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追述弃医从文的经过时,鲁迅说:“我们的第一要著,是在改变他们的精神,而善于改变精神的是,我那时以为当然要推文艺,于是想提倡文艺运动了。”①为此,在离开仙台后,他写下了多篇文章,介绍十九世纪欧洲的科学成就、政治制度以及以尼采为代表的“十九世纪末叶思潮”和在拜伦影响下形成的“恶魔诗派”,并翻译了《域外小说集》等文学作品。 鲁迅为何会把“改变精神”作为解决民族危机的出路,而不像同代其他人那样选择改良、革命或者发展实业?而且,在“改变精神”方面,为何又“以为当然要推文艺”,而不是教育或者宗教?最后,他所集中翻译介绍的十九世纪欧洲的思想和文学,为何又能服务于他“改变精神”的使命?为了回答这些问题,本文将围绕鲁迅早期多次使用的“十九世纪文明”这一概念,通过细读几篇重要文献来梳理其思想体系。 一 文明史:“century”的汉译与时段思维的革新 鲁迅在《科学史教篇》中谈到文艺的重要性时提醒我们“当防社会入于偏,日趋而之一极”。人类不仅需要科学家和哲学家,也需要作家和艺术家,因为“使举世惟知识之崇”,“人生必大归于枯寂,如是既久,则美上之感情漓,明敏之思想失,所谓科学,亦同趣于无有矣”。不过,这里更值得注意的是鲁迅的认识方法: 凡此者,皆所以致人性于全,不使之偏倚,因以见今日之文明者也。嗟夫,彼人文史实之所垂示,固如是已!② 原来,以上的论断是由西方“人文史实之所垂示”的,是通过观察“今日之文明”得来的。这表明,文明史是鲁迅早期思想建构的基本视角和知识基础。 鲁迅为何会从文明史的角度来考察欧洲历史并建构自己的思想呢?随后的《文化偏至论》提供了答案。鲁迅指出,洋务派、维新派鼓吹引进科学技术、发展实业或者开国会、立宪法,不过是“抱枝拾叶”,并没有抓住社会进步的关键。他认为,文明的发展一般源于两种动力:一是由漫长的历史孕育出来,“无一不绳前时之遗迹”,“日有其迁流”(类似于进化论中的“遗传”);二是“抗往代之大潮”,为纠正以前的弊端而来(类似于进化论中的“变异”),但其本身“亦不能无偏至”,存在种种弊端。③因此,对“十九世纪末叶文明之一面”的“物质”(科技、实业)和“众数”(立宪、国会),不能像洋务派和维新派那样只看到其表面的辉煌并盲目移植,而应该“循其本”,通过追踪其历史演变来明其利弊。而在历史考察中,分期往往会决定一个人的视野。为此,他特地介绍了“世纪”这一概念: 夫世纪之元,肇于耶稣出世,历年既百,是为一期,大故若兴,斯即此世纪所有事,盖从历来之旧贯而假是为区分,无奥义也。诚以人事连绵,深有本柢,如流水之必自原泉,卉木之茁于根茇,倏忽隐见,理之必无。故苟为寻绎其条贯本末,大都蝉联而不可离,若所谓某世纪文明之特色何在者,特举荦荦大者而为言耳。④ 鲁迅认为,西方常常以“世纪”作为历史分期单位,但“人事连绵,深有本柢”,某种文明在某个世纪勃兴,并不意味着这种文明仅仅属于这个世纪。其发生和演变可能覆盖较长的历史时期。对包括“物质”和“众数”在内的所有历史现象,不应该只关注其辉煌阶段和正面效果,而应该在更长的时段内对其进行全面的考察。 在这段话中,鲁迅不惜纸墨对“世纪”这一概念进行了详细解释。这表明,对当时的中国人来说,它还是一个比较新鲜的概念。事实上,这一概念的引进,至少可以上溯到1894年李提摩太翻译的《泰西新史揽要》(History of the Nineteenth Century)。中译本虽未明确译出原书名中的“century”一词,但李提摩太在多个场合都对它做了特别介绍。在1895年刊于《万国公报》的《泰西新史揽要译本序》中,李提摩太写道:“我英马恳西先生,具才学识三长,而又熟谙掌故,萃生平之心力,成十九周大事记一书。”随后,他又用小号字体加上了这样的说明: 泰西以耶稣降生年纪元,而分每百年为一周。余初译此书时,以其专记一千八百年后事,题作泰西近百年大事记,旋定今名。⑤ 在这里,“周”明显是李提摩太对“century”一词的翻译。这种译法还见于1902年的单行本中。李提摩太在“及读西人马恳西先生所著《十九周大事记》”这段话后同样用小号字体加上了说明:“西例以耶稣降世后每百年为一周,今适在十九周中也。”⑥随后的《凡例》中又有更详尽的解释: 西历以每百年为一周,耶稣降世而后,又即从诞日起计,相沿至一千八百一年,是为第十九周。此书专记一千八百余年之事,故西名曰第十九周大事记,译稿未定之际曾以泰西近百年来大事记为名,旋定今名,以衷简要。⑦ 李提摩太反复介绍“century”这个词,意味着它应该传入不久。在此期间,梁启超在《变法通议》的“论译书”一章中也提到了此书并详细解释了“century”一词: 西人以耶稣纪年,自一千八百年至九百年谓之十九世纪,凡欧洲一切新政皆于此百年内勃兴,故百年内之史最可观。近译《泰西新史揽要》,即此类书也,惟闻非彼中善本。⑧ 与李提摩太不同,梁启超用了“世纪”来翻译“century”。而严复在《天演论》中又提供了另一种译法:“西人有言,十八期民智大进步……”⑨由此可见,晚清时刚刚传入的“century”一词至少存在着“周”“世纪”“期”三种汉译。 在西人的观念中,“century”既是一种纪年法,也是一种历史断代法。在欧洲,基督教会长期占统治地位,教权甚至高于各国主权,一国政权的更替相对来说不具有划时代的意义。鲁迅对此也有察觉:“已而教皇以其权力,制御全欧,使列国靡然受圈,如同社会,疆域之判,等于一区。”⑩教权的统一使得欧洲的历史书写更多地以“世纪”而不是各国政权的更迭来断代。这就为突破一朝、一国的限制,在更长的时段中追溯历史现象的根源和发展脉络,提供了可能性。且举《泰西新史揽要译本序》开头的一句话为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