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年前偶然的机会我看到一部纪录片《幼儿园》,讲述中部城市某寄宿幼儿园小朋友的日常故事,其中一段工作人员与五岁小男孩的访谈对话令我大开眼界: “警察是干什么的?” “交警也可以收蛮多钱,交警。” “你看见过交警收钱没有?” “看见啦。” “怎么收呢?” “我的干爹,他是交警,他收那个车子。” “如果你也可以收钱,那你收上来的钱是交给领导还是自己拿回家呢?” “交给领导,也分一点,都分一点。” “如果不分,都自己拿回家行不行?” “不分?那不行,我的领导没钱怎么办?” 对话戛然而止,由此引发的思考却成为我研究的重要动因:孩童有着什么样的道德伦理世界?他们如何洞察人伦关系之情理,如何理解奠定社会秩序的基础规则,例如关爱、公平、等级、互惠、等等。在当代中国这样一个剧烈变迁的社会,所谓“(先天)自然”和“(后天)养育”如何相互作用、型塑儿童的道德习性?在道德发展过程中,个体心理如何与文化演变相关联,甚至相辅相成?这些思考关乎人类存在的根本处境——人类道德从何而来?生命早期的道德习得与发展蕴含着何等奥秘?儿童道德发展是当前人类学、认知科学,乃至生命科学富有活力的前沿方向,也是打破传统学科界限、知识交叉融会的重要生长点。 本文旨在述评人类学关于儿童道德发展的研究,通过回溯这一领域的重要文献来重新审视我们的理论传统,进而联结到最新发现,立足于中国研究,拓展人类学与认知科学对话的前沿。人类学关于儿童道德发展的研究意在考察日常生活中伦理道德、社会文化、儿童学习(learning)的交集。在人类学广阔的理论光谱中,本文关注心理与认知人类学视野:其特点在于开放、跨学科,本身就是起源于人类学与心理学的对话,内部有多种理论源流,对心理学概念和方法并非全盘接收、常有批判反思。但与人类学其他分支领域不同,心理认知人类学将“思维心智”(mind)视为理解人类行为和社会文化的重要基础,而不是消解摒弃(bracket off)对心理机制(psychology①)的探讨。人终究不是机械,“思维心智”是个体得以与文化表征发生复杂关联的基础;如果说所有社会理论都隐含着对人类心理的假定(assumes an implicit psychology),那么心理认知人类学视野则于文化情境中打开这个黑匣子,将被隐含、被消解,甚至被摒弃的“思维心智”显在化、变为核心问题域,将社会文化与个体心理认知的奇妙交界面置于理论聚光灯之下,因此格外重视儿童发展,肯定儿童学习过程之于文化传播与演变的核心作用。 需要厘清的是,1970年代在欧美兴起的儿童研究(Childhood Studies)虽然与心理认知人类学视角下的儿童发展研究有所交叠,其主流乃是反心理学的极端社会建构主义(radical social constructivism)②,该范式更加侧重于有关儿童和童年的表征(representation),而不是作为学习主体(learner)的儿童本身③。一言以蔽之,本文对“道德发展”的理解特别强调将儿童的学习过程视为积极习得而不是被动地吸收、“内化”道德(Miller,2006)。正如我的博士导师、认知人类学家/演化心理学家帕斯卡·博耶(Pascal Boyer)在The Good Child中文版绪言一中所说:“儿童并非通过‘下载’来移植信息。他们的头脑充满具体期望、直觉和倾向,这让他们能够从与所处环境的信息联系中组织起对世界的整体理解。众所周知,儿童一开始并不是通过被传授语法来习得语言,相反,他们倾听身边的种种对话,在头脑中逐渐形成对语法的理解。这一原则也同样适用于道德:孩子们的道德形成不是社会规范的‘强加’。”我们常常惊叹于儿童习得语言所展现出来的认知能力,那么,是什么样的认知能力和文化传播(transmission)逻辑让幼童在日常生活中萌生出所谓“道德”意识与情感?接下来,我以儿童道德发展为题,对相关心理认知人类学理论源流进行阐释,并剖析当前人类学所呈现的“生物-文化”割裂状态,导致“道德伦理人类学”对儿童发展研究新思潮的忽略;在此基础之上,回顾汉学人类学对儿童社会化和道德发展的典范研究。最后,我将以自己系列作品(Xu,2014,2017,2019,2020a)为案例,抛砖引玉,探讨这个领域的理论、方法论创新和研究前景。 二、儿童道德发展:人类学与心理学的对话历程 以其广阔的整体论视角(holistic perspective)-从生物演化起源到当代文化多样性,人类学对于研究日常生活情境下社会文化、伦理道德和儿童发展的相互型塑机制有着独特的学科优势。然而由于人类学与心理学之间复杂的理论纠葛,儿童发展这一研究领域在人类学思想演进的历史里地位曲折(LeVine,2007)。儿童的道德生活曾经是人类学和心理学经典理论的中心议题,让我们重访一场被当代人类学道德伦理研究所忽略的历史争论(Eberhardt 2014):现代发展心理学之父让·皮亚杰(Jean Piaget)的经典著作,The Moral Judgment of the Child(Piaget,[1932]2007),实为(在涂尔干去世以后)对涂尔干道德教育理论(Durkheim,[1925]1973)的批判:涂尔干以其经典的方法论整体主义框架,将道德理解为“社会事实”,受到社会认可的规则和规范,并且强调对道德的理解与分析不能诉诸个体角度;因此,他对道德教育的理解偏重社会性和集体维度。相比之下,皮亚杰旨在解释人类认知的表观发生学系统(epigenetic system),其理论关注个体如何在与环境交互过程中建立知识(因此在心理学理论范式上仍属于“建构主义”流派④);与涂尔干相反,皮亚杰的研究强调发展中的儿童在理解社会世界和构建道德知识方面的认知能力。由此可见,从人类学、心理学学科创立初期开始,儿童发展就是探索人类道德基础问题的重要方向,例如心理普遍性与文化多样性,道德现实主义与道德相对主义,以及结构(社会规则)与个体能动性。有关儿童发展的人类学研究主要源于两大传统,即美国心理人类学和欧洲认知人类学,本文合称为“心理认知人类学视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