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的“道”,西方的“Being”(有—在—是),印度的“Brahman”(梵),是中、西、印的哲人、見士、論道者,身在天地間,面對自己所見的世界,得出的關於宇宙本體的思想。世界衹有一個,但中、西、印得出的思想卻不同。“道”“Being”“Brahman”體現出來的宇宙,呈現了三大文化對本是豐富多樣的世界各有自己的突出要點;對不同要點,各有自己的安放位置;對各要點以怎樣的形式關聯起來,各有自己的思考理路。但首要的是,中、西、印哲學對自己所在世界提煉出的基本概念;基本概念的不同,所內蘊的思想內容也就不同。 一 “Being”“道”“Brahmam”三大概念之比較 所謂本體論,就是探究那個在紛繁複雜的現象後面決定着現象所以如此的本體。這一本體,在中國是“道”,在西方是“Being”(有—在—是),在印度是“Brahmam”(梵)。把中、西、印的三大本體概念放在一起進行比較,顯出了什麽樣的結果呢?中、西、印哲學從本體概念體現出來的最爲突出的特點,一是宇宙的本質性結構,二是對宇宙結構的言說。 先看西方。“Being”作爲西方哲學的本體論概念,顯示爲三大特點:一是體現爲“實體”的“有”的宇宙(排斥“無”),二是體現爲“本質”的“靜”的宇宙(排斥“動”),三是體現爲與現象在本質上相區別的作爲本體的觀念體系(排斥“現象”)。“Being”是來自古希臘思想、再從神學升級爲哲學而產生的。“Being”思想從來源上講,產生於希臘“ε
μ
”(to be,是)。面對一個事物,想說清它是什麽,就得對此物作一種定性。這一定性,不是將它與神靈關聯,而是將它與理性關聯。“是”說得或曰用得正確,就意味着把握住了此物的本質。當把握住此物的本質時,亞里士多德(Aristotle,前384—前322)專門用“ε
μ
”的陰性分詞“ουσ
a”(是)。這樣,“ουσ
a”就不是一般的“是”,而成爲具有事物本質屬性的“ουσ
a”(substance—本體—實體)。同樣,面對同一類事物,比如床,無論大床、小床、鐵床、木床,都具有床的一般特質。面對各種床,“是”用得正確,這種對類作肯定性的“是”,柏拉圖(Πλατ
ν,前427—前347)用了與“是”有緊密關聯的“ιδεa”(idea/form,理式)。中外史家皆指出,“ιδεa”與“ε
μ
”緊密相關。①這樣,“ιδεa”就成爲由“是”而來的類物的本質屬性。由萬類萬物組成的宇宙整體,“是”要講得正確,巴門尼德(Παρμεν
δη
,約前515—前5世紀中叶後)專門用“ε
μ
”的中性分詞“ο
”(Being—是本身)來表示整個宇宙的本質。這樣,西方的宇宙是由面對宇宙萬事萬物,用以“ε
μ
”形成句子“這是什麼”去認知,而得到正確的“是”——具體個物正確的“ουσ
a”(是—本質),某一類物正確的“ιδεa”(是—理式),整個宇宙正確的“ο
”(是—Being—宇宙整體本質)。從“ο
”(Being—宇宙整體本質)到“ιδεa”(理式—類物本質)到“ουσ
a”(實體—個物本質),構成了整個西方文化的宇宙萬物結構。 在西方,每一個“是”都與存在的事物——個物、類物、宇宙整體相對應。因此,西方世界突出了“有”(Being)而排斥“無”(no-Being)。從具體的“是”(ε
μ
-to be)而來具體之物的“ουσ
a”(本質之是)就是“實體”(ουσ
a-substance)。從實體的個物,到實體的類物,再到實體的宇宙整體,西方的“是”的宇宙就是一個實體的宇宙。實體既是具體事物之本(ουσ
a-substance-本體),同時又是宇宙之本(ο
-Being-本體)。由“ο
”(on-Being-本質)而來的理論,就是“ontology”(本體論)。這個本體論是“有”的本體論、“在”的本體論、“實體”本體論。西方的本體論來自由“ε
μ
”(to be,是)而來的“ουσ
a”(個物本質)、“ιδεa”(類物本質)、“ο
”(宇宙整體本質)。後來,“ουσ
a”去非西方語言中遊行一圈,再回譯到西方語言,成爲“essence”(本質)。本質無論在哪一層級上,“ουσ
a”或“ιδεa”或“ο
”,都是“有”(而不是“無”),本質是永遠存在,個物、類物、宇宙的“本質”都伴隨其從產生到死滅,不受時間影響,是靜止不變的(而不是動和變)。本質之“有”靜止不變從具體現象的運動變化中抽離出來,成爲純觀念存在(而非具體現象)。西方的本體論由“ε
μ
”(to be,是)而來,展開爲“ουσ
a”(個物本質的“a Being”)、“ιδεa”(類物本質的“Beings”)、“ο
”(宇宙整體本質的“Being”)。這一語彙上的演進,決定了西方哲學本體論的三大特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