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秦“诗学”有广、狭二义,广义是指关于诗歌的整体理论,狭义是特指有关《诗经》的学问。就轴心时期而言,即使《诗经》所录作品有限,但也代表了当时诗歌创作的最高水准,从这个意义上讲狭义诗学与广义诗学是可以互相融通的。因此,先秦儒家学者异常重视《诗经》的研读和传授,孔子便是最主要代表人物,美国学者郝大维(David L.Hall)、安乐哲(Roger T.Ames)从以下四方面概括孔子传诗的意义:“首先,《诗》是承载文化价值的宝库,可以代代习之。其次,《诗》包含了有关文化传统丰富珍贵的历史讯息,它所带来的文化之根和血脉意识有利于当代社会的稳定。其三,作为一件艺术品,它涵养情怀,激发审美感受性。其四,《诗》还是促进口头或书面表达能力,为人类经验的表达和诠释提供丰富介质的语言源。”①这些方面固然重要,但却忽视了诗学的教化特征,或者可以认为借助《诗经》“教以化之”是儒家诗学的重要内容或目的,甚至可以认为懂得“诗教”便懂得“诗学”大半。 一、“雅正”与周代诗学的思想变革 春秋鼎革,战国百家,西周建立起的礼乐制度日益崩坏,而《诗》也不可避免地受到影响,正如魏庆之在《诗人玉屑·诗体上》所言:“风雅颂既亡,一变而为离骚,再变而为西汉五言,三变而为歌行杂体,四变而为沉宋律诗。”“风雅颂既亡”而引发的变风变雅的境况无疑是与倡导“克己复礼”的儒家思想不尽一致的,因此“雅正”理念自然应运而生。 “雅”的本义是“楚乌”,语义上“雅”是“正”,正如《论语》中四处提到“雅”的地方,分别是“子所雅言:《诗》《书》、执礼,皆雅言也”(《论语·述而》);“子曰:‘吾自卫反鲁,然后乐正,雅、颂各得其所”(《论语·子罕》);“子曰:‘恶紫之夺朱也,恶郑声之乱雅乐也,恶利口之覆邦家者”(《论语·阳货》)。这里提到了“雅言”和“雅乐”,对于前者,何晏注称“正言也”,因此后世遂有“雅正”之说,用正解雅,意为符合社会道德规范和语言规范,对于后者,按照《礼记·乐记》对雅乐的规定,与郑卫之音相对,它是一种以形式和谐为前提的“德音”,除此之外,还与礼形成互补,起到“治心”的效果。由于语言与音乐的天然同构性,所以孔子口中的雅言、雅乐的所指具有一致性,总体上反映了春秋末期“雅”干预社会的方式及其美学内涵。 孔子时代,《诗经》已经被删减完成,因此他对雅的理解代表了此时普遍的诗学观念。作为民歌存在的早期诗歌并不具备明显的道德内涵,相应的,它们被用于教化的可能性也不大,随着这些作品被采入宫廷并以诗集的形式存在,其教化功能便被建构起来了。诗教完善的过程包括两个层面:一是以“采诗”的方式采集真正具有道德属性的作品,并将之编订成集,用它们对接受者教以化之。对于这一过程,有研究者指出“《诗经》中的作品在先秦时期经历了一个与礼乐相结合的过程,并因此又被尊奉为一部道德经典(所谓‘义之府’)而流行于当时上层贵族,乃至通行于各国政治。可以说,《诗三百》的产生、编订直至其被尊奉为‘义之府’的过程,就是西周与春秋时代因政治需要而使之日益政教化的过程”②,二是以“用诗”或“解诗”的方式对诗歌进行再阐释,相比于第一方面,这种方式被广泛运用。其中较突出的代表就是《左传》,杜预言“《春秋传》引《诗》不皆与今说《诗》者同”③,认为《左传》断章取义的现象较为明显,据统计,④《左传》中对《诗经》的引用共236处,凡116篇。这些作品中出自《二雅》的作品占绝大多数,而且一些作品被反复征引,如“《大雅》中《文王》被用11篇次、《抑》9篇次、《板》8篇次、《烝民》6篇次、《假乐》5篇次;《小雅》中的《常棣》6篇次,《巧言》5篇次”⑤,出现这种情况一方面源于《二雅》自身的特性,与《风》相比,《雅》的文辞更为典雅,具有在正式场合施用的潜能,同时它也不像《颂》那样具有祭祀和歌颂的指向性,可以被灵活地借用。