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中国成立后,许多具有中小学文化水平的知识青年响应国家号召,到农村去支持农业生产和农村发展,并在20世纪60年代末70年代初形成上山下乡运动高潮。随着“扎根”农村政策的推行和知青在乡的长期化,多数知青都面临着婚姻问题。有关这一问题,已有学者进行了较深入的探讨。美国学者伯恩斯坦对知青的婚姻,尤其是知青与当地农民、知青与知青、知青与城市职工三类婚姻的动机和利弊作了初步的考察。[1]杜鸿林分析了知青在农村恋爱的外在因素和同城知青、异城知青、知青与当地人三种恋爱婚姻的利弊。[2]刘小萌从知青的婚姻政策、婚姻率、婚姻类型,已婚知青的境遇,大龄未婚现象等方面,对知青婚姻问题进行了比较详细的剖析。[3]潘鸣啸通过一些案例,分析了女知青与农民婚姻类型中双方的心理及此类婚姻的结局。[4]火木考察了已婚下乡知青在生活和招工方面的困难以及同城时面对的艰难选择。[5]顾洪章对“文化大革命”后国家关于已婚知青的政策进行了简单梳理。[6]此外,马兰安(Anne McLaren)、高棣民(Thomas B.Gold)在各自的文章中谈到了知青不愿结婚的理由;韩启澜(Emily Honig)考察了“文化大革命”时期知青的各种性关系、性经历、性遭遇;Wang limin在分析80年代上海市大龄未婚青年时,认为知青上山下乡是引起人口比例失调、大龄未婚女青年比未婚男青年多的重要原因。①这些研究成果,使我们对上山下乡中知青婚姻状况有了一个基本了解。但在那个特殊年代,国家对知青婚姻的态度究竟如何,影响知青婚姻的因素又有哪些?知青婚后遇到哪些困难及如何解决?“大返城”给已婚知青带来了怎样的冲击?他们婚姻中的遗留问题最终如何处理的?……这些问题,似乎还鲜有专门的梳理。鉴于此,本文拟以档案资料为基础,以20世纪六七十年代江西境内的知青尤其是上海知青为中心,对此进行系统考察,以丰富和深化对知青婚姻的认识,并在此基础上进一步思考其给予当代的启示。 一、知青婚姻政策与已婚率 国家关于下乡知青的婚姻政策以1974年为界,经历了一个由前期提倡晚婚到后期鼓励在农村结婚扎根的过程。20世纪60年代以来,国家就一直在提倡晚婚(城市男青年28岁、女青年25岁,农村男青年25岁、女青年23岁),希望广大下乡知青在这方面起表率作用。1969年6月,《人民日报》发表评论员文章,指出“对于下乡的男、女知识青年,都要提倡晚婚”[7]。1970年3月在北京召开的延安地区插队青年工作座谈会强调:“要树立社会主义新风尚,支持青年向剥削阶级旧思想、旧风俗作斗争。要坚决打击破坏上山下乡工作的犯罪活动,大力提倡晚婚晚育,坚决反对买卖婚姻。”[8](122)1970年7月,《人民日报》发表《抓好下乡知识青年的工作》的社论,提出要把提倡晚婚看成是对知青的关心和爱护,强调“要关心、爱护青年,大力提倡晚婚”。[9]1973年夏天周恩来在全国知识青年上山下乡工作会议上指出,城镇青年下乡后要做计划生育的模范,他们到农村去,到处讲,这是最好的推广。[3](P505) 从年龄上看,1968年开始上山下乡的知青,基本上都是1966年、1967年和1968年毕业的初高中毕业生,也就是“老三届”。上山下乡之初,他们大多数不足20岁,年龄尚轻。从其自身说,婚姻还不是一个他们需要面对的紧迫问题。据调查,1965年北京市城市妇女的平均初婚年龄在24岁以上;上海市区和郊县妇女的平均初婚年龄,1970-1974年分别为25.5岁和23.2岁。[10]上海县的妇女平均初婚年龄,从20世纪50年代后就一直在提高,1965-1969年为22.69岁,1970-1974年为23.88岁。[11]这说明,在那个时期,大部分“老三届”女知青都尚未达到城市及其郊县女青年的初婚年龄,更遑论男知青了。 由于政策上对晚婚的提倡以及年轻知青对婚姻没有紧迫感,因此无论是知青接受地领导,还是知青家长,抑或知青本人,都对晚婚持开放态度,提倡、支持晚婚。如有的领导在知青会上说,当时最好不要谈恋爱,特别是不要早婚。要提倡晚婚,这是党和革委会对知识青年的关怀。[12]知青家长则普遍担心自己孩子谈恋爱出问题,要求当地大力宣传晚婚。[13]有的下乡知识青年也满怀豪情,公开发出“为革命大力提倡晚婚”的倡议信,认为“实行晚婚决不单纯是生活小事,而是关系到能不能更好地接受贫下中农的冉教育,彻底改造世界观的大问题”,是“革命行动”。[14]正因为此,在下乡前期,知青中结婚者并不多见。 从知青婚姻政策上说,1974年是一个转折点。当年1月27日《河北日报》刊登了一位女知青的来信,信中她把自己与农民的结婚行为看成决心“扎根农村干一辈子革命”。《河北日报》以通栏大标题《敢于同旧传统观念彻底决裂》刊登该信,还加了编者按。编者按把她视为敢于与地主阶级的旧思想、旧传统观念决裂,敢于反潮流的人物,认为她的来信是“生动的批林、批孔和进行路线教育的好教材”。《人民日报》随后对该信进行了转载,引起了很大反响。从此,关于知青婚姻的政策转向鼓励知青在农村结婚,以至于把知青在农村结婚安家视为知识青年上山下乡工作的成果。另一方面,也是更为重要的,知青年龄越来越大,“老三届”知青此时基本上都已到了谈婚论嫁的年龄,知青家长对这一问题也最为关心。②婺源县赴沪家访小组到上海走访后认为,婚姻问题是家长普遍关心的问题,他们怕孩子年龄大了,容易出问题,特别是女青年家长更为担心。为此,家访小组提出,要关心下乡知识青年的婚姻。[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