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谓族性?概念的来龙去脉 与“种族”、“身份”或“文化”等具有多种用法的术语不同,“族性”这一术语是在科学空间产生的,它属于社会科学用语。因此,要对它作出定义,就应注重它所包含和用以体现的理论研究。 有些奇怪的是,族性概念的产生是为了反驳把族裔或族群视为世界现成事物的看法。20世纪中叶,英语界的人类学首先对公认的“族裔”假设展开了反思。这种假设认为,族裔是在社会组织、语言和文化方面的封闭整体。人类学家弗雷德里克·巴特发表过众多名言,他的影响持续至今,并被视为这项解构活动的鼻祖。巴特是挪威人,但属于英语科研界的一员,因为他用英文写作,在美国和英国接受教育和担任教职。他主编的《族群和族界》(1969)由卑尔根和伦敦的出版商联合出版。他在该书的序言中提出,应当把族群看做属性和身份的范畴,它把人们按照实际的或假定的血统和文化加以分类。这种看法的最大创新在于,它使观察者的注意力从族群内部(语言、文化、政治组织)转向了划分“彼此”的边界。把族群作为一种“边界化”进程来研究,这意味着只从关系体系中来看待它。这种做法与民族学的传统,即专题研究方法大相径庭。 应当指出,巴特和他的合作者并没有使用“族性”一词。该词在美国属于另一谱系,这种纯属美国社会学的第二种思潮对于把族群视为前现代社会和前国家社会的构成实体的看法提出严重质疑,而认为它属于现代社会的构成部分。①开启这场活动的是内森·格雷泽和丹尼尔·莫伊尼汉主编的《族性》一书。该书作者表明了族裔化的进程如何在美国把移民改造成了“族群”。这些族群不再被看做迁徙时代濒临消失的后人,而被视为在移民状态下形成的社会生活演变形式,并往往由源于一个民族的多种亚民族类别统一起来(原来自视为西西里人或皮埃蒙特人,现在变成了意大利裔美国人)。尽管他们始终被看做拥有自身文化的群体,但他们的文化已不是其族群成员以往所在群体的文化了。该文化是在对身份象征和以往叙事的选择中形成的。这些身份象征和以往叙事成了现在博弈的源泉(格雷泽和莫伊尼汉,1975)。 所以,族性的问题有两个来源,这两个来源都促成了传统族群表象的解构,这些族群原本被视为不可更动的坚固现实。 在上述两种研究思路的共同作用下,族性在20世纪90年代成为一个独立的研究领域,并拥有了这方面的专家、“手册”和教材(詹金斯,1997;班克斯,1996)。其采用的主要是“构成主义”研究方法,与“原初论”研究方法形成对立。后者所指的理论方法认为:传输血统、亲属关系或圣物象征的联系(包括族裔联系)是基本特征;这些象征称做“原生物”,因为它们在社会互动之前便已存在。相反,将族性进行构成主义问题化的方法认为,族群是社会关系体系产生的后果,并从多个相互联系的维度看待族群。与偶然性维度有关的看法是,族性有形得成或形不成两种可能。这不是一个解释性原则,而是一个“有待解释的事物”,是一种需要从外部因素,即社会、思想、政治和经济因素来解释其生成的现象。与进程维度相关的看法注重族裔现象的历史性和背景化。族性的形成过程具有历史厚度并从不完结,所以应当研究特定语境下的行动者在何种条件下突出文化差别,启动有助于分辨“我类”的人际关系。最后,关系维度对研究族性的方法非常重要,因为它使人们在分辨“自己人”时必定与对“彼者”的看法有关。这就是要看清:一个群体的内部构成起源于它与其他群体的显著差异,而这些显著差异是在与其他群体的互动中产生的。 与语境相关的理论化 然而,研究领域的统一不应当掩盖族性概念受到的扭曲,因为使用这一概念的研究人员属于不同的学科,具有不同的理论导向,他们从事经验研究的社会语境也不尽相同。 在民族学家研究的多民族传统体系中,邻居的“彼者”构成了自己人之外的中心。巴特在著作中研究的群体关系(达尔富尔的富尔人与巴嘎拉人,阿富汗和巴基斯坦的帕坦人与俾路支人)是居民们在经济和政治妥协或竞争中建立起来的,他们在地理上相互比邻,同属一个社会整体。这个整体不止有一种文化。然而,族裔的划分在群体间的具体关系中得以出现和保持,这些群体关系并非表现为彻底的相异性,②而表现为在排斥和衔接中的区域结合(巴特,1969)。利奇对缅甸山区克钦贡萨人和掸人的研究表明,不仅这些居民中的部分人会改变身份,而且族裔界线也会在不同情况下有所加强或削弱。因此,巴特强调说,身份是在社会和文化连续统中展现的,群体的组织形式和内部标准的变化在于应对与邻近群体的广泛相似性。 格雷泽和莫伊尼汉主编的著作以20世纪60年代的美国为研究背景。在那里,族裔划分是在完全不同的背景下进行的:该社会深受大规模移民和奴隶制历史的影响。族性问题与少数族裔问题相关,与他们争取权利平等和享有福利和资源的斗争相关,与他们要求在公共空间(政治论坛、媒体、大学)获得承认有关。 在西方现代社会中,族裔关系的体系一般表现为族群地位的不对等和国家的强力介入。国家提出官方命名(人口统计)和招聘方式(借助国籍权),以此体现“内外有别”的原则。国家还规定了合法身份,阻止非法身份者进入公共空间,并通过公共政策(同化、逆向歧视、多样化政策等),以精英人士或文化创新者来疏导新的身份机会。身份选择的设想越来越具有移民社群性,注重以抽象实体作为命名的参考(例如“黑人”、“亚洲人”,以及有法国语境的“原住民”),把历史和文化“背景”全然不同的居民集合在一起。 尽管批判原初论族裔定义的研究者都基本认同这些前提,族性的理论化还是具有彼此互动的历史和宏观社会背景,并属于这一概念在不同背景下展现的与种族和部族概念的政治博弈。 人类学家(纳德尔,1945;利奇,1954;摩尔曼,1965)最早在“异国”社会对族裔实体进行理论思考,是由于他们难以在现场分辨和划定人们所说的部族(努皮人、克钦人、仂族人)。于是,他们宣布转向巴特的族群观念,并开始重视更广泛的社会领域。而且,他们不再以“部族”作为文化承载群体的参照术语,而代之以“族群”,从而抛弃了有关族裔身份和组织的原始主义和原初论观点。他们淘汰了一种贬义词及其派生的“部落制”,该贬义词体现了对原殖民地居民与现代民族形式对立的政治形式和社会冲突的鄙视。更彻底的是,这意味着否认“原始人”与“现代人”的二分法,即“彼此之分”(朗克吕,1992)是该领域的组成部分。与术语的改变相关,族群关系成了一种恰当的术语,用以研究复杂的传统政治组织对异质性空间的影响。族群关系也非常适合研究城市化、工业化和新国家建设所带来的变化(科恩,19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