从内容来看,《雅》并不局限在个人的儿女情长,所涉及的主题更为宏大,往往以国家命运为着眼点,比如《小雅·沔水》以沔水飞隼起兴,指责当权者“莫肯念乱”,劝诫友人防备“谗言其兴”,以“心之忧矣,不可弭忘”的心态表达自己忧国忧民的情怀,类似的作品还如《小弁》《巷伯》《菀柳》《四月》《蓼莪》《四牡》等等,因此《毛诗序》言“言天下之事,形四方之风,谓之雅。雅者,正也,言王政之所由废兴也。政有小大,故有小雅焉,有大雅焉”。可以说,儒家学者在删诗、解诗的过程中不断使《诗经》的意义趋于正统,语言更为凝练、完善,儒家典籍在引诗、用诗的过程中则更加强化了教化味道,并借助儒家经学的强力保障,使诗教传统得以形成、巩固和发展。 事实上,以“正”解“雅”并非一蹴而就,在孔子之前有较复杂的发展过程。从字源角度来看,《说文解字》载“雅,楚乌也……秦谓之雅。从隹牙声”⑥,认为秦地将此鸟以“雅”命名,又清人朱骏生《说文通训定声》解释称“大而纯黑反哺者乌;小而不纯黑不反哺者雅。雅即乌之转声字,亦作鸦”,郝懿行在《尔雅义疏》中也有类似观点:“今此鸟大如鸽,百千成群,其声雅雅,故名雅乌。”“雅”与“乌”上古同韵,所以经常会合而用之,在典籍中往往出现“雅乌”“乌雅”“乌鸦”之称,章炳麟称“雅”即“鸦”的古代同音字,发“乌”(ya)音,秦地将之命名为“雅”带有拟音的性质。在上古神话中,人们往往以“金乌”代称太阳,《淮南子·精神篇》有“日中有踆乌”的记载,郭璞将之解释为“三足鸟”,认为太阳中央包含一只三足乌鸦,后世“金乌”之说遂逐渐形成。以先秦人的知识水平,太阳是最具体可感的自然支配力量,甚至可以左右人的生命,其不同季节、不同时辰的位置至关重要,此种背景下“正”的观念便逐渐产生,《周礼·考工记·匠人》载在匠人营国的过程中要制作测量日影的工具,“为规,识日出之景与日入之景,昼参诸日中之景,夜考之极星,以正朝夕”⑦,足可证明日影奇正对当时人生活的重要性。尽管学界亦有以“夏”解“雅”的声音,但其最终指向仍可与以“正”解“雅”相通,梁启超指出“雅音即夏音,犹云中原声云耳”⑧,夏是周人对中原的代称,其地理位置当与秦地一致,这就与《说文》中“秦谓之雅”的说法相互契合了。 由此可见,将“雅”理解为“正”具有深厚的文化积淀,只不过借助孔子的诗教理念将之普遍化,并逐渐成为艺术批评中的重要范畴。进而,孔子及其儒家后学又以“思无邪”将“正”的内涵明确化,《论语·为政》言“诗三百,一言以蔽之,曰:思无邪”,“思无邪”来自于《诗经·鲁颂·
》,原诗赞扬鲁僖公按照伯禽的方法治国,专心致志,心无旁骛,孔子将之借用来评价《诗经》,概括《诗经》思想正统,不惑乱人心。为了对“思无邪”的内涵有更充分的表达,儒家还特别立了一个反面典型:郑卫之音。“郑声之乱雅乐”的根源在于“淫”,郑、卫两地的民歌由于表达情感过于浓烈,所以遭到儒家学者的批判,除此之外,由于两地民歌以表现男女爱情为主,不具备明显的道德性和政治性倾向,这就与孔子宣扬的“雅言”“雅乐”背道而驰,自然成了被否定的对象,对此《乐记·魏文侯》篇记载了一段魏文侯与子夏的对话,当魏文侯向子夏请教古乐与新乐的异同时,子夏先以“郑音好滥淫志”“卫音趋数烦志”谈郑卫之音对人心智的影响,紧接着他说“君好之,则臣为之;上行之,则民从之。《诗》云:‘诱民孔易。’此之谓也”,由此足见对郑卫之音的否定绝不是因为它们对性情的影响,而一定是因为它们会对国君形象和国家治理产生危害,按此,就更加明确了儒家诗教对“正”或“雅”的强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