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图分类号:B506 文献标识码:A 关于黑格尔辩证法思想起源的研究,前辈学者们或是追寻以柏拉图和亚里士多德为代表的古代哲学家的辩证法对黑格尔辩证法的起源意义,这以伽达默尔的《黑格尔的辩证法》(Hegels Dialektik,1971)和杜辛的《黑格尔与哲学史》(Hegel und Geschichte der Philosophie,1983)为代表;或是探讨黑格尔辩证法的起源与基督教之间的关系,即黑格尔辩证法的宗教原型,则以狄尔泰的《青年黑格尔的历史》(Die Jugendgeschichte Hegels,1907)和阿克斯曼的《黑格尔的辩证法思想的起源问题》(Zur Frage nach dem Ursprung des dialektischen Denkens bei Hegel,1939)为代表;或是辨析黑格尔的辩证法与康德、费希特和谢林的辩证法之间的渊源和异同,其中以克罗纳的《从康德到黑格尔》(Von Kant bis Hegel,1921-1924)和希林的《黑格尔:他的意愿和著作》(Hegel,sein Wollen und sein Werk,1929)为代表。此外,还有专门以此为题的研究,如马路谢克的《黑格尔辩证法中的批判和绝对方法》(Kritik und Absolute Methode in Hegels Dialektik,1974)和鲍姆的《黑格尔辩证法的起源》(Die Entstehung der Hegelschen Dialektik,1986),他们都系统化地澄清了黑格尔辩证法在思想史上的起源、生成和实质,并且集中探究了怀疑主义、斯宾诺莎主义等等与黑格尔辩证法之间的渊源。大致来说,关于“黑格尔辩证法思想起源”这个主题,就国内学界而言,相比于探讨黑格尔与康德、费希特和谢林等人之间的思想发展脉络,对他与莱辛、赫尔德和荷尔德林等人之间思想渊源的研究则显得寥寥无几。 事实上,以赫尔德(Johann Gottfried Herder,1744-1803)为例,他作为康德和哈曼的学生,是18世纪伟大的思想领袖之一,正如卡岑巴赫在《赫尔德传》中所评述的那样:“他对19和20世纪文学和哲学的影响比比皆是。但是很少有人能解释,为什么在后来的发展中,被阐发,深化,或者甚至是被草率对待和相互混杂的那些思想竟常常是赫尔德的思想。赫尔德的思想财富所发挥的是一种无名的影响。”①毫无疑问,诸如歌德、施莱尔马赫、黑格尔、密尔、狄尔泰和尼采等人都曾或多或少地受到了赫尔德思想的启发。②特别是在历史哲学方面,赫尔德对德国古典哲学产生了突出的影响。③ 至于赫尔德对黑格尔的影响,虽然黑格尔本人在其著作中甚少提到赫尔德的名字,但考虑到赫尔德在当时德国的影响力,尤其是二者在思想内核上的一种亲缘性,赫尔德对青年黑格尔思想发展的影响是肯定的。对此,里帕尔达④、古留加⑤和卢卡奇⑥都曾表达过类似的观点。一个最早的确定性证据就是在1795年1月26日荷尔德林致黑格尔的一封信中,荷尔德林在描述他与赫尔德的见面时,如此说道:“赫尔德也是为人热诚,他抄着手,象是很老于世故的样子,他经常用比喻来讲话,你对此已深有所知了”。⑦由此可见,黑格尔在图宾根时的确曾深入研究过赫尔德的相关著作。更进一步说,如果是基于一种文本思想的比较研究的话,那么对黑格尔思想历程的考察同样可以证明这一点。⑧ 同样地,一些黑格尔研究专家也曾论证了赫尔德与黑格尔之间的思想渊源,尽管切入的角度或研究思路各有不同。⑨如狄尔泰在其著作《青年黑格尔》中不仅在讨论青年黑格尔关于基督教的三篇论文之一——“民众宗教”(Die Volksreligion)时就明确指出了赫尔德对黑格尔的影响是无处不在的,而且还论述了黑格尔对于赫尔德的批判,即犹太教并非一种幼稚民众的表现,而是一种长期发展的结果。⑩阿克斯曼在《黑格尔的辩证法思想的起源问题》中更是明确地阐述了赫尔德对于黑格尔辩证法形成的意义。(11)而泰勒则是在其鸿篇巨著《黑格尔》中花费一个章节的笔墨来论述赫尔德的表现主义理论对黑格尔哲学思想的启示。(12) 因此,本文所涉及的问题是:黑格尔的辩证法到底是什么?赫尔德哲学思想中所蕴含的黑格尔意义上的辩证法元素是什么?以及我们何以能够说赫尔德对黑格尔辩证法的形成具有重要的意义?有别于考察赫尔德的表现主义或历史主义的那种入口,笔者试图通过黑格尔与赫尔德之间的一种溯源性研究,阐明赫尔德的语言的有机体理论、他关于历史发展的内在原则和必然性思想以及民族、宗教与生命的内在统一的思想对黑格尔辩证法形成的意义。更为重要的是,表明黑格尔的辩证法作为“科学进展的推动的灵魂”(13),不能只是被揭示为一种方法,事实上它更是“事情本身的过程”(14),或者更准确一些,就是事情本身的展开方式,因为“只有通过辩证法原则,科学内容才达到内在联系和必然性”。(15)此外,需要特别指出的是,限于这一特定的切入点,这里主要考察的是二者之间的同质之处,而非异质之处。 一、辩证法:事情本身的过程 直至今日,我们对黑格尔辩证法的理解仍然存在着争议。(16)事实上,且不说少数专门从事哲学研究的专家学者,似乎只要是对西方哲学传统略知一二的人,都对黑格尔的辩证法耳熟能详,但正如黑格尔本人所说的那样,熟知非真知。如果我们关注一下哲学中关于黑格尔辩证法或者相关讨论的论述,那么我们必须承认,尽管我们习惯上在不断地援引黑格尔的辩证思想或者辩证法,但关于黑格尔的诸多研究依旧尚未能够毫无争议地说明辩证法在黑格尔哲学中到底是个什么东西。从这一令人遗憾的事实中,我们或许可以揣测出:黑格尔辩证法思想的真正内容所涉及的可能是一种系统的哲学基本问题,进一步说,探求黑格尔哲学内核——辩证法的理论原则、功能意义和逻辑构成本身可能也是一项系统化的和哲学史的任务。(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