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专业学位(professional degree)研究生教育始于20世纪90年代,经过二十多年的发展,取得了显著成绩。2010年,在国家“发展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政策的推动下①,专业学位研究生连续多年扩招,逐步实现了学术型人才和应用型人才培养并重的目标,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已成为我国研究生教育一个重要组成部分。然而与规模快速发展相比,我国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质量保障机制的政策与法规的支持不足[1],其培养质量的社会认可度问题也引起学界和社会的高度关注[2],专业学位研究生实践能力、职业发展能力较弱的问题也日渐凸显[3]。此外,目前我国硕士层次的专业学位已有47种,但博士层次的专业学位仅设置了13种,难以满足我国经济与社会的快速发展对多领域高层次应用型专业人才的需求。由此,我们认识到现阶段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发展的主要矛盾是国家与社会的需求与教育供给不充分之间的矛盾。本文基于整体性教育的视角,试图打破政府、社会与高校的碎片化治理现状,构建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场域协同治理分析框架,探讨我国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改革新路径,提出建立“纵横内外”协同发展机制,探索“科教协同、产教融合”教育模式与“集体培养、导师团队指导”培养方式。 一、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发展的主要矛盾:一个碎片化的教育场域 1.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使命与任务 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重在培养“专业能力和职业素养”,能够从事并解决社会特定职业领域的“实际问题”。换言之,专业学位研究生要具备扎实的专业能力、较强的实践应用能力和良好的社会适应能力。2010年,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第27次会议审议通过的《硕士、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发展总体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对我国发展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指导思想、原则和目标进行了明确的要求。笔者认为,《方案》确立了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两大使命和任务: (1)强化职业导向。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属于研究生教育范畴,因此它必须符合研究生教育的一般要求,比如专业能力与学术要求。但更为重要的是,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必须紧跟经济社会发展形势,满足特定职业领域人才需求,能够结合职业资格认证体系,是市场化与职业化的产物。“职业导向”强调了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在人才培养中需要大量的“实践过程”,重在“实践能力”培养,受教育者能够熟悉特定职业领域的具体任务和职业标准,能够解决具体任务中出现的具体问题。在职业实践中,解决这些“具体任务”和“具体问题”至少需要工作人员具备获取“完整工作结构、全面工作过程要素以及相关专业知识等三个方面的能力”[4]。培养这些能力的最佳途径就是将“学习过程”与“工作过程”紧密地融合在一起。 (2)完善综合质量保障机制。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与学术学位研究生教育处于同一层次,但是培养规格不同。从人才培养的要求看,虽然学术型研究生也需要专业能力、实践能力和社会适应能力,但他们更多的是走上学术岗位后再获取后两种能力。高校作为教学和科研单位②,在研究生培养实践中,更擅长将研究生培养成为一名“学术工作者”,客观上,大部分高校本身也不具备良好的实践条件和资源。因此《方案》提出要“努力形成培养单位、教育主管部门、用人单位和社会等多层面的、健全的质量监控体系”。如何整合“培养单位、主管部门、用人单位与社会”等多方面力量,就成为健全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质量监控体系的重要任务。 2.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现实矛盾:碎片化的教育场域 法国社会学家布迪厄(P.Bourdieu)认为,域就是指由各种位置之间客观组成的一个网络(network)或构型(configuration),在其中有力量、有生气、有潜力等存在,并基于这种思想研究了法律场域、文化场域、教育场域等[5]。从布迪厄场域理论出发,有学者认为教育场域(educational field)是指在教育者、受教育者及其他教育参与者相互之间形成的一种以知识的生产、传承、传播和消费为依托,以人的发展、形成和提升为旨归的客观关系网络[6]。从教育的过程来看,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客观关系网络”至少包括高校、政府、行业企业及其他社会部门(主要是各类科研院所)等。 《方案》提出“中央和地方政府应通过制定有关政策,引导并鼓励行业、企业与社会团体、专业组织积极介入专业学位教育”。由于受到诸多因素的影响,这项政策在实际执行过程中并非总是一帆风顺,而且由于教育网络关系中的各个参与主体有不同的利益诉求,在教育实践活动中,高校往往得不到其他参与主体的积极响应,现场观摩、参观访问取代了实践教学,研究生动手实践机会少,影响了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职业导向”目标的实现。2010年以来,大量专业学位研究生毕业后走上工作岗位,但社会和用人单位的反馈结果并不乐观[7],“供给与需求”结构性失衡的矛盾比较突出。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质量不能满足社会需要,根源在于高校与行业企业、社会环境以及政府的政策工具等教育场域在“供需”两个层面脱节。政府的政策工具、行业企业的有效需求与高校的人才培养各自为政,呈现出碎片化供求格局,没有形成统一的教育场域。 我国研究生教育法制化建设一直滞后于研究生教育实践,1980年颁布、2004年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是目前我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领域最高专门法规,但鲜有涉及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等具体教育实践问题。我国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起步晚,政策法规建设也不完善,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政策制定与执行碎片化问题尤为突出。“所谓教育政策碎片化是指政府在教育政策执行过程中因缺乏协调与合作而出现的各自为政现象”[8],比如,《方案》提出要“把校企(行业)联合培养专业学位人才作为重要社会责任”,各高校与行业企业、科研院所通过合作建立研究生工作站、教学科研实践基地,为专业学位研究生搭建实践锻炼的平台,也形成了一批有影响的实践基地。但由于校企合作机制不完善,对于合作产生的成果与知识产权的归属双方都有顾虑,部分合作单位不愿意管理或不清楚如何管理进入实践基地的研究生,特别是仅依靠校友关系等建立的合作实践基地,还存在“人走政息”“虎头蛇尾”的风险[9]。目前政府对此类现象还缺少有效的制度规范与约束,校企联合培养研究生基本停留在高校与行业部门的双向联系阶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