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图分类号]D822 [文章标识]A [文章编号]1009-721X(2019)05-0003-(25) 在1945年雅尔塔会议和波茨坦会议的基础上建立的两极体系,确认了当时的权力均衡格局。虽然“代理人战争”在世界范围内不断上演,但是两极体系在这个格局的基础上创建了一个子体系,确定了欧洲核心地区的势力范围。在此之后,二战后的安排中形成了一组“游戏规则”,为欧洲超过一代人带来了某种形式的和平。这个秩序显然是不合理的,因为它重新为欧洲国家体系引入了主权等级制度。这种等级制度在1975年8月的《赫尔辛基最后文件》(Helsinki Final Act)中得到确认,而其中关于人权的“第三条款”(Third Basket)开启了超越体系的进程。这些内容又在1990年11月的《巴黎宪章》(Paris Charter)中被进一步明确阐述。该文件虽然强调一个“统一而自由的欧洲”,却又在相反的道路上走得太远。它虽然再次宣称所有欧洲国家拥有平等主权,但并没有对大国政治的现实做出任何规定。它导致了这样一个在理论和严酷现实意义上的“无人区”,而在“冷和平”的年代,即从1989年冷战终结到2014年所谓“新冷战”开始,欧洲一直处在这个无人区里。大西洋安全体系的扩张引发了一个经典的安全困境,即一国提升安全之举会刺激另一国做出防御性的反应,开启难以打破的恶性循环。① 北约扩张就是一个“过度制衡”的显著案例:北约感受到来自一个或将复兴的俄罗斯的威胁,这促使它采取一系列先发制人的举措;这些举措最终制造了潜在威胁,而这却是北约最初的制衡举措想要抵消的。反过来,俄罗斯也感到自身面临威胁,于是采取对抗措施进行回应,这又进一步加剧了邻国对俄罗斯威胁的感知,最终影响到整个大西洋联盟。②从现实主义的观点看,这一轮新的对抗是不必要的。在后共产主义时期的头二十年里,俄罗斯并没有挑战美国的首要地位,甚至没有挑战大西洋安全体系,而是试图寻找一条能够兼顾多方安全利益的途径。但是到头来,合理的方案并没有出现。俄罗斯的反抗最终使北约采取霸权政策,包括使用各种新遏制手段,使其陷入了战略死胡同。这种情况促使俄罗斯与中国以及其他一些国家组建一个反霸联盟(alignment),致力于建构一种反对一元秩序的多元主义的国际体系。 根据英国学派(English School)的思想,国际体系可以被理解为一种双层结构。形象地说,它是一座双层建筑。上层是发展中的全球治理工具和进程(英国学派称之为国际社会的“次级制度”,secondary institutions),它的顶端是联合国,再加上不断分支生长的由国际法和规范期望所构成的网络。英国学派还区分了国际社会中的各种“基本制度”(primary institutions),包括主权、领土、均势、战争、国际法、外交和民族主义,这些元素诞生在欧洲,后来被扩展到世界的其他地方。③所谓的“次级制度”不仅包括联合国,也包括那些寻求在多元的国际体系中增进团结的其他实体。④它们涵盖国际金融治理制度,最初是由世界银行和国际货币基金组织所构成的布雷顿森林体系;也涵盖全球经济治理体系,特别是世界贸易组织。它们当中也有关于法律和环境的国际公约,以及那些涵盖战争规则和国际人道主义实践的公约。这些次级制度根据定义是普遍适用的,而基本制度则产生排他性实践,西方核心会将自身的“文明标准”强加于人,并充当守门人的角色,这在殖民主义的环境下表现得尤其明显。⑤ 尽管大部分的次级制度最初来源于西方,但它的发展从一开始更多是受到共同章程的管理,而不是一味地扩张。⑥例如,联合国的建立不仅来源于各种西方传统,也来源于苏维埃、伊斯兰和其他的思想。随着次级制度的强化,并真正变得更加普遍,它威胁到了自以为是常态的西方霸权模式,同时也为这种霸权消亡后的秩序提供了支撑。英国学派认为,国际体系是从国家、领土、均势、外交和主权等制度中演化而来的,它形成于欧洲,又先后通过殖民主义和民族主义革命扩散到全世界,从而成为真正普遍的存在;而国际社会的很多制度是在二战期间由盟国创立的,反映的是西方价值,并且最初是相对排他的。倘若我们不去挑战这种谱系分类,那么应该注意到,从一开始,一种普遍主义的动力不仅嵌入了国际社会的基本制度,也嵌入了次级制度的顶端,后者从那以后便被归结为“全球治理”的制度,并且被越来越多地阐述,其权威也日渐增长。 赫德利·布尔(Hedley Bull)的经典著作《无政府社会》(The Anarchical Society)强调国家关系中合作和规制的元素,突出跨国思想产生规范和利益的方式,这些规范和利益以国际组织和国际规则的形式被制度化。⑦他显然并没有“把重点放在联合国等国际组织上”,而是在“这些国际组织建立之前就已经出现的国际社会的制度”中,发现了“存在于世界政治中的秩序的基本成因”。⑧布尔的论述保留了相当多有关国家中心型世界的传统思维,但是他的另一种观点调和了这种思维,即国家存在共同利益,国际社会的合作制度能够最好地促进这些共同利益。⑨这些制度就是普遍主义和国家间合作的架构,它们在二战以后逐渐延伸发展起来。⑩而本文正是在这个意义上使用“国际社会”一词,它是对全球治理制度的一种广义的概念化总结。冷战结束后,人们期望这些制度能够有更多的自主性和实质内容。但是事实却相反,随着冷战的两极格局让位于单极格局,这些制度仍然笼罩在大国政治的阴影之中。 由这里,我们来到第二个层级,或者说是我们理论建筑的底层。在国际社会的团结表象之下,存在着多种相互竞争的世界秩序。第一种是自由主义国际秩序,它诞生于20世纪早期,后来被伍德罗·威尔逊阐述为一种基于大西洋体系的普遍秩序。二战后,它被描述为美国领导下的自由主义国际秩序。冷战期间,它遭遇苏联领导的国际秩序替代模型的抗衡,这种模型是基于社会主义对资本军国主义和殖民主义的超越性主张。我们也可以认为存在其他类型的世界秩序,包括由毛泽东时代的中国所定义的“第三世界”。不过,世界秩序的杰出方案是大西洋共同体,以及范围更广但愈发过时的所谓“西方”。在英国学派的早期论述中,由国家组成的国际社会发轫于欧洲,连续波浪式向外扩张,直到覆盖整个世界。这确实是一种“扩张”,将一个体系进行扩展,以至于怀着特殊矛盾心理的俄罗斯很快便被囊括在其中。(11)然而,原始的扩张模型是基于一种单层体系,随着“次级制度”的发展,以及它所涉及的在实际问题(比如环境)上分享主权,这种单层设计的模型已经变得不再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