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图分类号]K89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8-7214(2019)03-0072-10 传统村落是中华民族根性的文化载体和传承社区,其所承载的历史景观、传统建筑、文化遗址等物质遗产和生产生活知识、神话传说、宗教信仰、民间艺术、传统节日与礼仪等非物质文化形式,存留了农耕文明时期丰富的文化创造和传统。工业化、城市化、全球化背景下,大量村落被拆迁,原住民散入城镇。更为普遍的情况是原住民进城务工,离乡离土,造成社区空心化。以城镇化为主要标志的传统村落现代化快速发展,虽然为不同群体增加了对话的可能,但是社会文化随之发生剧烈变迁。而在急骤的社会转型期,传统村落所承载的历史记忆和原生态文化没有得到应有的保护,社区、群体或者个体的主体性没有得到应有的尊重,文化的多样性和人类的创造力遭受不同程度的冲击。结合UNESCO《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所凸显的“社区最大限度的参与”,以及“将社区、群体或个人,置于所有保护措施和计划的中心”之原则,①对于依靠口传身授、代际生活传递为主要传承方式的村落文化,留存历史记忆并保护记忆载体是传统村落保护中可行且当行的作为。 一、作为“记忆之场”的传统村落 传统村落是农耕文明记忆的载体。传统民居、风俗、信仰、传说、节庆、仪式、手艺、用具、游艺等等,沉淀着远古的文化信息,是一组组具有象征意义的符号,因而也成为一个个记忆之场。“记忆之场”理论源于法国历史学家皮埃尔·诺拉(Pierre Nora)。发端于20世纪20年代的集体记忆理论历经二战后数十年之久的沉寂,80年代诺拉给予新的关注和发展,从而使记忆理论研究得到长远的推进。在此基础上,文化学和历史人类学框架下的“文化记忆”研究在德国蓬勃展开,随即,传统节日、民俗文化、口述文化、非物质文化遗产等研究也与之相勾连,迄今已产生了一系列跨学科的研究成果。记忆之场并非建构历史叙事的两个重要元素——记忆与场所的简单结合,事实上它有物质的、象征的以及功能的三层含义。具体而言,记忆的场所既是自然的,又是人为的,既是可以感知的经验对象,又是抽象的创作,记忆的场所既指实际的自然空间中的场所,也可以是象征和仪式。论及记忆与历史的关系时诺拉指出,历史与记忆并不是对等的。他以法兰西历史为例,认为二战之后记忆与历史浑然一体的时代结束了。因为,我们可以感知的历史以及历史的见证人正在消失。他还认为,“这里所说的记忆,是所谓原始而古旧的社会记忆,它表现为一种模式并带有秘密性质,历史则是我们这类社会从过去之中创造出来的,而我们的社会注定要走向遗忘,因为它们处于变迁之中。”② 现代化背景下,传统村落不仅仅是一代代原住民自发传承下来的聚落,更是拥有历史文化价值、科学价值和精神价值的文化遗产。冯骥才用发展的眼光诠释文化遗产的概念,提出“传统村落是与现有两大类——物质与非物质文化遗产大不相同的另一类遗产”③。向云驹在论述作为非物质文化遗产主要类型的“文化空间”时也指出,传统村落是文化空间的一个重要来源,并且直观、封闭、完整、形象,是中国文化的一个重要构成和独特呈现。④一旦被纳入以上语境、具有遗产的属性之后,传统村落的保护与发展即被置于一个全新的框架。首先,传统村落具有农耕文明遗存的性质,是过往时代的见证,应当遵循保护第一、适当利用的原则,不能随意进行拆迁、改造与开发;其次,以村落为依托传留下来的文化空间与传统生活方式,属于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范畴,折射着民众的心理与诉求,凝聚着千百年来的地域文化认同,是中华民族的文化基因组成部分,应当被记录、传播、传承;最后,传统村落的物质文化遗产与非物质文化遗产事象是丰富的、多层次的、多义的记忆之场,可以唤起或保护历史记忆。那些有形无形的文化遗产事象,正如诺拉所提到的“博物馆、档案室、公墓、集会、节日、周年纪念日、条约、记录、纪念碑以及朝圣地和社团,它们都是一个时代的见证,是对永恒的幻想。从怀旧的角度来看,它们都是庄严而令人肃穆的充满敬畏的行为。它们是一个没有习俗社会的风俗;一个被亵渎了的社会淡褪的圣迹;一个被磨光了所有特征的社会中的特殊链接;平均化了的社会里事实的区别,在这个社会里,团体成员的识别记号以及特征都逐渐趋向相同和统一”⑤。 在诺拉提出的概念基础上,作为记忆之场的传统村落具有更加广阔的外延。一方面,传统村落最为直观的表现形式是风格多样的建筑,即物质场所,水乡周庄、同里、西塘表达着浓郁的江南风情,西递、宏村是徽派文化的典型,客家围屋、羌族碉楼、土家族吊脚楼匠心独到。有些地方的传统村落是以独特的风水格局名闻遐迩,如诸葛八卦村、船尾村等,有些地方的传统村落是传奇的历史与建筑相连,如贵州的明代遗民及其屯堡建筑与文化,有些传统村落建筑材质、村落布局独具一格,如侗族的鼓楼、风雨桥,白族的本主庙等。另一方面,传统村落是一个某种意义上超越物质的记忆之场——人的记忆、手艺、思维方式、观念和精神,等等,这些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精髓又不可避免地具有物质性,即必须依靠人乃至身体才能够被表现、展演和传承。因此可以说,传承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人便是前文所述“我们可以感知的历史的见证人”。当他们以口述或其他方式呈现具有档案价值的历史记忆时,自身便成为一个个记忆之场。这一富有遗产学色彩的观点,与作为历史学家的诺拉的见解表现出明显的学科差异。然而,又正如诺拉所言,历史与记忆浑然一体的时代已经结束了。这也是曾经在民间生活中活跃着的文化创造成为文化遗产的缘由,它们正在严重萎缩、濒临灭绝。诺拉所追求的记忆之场是另一种历史——当下的与过去保持连续的并由现实的集体所传承的历史,而不是对不在之事重构的历史。⑥因此,在传统农耕文化的历史已然远去的时代,当务之急不是建构历史,而是记录传统文化见证人尚且鲜活的记忆,为后人感知历史留下档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