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图分类号]B516.31 如何理解并经受现代性,对中国社会和中国思想界来说仍然是个问题。相应地,如何论证作为现代性首要原则的自由原则,也是当下学界的重要任务之一。在笔者看来,近来出现的数篇讨论意志及自由意志问题的文章便从属于这种努力。在此,笔者无意于继续对自由意志的“发现”作论证,也无意于从自由原则出发梳理现代性的一些基本原理。与此相反,笔者在继承这些既定理论“遗产”的前提下,试图揭示现代自由原则及其基本原理体系的内在困境。换言之,本文试图在承认现代自由原则之“崇高性”的前提下,发掘其内在的面对虚无的生存困境,即其“虚无性”。只有认识到其虚无性,我们才能真正理解现代性的深度及其内在的悖论性,而这些都深刻地融入了现代个体的生存中。在自身的生存中理解并经历它,是我们经受现代性并在经受中寻找克服其困境之可能路径的关键。 一 意志之缺席与出场的内在问题 为了与汉语思想界已经取得的成果相呼应,笔者将从意志的缺席与出场谈起。苏格拉底之后,如何理解善恶成为古希腊思想家们的主导性问题,“无知即恶”“无人自愿作恶”和“德性即知识”等经典命题意味着古希腊人把讨论善恶问题的视角定位在认识论范围内。由此,理解善就转化为在知识上界定何谓真正的善①,不能获得真正的善就是恶;在具体实践上,能否过一种善的生活就以是否掌握了真正的善(即真理)为前提。若不能掌握真正的善,即使出于自愿,我们也不能说人应该为自己的恶负责——毕竟,是无知,而非不自愿,让他处于恶的生存状态。 因此,“如果无人自愿作恶,也就无人自愿行善了。如果作恶是不自愿的,行善也就是不自愿的”②,把自愿与否视为行动的承担者,恶的自愿与善的自愿本身就是无区别的,唯一起决定性作用的只是能否获得关于真正的善的知识。于是,不能实现对真正的善的追求,而只把责任限制在自愿的方面,就使得责任的承担成为不可能。为了化解这个困境,只能设想理性有足够的能力获得真正的善。换言之,承担善恶的责任逼迫古希腊人承认理性与真理(即真正的善)是一回事,若非如此,过一种善的生活,并为自己的恶负责就是不可能的。鉴于生活自身的整体性,善的真理不能是有关“这个”或“那个”的个别知识,那样的话,就会重新进入恶的非自愿性。因此,真理乃是普遍的(非时空性)、绝对的(“一”)③,即道德上对善的追求引导古希腊人设想完满的道德人格与理性上的真理相统一,甚至是相同一。④ 理性能够获得真正的善吗?普遍而绝对的真理是认识性理性能够得到的吗?柏拉图和亚里士多德之后不久,怀疑主义者对此给出明确的回答:不能。根据古希腊人,理性的真理体系首先是一套概念的论证体系,论证需要确切的前提或者标准,但如何确立这个前提或标准呢?首先,这个标准可能是自己的预设,为了论证这个预设,所依据的只能是源于预设的概念推论体系,这乃是一种在自己的预设和概念体系中的“循环论证”。其次,为了提供超出任何个别体系的标准,就需要找到一个共同的标准,但对于任何一种标准,我们总是可以问,这个标准的真理性根据是什么呢?换言之,对于任何标准总是要问标准之标准何在,这乃是一种“无穷后退”。⑤因此,无论如何迫切地需要理性的认知性真理,论证体系的内在要求决定了理性在真理问题上的死结。而从起点上看,真理问题不单单是认识论问题,更是一个生存-实践领域的问题。柏拉图晚年对“天命(Providence)”问题的讨论本身乃是对此的自觉。 于是,理性无法获得关于真正的善的知识这一真理困境,使得人们在道德上的善恶承担陷入困境。可以说,从认识性理性方面追求善的生活几乎是不可能的:人或许注定要生活在恶之中,并且是自愿地生活在恶之中——哪怕主观地认为那是善。⑥长期浸淫于古希腊思想的奥古斯丁对此有着深刻的体会和认知,以至于说出这样的话:“若真理的道路被遮蔽,仅仅靠着自由选择,除了犯罪之外什么都得不到;只有当正确行动和真实的目标清晰地显现时,除非人为之激动并去爱它,否则仍然不会有行动,不会有献身,不会有善的生活。我们爱它不是来自自己的自由选择,而是因着上帝的爱照在心中。”⑦根据黄裕生教授的追溯,以意志取代自愿而讨论行为的归责问题是奥古斯丁对于思想史的重大贡献,甚至是一种突破。⑧其实,若把奥古斯丁放置在希腊化及其后的一段时间看,这种突破的意义或许并没有那么明显,甚至可能只是一种否定意义上的突破。 在自愿原则不能作为善恶评价依据的情况下,真理困境又使得道德上的善恶变得无法理解,在“真理的道路被遮蔽”之后,生存中的选择或者无法被善恶所规定,或者只能是恶。前者是不可能的——为行为作价值判断是生存的内在要求;于是后者成为判断行为属性的唯一可能,这也是奥古斯丁的洞见所在。换言之,在真理之路被遮蔽之后,意志看似能够自由选择,但其实只能选择恶。在相对早期的《论意志的自由选择》中,奥古斯丁把意志视为一种中性的力量⑨,既为中性,就意味着选择倾向可善可恶;但在真理困境中,若无外在力量的帮助,可善可恶只是一种偶然性的选择,对于撞运气的偶然性来说,善恶无法被赋予道德性。这样,意志之中性根本无益于对道德问题和生存问题的解决。在稍后的著作中,奥古斯丁很快作出调整。他指出,凡从自身的意志作出的选择,尽管貌似自由,但结果只有一个,就是自由地选择恶。⑩在古希腊传统中,奥古斯丁对意志要选择恶的论断也能够得到充分的论证。 回到奥古斯丁的基督教思路,这一点可以看得更清楚。意志概念的提出是为了追责,上帝不能是恶的来源,恶只能是自由选择的结果。(11)而结合古希腊认知真理的语境,自由意志只能选择恶。恶是意志的选择,意志只能选择恶,这两个命题结合在一起才完整地刻画了奥古斯丁对意志问题的看法。黄裕生教授或许只看到了第一个命题,但第二个命题才真正显明了奥古斯丁的思路,它也使得奥古斯丁不得不走向基督教,以图对真理困境问题作出基督教式的回答。就此而言,意志概念的出场既是对古希腊真理困境的回应——在理性的认识思路中,只能走向恶;也是在基督教思路中对此困境所作的尝试性回答——恶是人自身必须承担的道德属性。笔者不打算继续讨论基督教对此问题的进一步回答,但可以肯定的是,对于让自由意志出场的奥古斯丁来说,意志是对上帝存在的“自我否定式”辩护,只有在上帝的恩典和爱中,意志才能恢复其最初被造的样子,即重新向善——不是在理性中凭借自己向善,而是在帮助中恢复其最初受造的样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