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高等教育规模不断扩大的背景下,以收费和资助并举的教育财政制度改革诠释了新的教育公平体系。本文尝试以辩证之视角分析归纳自1989年我国开始实行教育成本分担与补偿制度以来,高校资助理念的发展规律与演变轨迹。在整合量变因素、梳理嬗变内容、剖析演变过程的基础上,提出新时代高校学生资助工作的未来展望。 一、机会公平理念下的济困型资助 随着高考制度的恢复,高等教育毛入学率的提升,高等教育成为教育财政中的巨大消耗体系,财政支出负担日益加剧。1989到1997年间,我国高等教育进入了精英教育的末期阶段,为了缓解高等教育快速发展与教育财政供给不足之间的矛盾,高等教育从免费制度与试点收费并行的“双轨制”衍变成全面收费制度。[1]随之而来的高昂学费、住宿费、生活费等问题成了限制诸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进入大学的“第一道门槛”。如何让这些学生顺利入学,成为高等教育面临的首要问题。 机会公平,也被称作起点公平,在现代社会中每个人不受性别、种族、出身、经济地位等外部条件的限制,均有接受教育的机会。然而,自高等教育成本分担与补偿制度实行后,高等教育免费时代宣告结束,数量日渐庞大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群体难以入学的问题充分暴露出来,以经济资助为主要手段的资助工作应运而生。 济困型资助是理论作用于实践的应然结果。20世纪70年代人力资本理论的提出与应用,使得教育投资成为人力投资重要组成部分的观点深入人心。作为潜在高级人才的高校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群体,必将成为国家经济建设中不可或缺的重要力量。因此,解决他们的入学问题,关乎国家与民族的未来。同时,随着人才强国战略与科技兴国战略的实施,党和政府把关心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关注高等教育改革发展作为促进科教兴国的一种有效手段。在此背景下,《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生实行贷款制度的办法》《关于对普通高等学校经济困难学生减免学杂费有关事项的通知》等文件相继出台,通过建立信用贷款制度、减免学杂费、困难学生补助、助学金制度、优秀学生奖学金等多种经济手段,大力保障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入学并完成学业。[2]自此,以保障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入学为基本出发点的高等教育“济困型”资助体系开始形成。 “经济援助”成为济困型资助的主要手段。济困即救济困难、接济贫困,就是要从经济方面缓解困难学生的入学压力,从而保障所有学生都能顺利入学。围绕这一基本出发点,济困型资助呈现出以下三方面的特点:第一,资助目的性直接明确,即促进教育的机会公平,使有能力考上大学的经济困难学生同样拥有接受高等教育的机会,力争实现教育机会公平。第二,资助方式多为无偿性。在这一阶段中,以助学金、奖学金、学杂费减免等为代表的保障型资助方式,资金主要由国家教育财政负担,政府定向拨款,并以无偿赠予的方式给予学生,受助学生不需考虑偿还问题。第三,资助工作带有一定的政治倾向性和功利主义色彩。一方面,党和政府提出不能让一个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彰显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另一方面,按照“国家利益大于个人利益”的价值观,大学生毕业后应自觉投身到祖国最需要的地方,从侧面体现出国家在特定时期对大学毕业生人才的需要,带有一定的功利色彩。 实践证明,在济困型理念的指导下,我国高校资助工作取得长足进步,成为高等教育领域最大的民生工程。但是,随着资助工作的进一步推进,济困型资助理念本身存在的缺陷逐渐暴露出来。由于片面重视经济层面的援助,容易忽视学生在心理层面和能力层面的诉求,极易产生资助供需不匹配的情形。重“输血”轻“造血”的无偿性资助方式,弱化甚至忽视了学生在追求个人成长进步道路上的内生动力,反而催生出一批“等靠要”的懒惰群体。“公开比贫”的识别方式在很大程度上伤害了受助学生的自尊心,不够精准的认定背离了公平与效率的价值追求,使得资助资金未能充分、准确地使用,导致真正需要资助的学生未能获得合适的资助。 二、和谐教育理念下的教育型资助 济困型资助的推进为教育型资助奠定了基础。20世纪初,我国高等教育进入从精英教育向大众化教育的过渡阶段。尽管济困型资助无力应对高等教育成本加重、困难学生群体特征变化、资助后续保障不足等一系列新的现实问题,但不可否认的是,通过经济援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经济脱贫”的初级目标基本完成,入学门槛得以轻松跨越,这为教育型资助提供了物质基础和时空可能。 和谐教育的萌芽最早可追溯到春秋战国时期,孔子提出“仁智勇”的统一。近代教育家蔡元培提出“教育要以世界观为终极目的,以美育为桥梁,要进行体智德美四育和谐发展的教育”[3]。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提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大战略思想,系统的和谐教育理念随之而生。受和谐教育理念的影响,高等教育愈发关注学生全面发展与身心和谐的价值目标,尤为关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在德、智、体、美、劳方面的全面协调发展。 矛盾的转变加速了教育型资助理念的诞生。济困型资助向教育型资助的发展过程与矛盾的转变密切相关,主要体现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入学的后续问题上。该群体中的多数学生来自经济较为落后的中西部农村地区,受限于原生家庭经济状况和成长经历,他们往往因不能拥有正确的心理认知而产生“异化”现象,主要有如下表现:部分学生通过开具假证明获得资助,而真贫困的学生却出于保护自尊心等原因选择“默不作声”;有的学生因“吃穿不如别人”产生落差心理,甚至存在自卑、嫉妒、抑郁等心理问题;还有少数学生因不能正确看待贫困,对社会产生对抗心理,等等。深层次剖析此类问题,该群体表现的种种“异化”现象,已经不单是简单的经济问题所致,而是原生家庭经济贫困带来的“心理贫困”效应。同时,由于缺乏及时的思想教育与心理疏导,在进入大学后,这种“心理贫困”产生的副作用愈发明显。因此,面对资助工作中不断产生的新问题和新矛盾,高校教育工作者也逐渐认识到资助工作已不能简单局限于经济援助层面,而应该将目光锁定在受助学生的后续教育工作上,关注学生深层次的心理变化与其他诉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