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图分类号]G640 [文章编号]1003-8418(2020)02-0001-08 [文献标识码]A 大学与学科息息相关,随着“双一流”方案的实施,打造一流学科成为打造一流大学的不二法门。按照当下的思维逻辑,世界一流大学的建成取决于世界一流学科的建成,一流大学建设要以一流学科为基础,以一流学科为引领,应当把资源集中投入到一流学科的建设中,打造更多“学科高峰”。因此,入选“双一流”计划的大学精心打造自己的一流学科,而具有“双一流”候选资格的大学也集中发展自己未来的“双一流”学科。一流学科成为大学的重中之重。但是,同样是建设世界一流大学,德国却采用了不同的战略。德国的“卓越战略”并不看重学科,而是提出了“集群”的概念。“集群”和“学科”的两种进路有何差异与利弊?本文将从德国“卓越集群”建设的政策与理论依据入手,梳理集群的发展历程,并考察集群内部的学科布局与组织运行机制来探讨这些问题,为我国的一流大学建设政策提供参考。 一、卓越大学与“卓越集群” 众所周知,德国从2005年启动了创建卓越大学的“卓越计划”。迄今为止,德国卓越大学建设经历了两个主要阶段:第一阶段为“卓越计划”(Exzellenz Initiative),分为两个资助周期(2006-2012年和2012-2017年)和三条资助路径(大学研究生院、卓越集群和未来计划),大学可同时在三条路径中提交申请。第二阶段为“卓越战略”(Exzellenz Strategie),该战略从2019年1月开始,将原有的三条资助路径转变为两条,取消了研究生院和未来计划,但保留了“卓越集群”(Exzellenz Cluster),同时新增“卓越大学”(Exzellenz Universita
ten)项目。与第一阶段不同,第二阶段只允许各大学在“卓越集群”这一资助路径中提交申请,并根据入选大学迄今为止在“卓越集群”上的总体表现,遴选出若干所大学,通过第二条路径(即“卓越大学”项目)予以重点资助。这一变化反映出德国卓越大学建设对“卓越集群”的重视,可以说,德国卓越大学的建设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卓越集群”的建设。 在联邦与各州最初达成的《卓越协定》中,“卓越集群”被描述为“以项目为导向”,用于“促进顶尖科研”;该《协定》第4条规定,相关程序由德国科学基金会与德国科学委员会组成的“共同委员会”执行[1]。该委员会在2008年的报告中将“卓越集群”定义为“在德国大学所在区位建立具有国际显示度和竞争力的科研教育机构,同时让科学相互联通与合作成为可能”[2],是“高校战略规划的重要组成部分,以显著提高高校形象,促进其确立发展重点”[3]。从该定义可以看出,“科研教育机构”是“卓越集群”的基本形式,而高校在战略规划上“重点布局”则成为建设“卓越集群”的核心手段。迄今为止,德国“卓越集群”已具备一定规模,内部结构逐渐稳定,而“卓越集群”的分布情况也能基本反映德国“准卓越大学”的布局情况。下文将从德国“卓越集群”的政策与理论依据出发,探讨其建设的合理性以及在现实发展中所发挥的重要作用。 (一)“卓越集群”的提出 “卓越集群”最早出现于“卓越计划”的讨论过程之中。当时的教育部长布尔曼在2004年提出了关于建设精英大学的动议(其目标定位为“加强高校与校外科研机构以及经济领域的联通”,让“科研回归校园”),这引起了各州的不满,因为联邦政府计划用2亿5千万竞争性经费建设顶尖大学,而同时却要削减拨付给各州的3亿4千万高校建设经费[4]。对此,部分联邦州(比如巴伐利亚州)提出以“卓越网络”(Netzwerk der Exzellenz)的方式来资助大学里的“专业领域”[5],想避免出现以州立大学为单位的资助方式,因为这会导致部分州在资源分配中成为输家。德国文化部长联席会也认为,“竞争不应该发生在大学之间,而应该在院系和科学领域的层面”,并强调应让“科学集群(Wissenschaftlicher Cluster)在卓越网络中汇聚”[6]。由此可见,在集群动议阶段,已出现聚焦学科领域的集群设想,各州可通过学科领域的合作来建立集群,这有助于打破以州为单位的资源分配方式。 同时,“卓越集群”概念的背后,还有一种改变大学与校外研究机构之间经费差距较大的考量。德国科学组织联盟(由德国科学基金会、德国高校校长联席会、德国科学委员会、马克斯·普朗克学会、莱布尼茨学会、弗劳恩霍夫协会、赫尔姆霍兹协会七个组织共同建立)在2004年的决议中,从“高校作为教学科研的基础和中心”和“科学体系中最重要的会合点”出发,认为“高校需要特别的资助”,但前提是“高校与校外科研机构的合作,以及各组织专业强项的耦合”[7]。基于此,该联盟从促进创新的角度出发,提出了“建立作为卓越中心的科学和创新集群”[8]。其理由是,“创新发生在教育、科学和经济活动的网络化过程中”[9],认为“实现科学卓越的竞争只能发生在科学领域的具体工作组合中,而且必须包括大学与院系之外的所有科研组织”[10],“通过建立基于主题的科学集群,把区域作为重点单元来发展,既是一条路径,也是一个目标”[11]。由此可见,以大学为“会合点”建设集群,有利于形成推动大学发展的资源分配方式,同时也是激发德国科研领域创新潜力的重要举措。 “卓越集群”不仅是一种政策的方案,同时也具有理论的依据。“卓越计划”共同委员会曾引用德国科学研究信息与科研质量保障研究所(iFQ)对“集群”概念的论证。该论证采用美国管理学家迈克尔·波特(Michael Porter)关于“集群”(Cluster)的定义,认为从理论上看,在全球化时代,“区位”(Location)本应不再作为竞争优势的来源,因为开放的全球市场、便捷的交通运输以及高速的沟通网络,允许任何一家公司在任何时间地点获得任何资源,但在实践中,区位依然很重要[12]。他认为地方区域中的“集群”,即“特定领域内相互关联的公司和机构的地理集中”[13],代表了“一种思考区位的新方式”[14],而基于集群理念的“本地参与(engaging locally)”[15]则有助于提高公司竞争力,因为“地域上、文化上和制度上的相似性”能为公司提供“特殊渠道、更亲密的关系、更好的信息、强大的动力和其他远距离情况下难以获得的优势”[16],而“竞争优势也越来越依赖于地方性知识、关系和动机”[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