现与满足在与国家意志的高度统一中被忽略,通过个体文化主体性的觉醒和释放来完成基层公共文化再造基本不可能。 (三)被替代的公共性 1958年成立人民公社以后,农村生产生活实现了集体化,国家通过基层组织将农村文化活动统筹在制度框架内,形成制度性安排。农村民众则被集体组织到制度性安排的文化活动中,淹没了自身的主体性。国家成为真正意义上的农村公共文化建设的主体,农村文化的公共性被集体性所取代。通常状况下,公共性的生成起点是主体性的确立,由主体性进而形成主体间性,再由主体间性最终形成公共性。按此演变规律考察农村文化被国家赋予的公共性,由于公共性缺少农村民众主体性的基础,成为被动的公共性,反过来,这种公共性也没能进一步激发出农村民众的主体自觉,从而实现主体性、主体间性和公共性的良性互动。但需要肯定的是,“人民公社填补了公共产品供给的缺位,化解了公共产品供给的组织困境,推进了乡村公共产品供给的广度和深度。人民公社通过对乡村社会资源的高度整合较好地完成了历史未能办到的许多公共事业”。[4]由国家主导的农村文化及其传播体系建设实际上已经完成了农村文化形式上的公共性,这也为健全和完善内涵上的公共性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即在已有的农村公共文化体系内激活和培育农村民众文化的主体性和主体间性。 二、“舞市”:农村公共文化空间的孕育和再造 改革开放以来,随着经济社会的整体转型,公共文化需求出现了新变化。一方面,普通民众多样化的公共文化生活需求不断伸张,原有单一的公共文化服务模式难以适应新变化,政府自上而下的公共文化传播体系面临与普通民众需求相契合的艰难重构。另一方面,“单位体制的解体,社区建设的开展,使‘单位人’快速向‘社会人’、‘社区人’转变,人们社会文化生活的重心也逐渐下移到社区……以满足居民自身精神文化需要为目的,以文化艺术为主要内容,以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娱乐、自我参与为主要形式的公共文化生活空间在社区层面悄然形成”。[5]“舞市”的出现正是基层民众追求公共文化的自觉,他们从自身文化需求出发,自下而上建立公共文化空间,实行对传统公共文化服务模式的反向改造。而且,由于农村公共文化空间体系在国家、市场以及传统的力量的作用下已经基本塑造成型。既定的农村公共文化空间规划缺少对类似“舞市”等自发公共文化空间的预留,“舞市”成为争夺稀缺的农村公共文化空间资源的异类而备受诟病和排挤,尤其是在“舞市”与周边公共文化空间功能相斥时,引发的社会冲突在所难免,受村里人指指点点也不在少数。“舞市”作为农村中老年人自发形成的公共文化空间是出于中老年人现实的文化需要,未遵循市场化逻辑,具有反市场化倾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