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图分类号]K295.1;K27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7-1873(2019)06-0024-11 在中国的前近代时期,虽然城市与农村的分隔已经形成,但大多数人的身份、职业、生活水平与其居住于城市或乡村并无太大关系。有学者认为,直到19世纪,处于不同的地理区域,行政管理、商业经营水平完全不同的城市和乡村,呈现出一片和谐相融的景象。①西方学者经常以“城乡连续统一体”来称呼这种状态,他们认为当时中国的城市与农村之间相对平等、相当和谐。②虽然此处的“城”可能更多指向的是小城镇,而非大城市,但因为此时期中国大城市极少,整体上看城乡差距并不大。19世纪中期以后,随着现代化工商企业在城市中兴起,城市尤其是沿海、沿江开埠城市得到了迅速发展,城市与农村之间在各方面的差别逐渐拉大,并且越到后来越为明显。民国时期,到城市去,尤其是到上海这样的大都市去,成为农村人的人生理想与目标。民国《川沙县志》记载:“人口有余,则移之上海;职业无成,则求之上海。”③上海成为周边江浙皖乃至全国各地农民实现“发财梦”或至少是改善生活的第一选择。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前,“现代化的城市”与“落后的乡村”之间的对比已经存在人们的印象中。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后,在城市治理总方针指导下,新政府开始在上海等大、中城市大规模动员城市人口还乡,或者是动员到外地农村从事农业生产,其难度可想而知。本文通过详细梳理20世纪50年代上海几次人口疏散的过程,想要探究的是:既然城乡差别早已形成并日渐扩大,新政权建立以后,如何有效动员已经进入城市的人口重回农村?人民政府如何重建这些从城市中疏散的人口的农民身份?这一人口疏散和身份重建的背后,又蕴含着怎样的理念?需要说明的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上海人口身份的重构实际上包含多个方面:一是将“市民”变为“农民”,即将上海城市人口疏散到农村进行安置;二是将“上海市民”变为“外地市民”或“工人”,即从上海迁往内地其他城市或工矿区;三是将农民或外地市民变为“上海人”,即外地人口迁入上海并取得上海户籍和工作。本文暂不讨论后两者。 一 上海的“农民” 1949年3月,中共七届二中全会公报指出,中国共产党“从现在起,重新开始了由城市到乡村,由城市领导乡村的时期”。④毛泽东在七届二中全会上明确提出“从我们接管城市的第一天起,我们的眼睛就要向着这个城市的生产事业的恢复和发展”,这是党的“中心任务”。“只有将城市的生产恢复起来和发展起来了,将消费的城市变成生产的城市了,人民政权才能巩固。”⑤从此,“变消费的城市为生产的城市”就成为了中国共产党治理城市的基本政策,⑥并成为共产党对城市进行管理和改造的基本指导思想,成为“人民城市工作的总方针”。⑦ 1949年5月27日,解放军进驻上海,以陈毅为首的上海市军事管制委员会开始接收和管理上海。上海无疑是中国共产党眼中最为典型的“消费型城市”。1949年5月前后,上海总人口在540万左右,⑧其中一半以上被认定为“消费性人口”。所谓消费性人口当时主要指军管会接收的各类“旧人员”(即国民党政权雇员或与之关系非常密切之人员)25万余人;⑨各类学生将近20万人;⑩“失业工人25万人,连同店员约100万人,贫民65万,游民17万,逃亡地主富农和他们的家属10万人”。(11)这些被认为是“消费性人口”的群体超过237万人。另外,还有数量众多的“生产性人口”的家属们也属于“消费性人口”。 到1955年4月,上海市总人口增加到699万人,其中基本人口,即“在工业、建筑业和有全国意义的高等学校、铁路、海运、空运、港口等工作的人员”,共118万人,约占全市总人口的17%;服务人口,即“在商业、市政企业、文教卫生部门等工作的人员”,约119万余人,也只略多于总人口的17%;农业生产人口20余万人,不到总人口的3%;其他“非在业人员”如儿童、学生、老人、一般无劳动力的人口和失业人口、临时人口约为440万余人,占总人口的63%。(12)所谓“非在业人员”基本上就是指“消费性人口”,已经占到了全市总人口的六成多。 在中国共产党和上海市人民政府的理念中,“变消费的上海为生产的上海”,最重要的就是大力减少上海的“消费性人口”,最简便的方式就是大量疏散上海现有人口。事实上,疏散城市人口,控制人口总量,始终是1949年后上海市人民政府的基本施政目标之一。 当然,城市人口疏散,尤其是从相对现代的上海疏散到相对闭塞的内地,从“先进”的大城市疏散到“落后”的农村地区,是一项非常艰巨的事业。在陈云的号召下,“全国支援上海,上海支援全国”成为中共治理下的上海处理与全国其他地方关系的基本政策,(13)上海市人民政府在疏散城市人口的时候不能以邻为壑,必须在疏散的同时认真考虑疏散策略和安置问题。但是对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初期的上海市人民政府来说,经济凋敝、通货膨胀严重、失业率居高不下,财政上捉襟见肘,一时无法安置数量众多的待疏散人员。因此,上海市军管会、市委、市政府必须利用各种机会,以各种不同的名目,对不同的群体以不同的方式进行疏散。而其中最为重要的方式之一即是强调待疏散人口最初的“农民”身份:不管是入城三五载,还是离乡数十年,只要是他们或者他们的父祖辈曾经来自农村,他们就可以被认定为“农民”。贴上“农民”的标签后,相关部门就可以对他们进行疏散、遣送,从而提高城市人口疏散的动员效率,增加人口疏散的合法性;将其认定为“农民”,更可以相对轻松地安排他们的去向:回到农村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