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明比较是历久弥新的学术热点,特别是当不同文明发生碰撞将人类历史引到关键转折点时,这一论题就更具学术和现实价值。清末民初的中国,放眼向洋看世界成为潮流,催生了一批又一批文明比较的论说和论著(参见郭湛波,2013)。此时,地球另一端的韦伯也在对东西方文明展开系统性的比较研究。他在阐述了基督教新教同现代资本主义在精神气质和伦理上的内在亲和性后,把目光转向东方,追问为什么现代资本主义只能发生在基督教新教文化圈内。与相当多的只是教条对教条的直观比较不同,韦伯的文明比较走的是典型的比较历史社会学道路,试图在共同的问题意识之下,构建表征普遍历史进程的总体性框架,运用理论与历史互动、心态与结构相互参照的方法,探讨每种文明自身独特的运作逻辑,以揭示其是否具有通往现代性的内生动力。韦伯的这一研究路径在学界受到颇多关注,卡尔伯格(Karlberg,1994)是其中的典型,但很遗憾,卡氏只是从形式上厘清韦伯的论述逻辑,而没有深入韦伯将普遍历史与历史个体结合的具体机制中(李荣山,2017;Fahey,1982;Rosenberg,2019)。有鉴于此,本文将以《中国的宗教》为例,呈现韦伯的比较历史社会学方法,讨论韦伯的努力对于我们今天开展文明比较和历史社会学研究的价值。 一、普遍主义何以可能:韦伯的问题意识 人类每种文明是否都能像进化论想象的那样,自然而然地通往现代资本主义,是韦伯展开文明比较的出发点,他对基督教、中国宗教、印度宗教和古犹太教的研究,都围绕这个问题展开。但是,如何界定“现代资本主义”对韦伯而言是一个难题。《新教伦理与资本主义精神》有多维度但零碎的界定,《经济通史》将资本主义会计制度作为理性化资本主义的前提,并为这一制度设计了六个前提要件(韦伯,2006:173-174;Weber,1927:275-278)。这些界定中,“理性化”(rationalism)和“理性主义”(rationalism)无疑是决定性定语,他为自己做的研究规划也肯定了这一点:“基本想法是研究经济发展,特别是研究作为一般意义上的生活理性化的一部分的经济发展。”(转引自Roth,1978:lxiv)但是,这两个概念似乎无法在终极意义上表达韦伯对现代资本主义理念型的界定,他把它们广泛用到与现代资本主义绝对对立的现象中,如将巫术和理性对应起来,说道教形塑出中国“巫术性的‘理性’科学的上层结构”(Weber,1951:199)。总之,“理性”是一个相对性的概念,“从一个角度看是理性的,换个角度看则很可能是非理性的。”(Weber,2001:xxxviiixxxix)。这样,韦伯不得不寻找“西方理性主义的独特性”(Weber,2002:366)。“系统性的理性化”(systematic rationalization)(Weber,1952:249)也许能满足这一要求,可用以理解现代资本主义不仅依赖于理性化的会计制度,还需其他内部的和外部的理性化因素相匹配。但韦伯对这一概念的使用也不严格,说婆罗门(Weber,1958:150,165)和道教都内含着系统化倾向。个中原因,在于“理性化”和“理性主义”在韦伯语境中都是相对于特定情境和目的而言的,未顾及“方式确实理性,但目标却是非理性的”(韦伯,2005:455)的情况。是故,韦伯需要使用其他概念来进一步限定“理性化”和“理性主义”。 这个努力体现在他的《中间考察》中。韦伯从宗教拒世的两种基本对立形式即人世禁欲主义和出世神秘主义中发现,所有救赎宗教都“与现世及其秩序之间,存在着一种不仅尖锐而且持续不断的紧张关系”,这首先表现在宗教共同体与原生宗族(natural sib)之间的冲突,宗族关系和婚姻关系的地位遭到贬低。换言之,救赎宗教贬低血缘纽带的内外有别的情感和道德逻辑即特殊主义,而形塑一种“同胞宗教伦理”并最后达致“不具对象的无差别主义之爱”(objectless acosmism of love)即普遍主义的爱。韦伯由此构建了两对范畴来比较世界宗教,其一是普遍主义与特殊主义,其二是爱与无爱。这两对范畴交叉搭配而成一个基本框架:普遍主义的爱,即同胞伦理;普遍主义的无爱,即彻底的工具理性主义;特殊主义的爱;特殊主义的无爱。韦伯把各宗教放入相应象限,凸显它们之间的异同:救赎宗教包括基督教和佛教的普遍主义的同胞伦理,犹太教和儒教的特殊主义的爱,印度教的特殊主义的无爱。然后,韦伯讨论了现代政治、经济、学术、性爱、艺术等领域各自的特点及在这四个象限中的位置,并分析不同宗教类型同这些领域的亲和性或冲突性。现代官僚制和市场经济不仅同特殊主义有内在紧张,同爱也有内在冲突,只有基督教新教极致化到普遍主义无爱状态后,才同现代政治和经济达成最终一致(韦伯,2004c;Weber,1946b)。 韦伯由此而把“普遍主义”(universalism)引入对现代资本主义的界定中,用以指涉清除了内外之别、身份和等级隔离后劳动力和资源的自由流动和自由组织,以及去人格性、切事的形式理性化;与之对立的特殊主义则指内外有别、因人而异。韦伯从经济角度来评价不同文明类型时,普遍主义是其基本参照系:儒教“缺乏理性的就事论事,非个人性的理性主义以及抽象、非个人、目的性结社的性格”(Weber,1951:241);犹太教存在耶和华信仰越普遍主义化则以色列越成为特殊“选民”的悖论,由此形成的“二元论伦理观”(苏国勋,2016:130)使“奠基于形式合法性的理性经济活动不能且从未获得宗教上积极正面的评价”(韦伯,2007a:426;Weber,1952:344);印度教的种姓制的反普遍主义逻辑更是不言而喻。质言之,这三种文明都持守特殊主义的经济伦理,是故缺失发展现代资本主义的内在动力。帕森斯把韦伯对普遍主义的重视发展到极致,构建了包括普遍主义与特殊主义(particularism)在内的四对模式变量(Parsons and Smelser,2005:34)。若从韦伯的角度看,其他三对模式变量只是普遍主义和特殊主义范畴的注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