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问题的提出 在冷战后至今的近30年内,亚太地区制度大量兴起,以经贸合作为主的各类制度也得到了迅速的发展,并嵌入到地区秩序之中。同欧盟逐渐形成超国家行为体的一体化模式不同,亚太地区则形成了以双边经贸协定和论坛性质的多边合作制度或规制(regime)为主的模式。①这一时期内,不同地区制度的发展过程不尽相同:一些有利于实现帕累托改进的经贸合作制度因为政治因素而未能构建;一些制度最初虽取得一定成果,最终却逐渐虚化为“首脑俱乐部”或者“清谈馆”;极少数制度取得了一定的进展,部分推动了亚太地区经济一体化的进程。随着总体实力不断增长,中国作为世界上最主要的经济体,将在亚太地区扮演越发重要的角色并承担更多的大国责任,而这些地区经贸合作制度也是中国发挥大国作用的重要舞台。显然,正确理解亚太地区经贸合作制度构建成败的逻辑,对于中国参与地区秩序的塑造具有重要的意义。 本文试图尝试提出和讨论如下核心问题:冷战后亚太地区多边经贸合作制度的构建成败主要受到哪些变量的影响?这些变量是通过何种因果机制影响其构建过程的? 在具体讨论之前,我们还需要说明如下几点。首先,由于苏联解体前后的国际格局是截然不同的,为避免讨论外延的无限扩大,本文选择冷战后至今的亚太地区作为案例选择的时空范围。②由于不同时期的历史情境存在差异,通常更为合适的做法是选择相同时期内的案例进行配对比较分析(paired comparison)。③我们将地理范围选择为“亚太”而非“东亚”的原因在于,东亚地区的经贸合作受美国因素的影响过大,并且许多地区合作规制在地理上都以“亚太”冠名。其次,多边制度往往包含了诸多的行为体,集体行动的合作逻辑不同于“小集团”,因此,本文不讨论双边或少边的自由贸易区(如北美自由贸易区)。④最后,经贸合作制度意味着排除了地区安全合作制度(如东盟地区论坛)或缺乏特定推动地区经贸一体化目标的纯会议性质论坛或规制(如博鳌论坛、太平洋经济合作理事会等)。 全文共分为六个部分。第一部分提出问题。第二部分讨论了既有的地区制度理论及其不足,第三部分在此基础上给出本文的分析框架,将地区制度变迁分为三个阶段,阐述了不同变量和机制在这三个阶段中所发挥的不同作用,并提出用于检验理论的三个基本假设。第四和第五部分分别讨论了冷战结束后至今四个不同时期的亚太地区制度变迁,通过察看东亚经济集团(East Asia Economic Group,EAEG)、亚太经合组织(Asia-Pacific Economic Cooperation,APEC)、东盟与中日韩(10+3)规制(ASEAN Plus Three,APT)、跨太平洋伙伴关系协定(Trans-Pacific Partnership Agreement,TPP)、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Regional Comprehensive Economic Partnership,RCEP)等地区合作制度的发展历程来检验理论。第六部分基于假设检验的结果总结出亚太地区制度变迁的逻辑,并给出相应的政策启示。 二、既有地区制度理论及其不足 地区制度变迁是国际关系研究中的重要问题之一。对于东亚或亚太地区来说,由于受到历史恩怨和现实政治的影响,在可预见的短期内,很难形成像欧盟那样的一体化趋势。另外,中美等国在安全领域存在一定的竞争性,多边经贸合作成为亚太地区制度构建的最重要形式。需要看到的是,亚太地区经贸合作制度变迁的过程十分复杂,该过程既有成功的案例,同时也伴随着失败、停滞、退化或者诸多不确定性。从学者对制度变迁已有的研究中可以看到,制度变迁的成败受到诸多因素的影响,无论是理论分析还是具体关于地区经贸合作制度的研究,在国际关系领域中,关于亚太地区合作制度的讨论仍带有一定的范式色彩,各学派往往从各自的视角强调其范式内的相应变量在推动地区制度构建中的核心作用。根据变量类型的差异,已有的研究大致可以分为三类。 1.功能主义。制度主义的理性选择流派认为,制度是由规则和行为诱导构成的各种体系,在这些体系中,个体努力将他们自身的效用最大化,这种模式明显是功能主义的,他们认为,制度的出现是为了满足社会和经济需要。⑤功能主义理论主要从制度的需求和制度所带来的效益两个层面讨论地区制度变迁。在制度需求层面,经济学家罗伯特·蒙代尔(Robert Mundell)提出通过地区货币一体化来降低交易成本,促进要素和产品流通。⑥新自由制度主义将这部分逻辑引入到国际制度研究中,认为国际制度通过提供规范、原则和程序来促成互惠合作。⑦具体而言,地区组织通过形成区域集团、增加交易、功能性连接,就能够影响一国内部的政治,并形成呼吁一体化的利益群体。⑧在制度维持与深化层面,功能主义强调制度效益在其中发挥的作用。理查德·鲍德温(Richard Baldwin)认为,一体化会通过贸易转移效应形成“多米诺效应”并进一步促使各国加入区域组织。⑨有学者考察了亚太地区的几个制度构建,认为组织间架构的制度化水平和议题的网络外部性有利于制度的推进。⑩功能主义将制度变迁视作为了满足特定需求的自发行为,其面临的最大问题是难以解释扭曲效率的制度经常存在,而可以实现帕累托改进的地区制度却未被推进,并且这类研究时常忽视理论无法解释的案例,在方法上也存在一定选择性偏差。 2.权力主义。现实主义以及部分新制度主义的支持者将制度视作权力斗争的工具,并将制度变迁成败的结果也视为权力的产物。在制度需求层面,传统现实主义理论家质疑国际制度的作用,仅将其视作是干预性变量或权力的副产品。(11)约翰·伊肯伯里(John Ikenberry)则将国际制度视为战略性约束的工具,认为美国可以通过国际制度让中国的权力在其制定的规则和范围内实行。(12)在制度构建层面,现实主义强调制度供给需要大国权力作为基础,认为大国必须作为国际公共物品的提供者。(13)在地区内同样如此,有学者认为,需要有一个无可争议的霸权或者仁慈的领导者来协调规则、条例和政策。(14)但也有学者看到霸权国在东亚地区经济合作中的消极作用:一方面,东亚国家/地区与霸权国的经贸往来分散了对作为地区大国日本的经济依赖,而美国也可以通过对盟友施压而影响一体化进程;(15)另一方面,霸权国会试图操纵当地分裂,以使自己获得经济和政治的好处。(16)政治现实主义是对功能主义的重要批评和补充,其优势在于能够从制度需求和制度构建层面解释为何不合理的制度时常存在,但它却难以解释行为体对于制度的主动遵守和维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