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长在大学改革发展中的重要地位业已成为世界共识。作为甄选大学校长、建立大学校长职权合法性的大学校长遴选制度,其建设与完善就显得尤为关键。早在1965年,美国学者比尔·J.普瑞斯特(Bill J.Priest)就在《遴选一位大学校长》一文中阐述了大学校长的遴选原则、目标、特征、程序及公开性等问题①;1974年,美国学者约瑟夫·F.考夫曼(Joseph F.Kauffman)的《大学校长的遴选》则进一步从校董会职责、大学校长的性质、搜寻过程的组织、遴选委员会职能、候选人资格与标准、候选人提名、筛选与评估等维度对美国大学校长遴选制度进行系统阐释。②当今世界各国大学校长遴选制度各不相同,各具特色,值得开展深入的分析、对比与借鉴。我国学者对美国大学校长的遴选制度关注较多,分别涉及美国大学校长遴选过程的案例研究、遴选及考核指标体系研究、遴选制度变迁及特征研究、遴选信息公开问题研究等,但对其他国家大学校长遴选制度的研究还相当有限,对不同国家大学校长遴选制度的综合比较研究就更加稀缺。基于英国、加拿大、法国、德国和美国等五个国家大学校长遴选制度的文献资料,可以从大学校长遴选程序、遴选标准、遴选中的政府角色等方面展开国际比较研究。 一、大学校长遴选程序的比较 遴选程序的规范性、科学性与制度性对于大学校长遴选能否成功至关重要。遴选委员会的人员构成反映大学校长遴选能否广泛代表各方意见,从而体现协商共治的治理理念;遴选范围的广泛性影响大学校长遴选的公平性、多样性和质量;遴选过程的透明度一定程度上反映大学校长遴选的公开公正,会影响到决策的科学性、民主性以及大学的社会公信力,是公民知情权和监督权的一种体现。因而,有必要对各国大学校长遴选程序进行考察比较(见表1)。 表1 美英加法德五国大学校长遴选程序的特点比较
| 美国 | 英国 | 加拿大 | 法国 | 德国 | |
遴选机构 | 校长遴选委员会。 | 由大学理事会领导的校长遴选委员会。 | 由校董会和评议会共同建立的校长遴选委员会。 | 校行政委员会。 | 因校而异。 | |
遴选机构规模 | 因校而异。如波士顿大学14人;北卡罗莱纳大学教堂山分校21人;麻省理工学院31人。 | 校长遴选委员会人数在6至20人,因学校规模大小各异。 | 校长遴选委员会人数依各校章程在7至30人间不等。 | 校行政委员会共有委员24至36人。 | 海德堡大学由大学理事会选举,共11人;洪堡大学由大学理事会和大学师生员工代表大会推选8人组建遴选委员会。 | |
遴选机构组成 | 校长遴选委员会一般由学校董事会成员、教师、职工、学生、校友代表组成,公立大学遴选委员会还包括州政府、市政府和社区代表。 | 一般包括教授、学生、职员、政府代表、学校理事会成员、社区代表和工商界人士等。其中,教授代表所占比例相对较高。 | 通常董事会主席亲自担任遴选委员会主席。成员一般包括政府、社区、校友、学术委员会、教授及行政工作人员、学生等代表。 | 包括3至8名教授及同等人员;4至6名学生学员代表;4至6名校内行政、技术等岗位的员工代表;8名政府、校外研究机构及工商业、校友代表等。 | 海德堡大学理事会包括6名校外社会经济界人士、3名教授、1名学术人员、1名学生;洪堡大学由大学理事会和大学师生员工代表大会各自选出4名成员。 | |
外包专业服务 | 部分大学聘请猎头公司参与信息收集或面试等工作。 | 部分大学聘请猎头公司参与对候选人的背景调查等工作。 | 聘请高级人才咨询公司参与制定遴选标准、约谈与考察。 | 不聘请专业咨询公司。 | 不聘请专业咨询公司。 | |
遴选过程公开性 | 公开性较高,但为保护候选人隐私权,越来越倾向于不公开候选人信息。 | 公开性较低。 | 多数为全程保密,少数为部分保密。多数学校遴选标准对外公开。总体趋势趋向保密。 | 现任校长或校行政秘书长将候选人材料和会议安排寄送给行政委员会委员,并在学校公布。 | 公开性较低。 | |
任期 | 一届任期3—4年,可续聘,平均任期呈缩短趋势。 | 一届任期3—5年,可连选连任。 | 一届任期约4年,可连选连任。 | 一届任期4年,可连任1次。 | 一届任期4—8年,可连选连任。 |
(一)英国大学校长遴选程序 英国大学校长遴选程序为:首先在大学理事会(Council)领导下成立专门的校长遴选委员会,由6—20人组成,因学校规模大小各异,一般包括教授、学生、职员、政府代表、学校理事会成员、社区代表和工商界人士等。遴选委员会职责主要包括与现任校长、副校长、校长顾问等面谈,了解学校目前运行状况与困难、未来发展前景等,据此确定选聘校长的标准和校长工作目标与内容等。其次,大学自行发布或者通过猎头公司发布招聘公告,列出对校长职位的资格要求、申请期限、选聘程序、时间安排等。再次,遴选委员会成员按照规定程序,审读候选人材料。部分大学会聘请猎头公司参与候选人背景调查等工作,经反复筛选将候选人数量缩减为3—5人。复次,遴选委员会对候选人面谈,在全面了解候选人的同时,与候选人协商聘用合同的具体条款,在此基础上选出2—3位候选人。最后,理事会在听取遴选委员会对候选人情况的介绍及选拔过程汇报后,深入讨论确定校长人选,部分理事会需经投票确定。新任校长一经确定,由理事会通过新闻媒体、网络系统等媒介手段向社会各界予以介绍。③ (二)加拿大大学校长遴选程序 加拿大大学校长遴选一般需要12—18个月。由校董会(Board of Governors)和评议会(Senate)成立遴选委员会,聘请高级人才咨询公司协助制定遴选标准。部分学校的详细遴选标准因涉及学校弱项或财务计划等对外保密,但多数学校的遴选标准对外公开。具体遴选步骤包括:第一,遴选委员会在校内外广泛征集候选人。学校行政人员、教授、学生及校友均可提出推荐,遴选委员会根据遴选标准选出约10名主要候选人。第二,咨询公司派员赴各地逐一约谈,遴选委员会根据咨询公司了解的情况讨论确定3—5名正式候选人。第三,遴选委员会考察约谈。考察形式包括候选人自我介绍与遴选委员会成员提问、会后共同用餐等,咨询公司参与旁听记录。少数学校要求候选人作公开竞聘演讲。第四,遴选委员会经过详细的背景调查后决定最终人选(通常还确定一名后备人选),并与最终人选协商工资、福利与家庭等安排,就工作权限、任职目标等事宜达成共识,部分省政府在该阶段参与意见。最后,由大学学术委员会投票表决、校董会投票表决和批准。④例如,麦克马斯特大学(McMaster University)2019年1月遴选新校长,遴选程序仍然遵循1976年《麦克马斯特大学法案》。遴选委员会成员由校董会任命的5名成员和评议会任命的5名成员组成,包括校董会主席、校董会副主席、3名教授、1名副教授、1名研究生代表、1名本科生代表与1名图书馆职员等。遴选委员会在成立后的几周中确定搜索过程,广泛与学校社区成员沟通,确保社区成员充分表达对该校校长服务角色定位的看法。同时,该校特别要求遴选过程中不允许向委员会之外的人员分享搜索细节。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