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诗》亡然后《春秋》作”阐释上的纠结 《孟子·离娄下》说:“王者之迹熄而《诗》亡,《诗》亡然后《春秋》作。”后人对此句的分歧主要集中在“《诗》亡”与“《春秋》作”的时代界定上,说法比较多。东汉赵岐说:“王者,谓圣王也。太平道衰,王迹止熄,颂声不作,故诗亡。《春秋》拨乱,作于衰世也。”①赵岐以为“颂声不作”为衰世,意味着《诗》亡,《春秋》作。朱熹说:“王者之迹熄,谓平王东迁,而政教号令不及于天下也。《诗》亡,谓《黍离》降为《国风》而《雅》亡也。《春秋》,鲁史记之名。孔子因而笔削之。始于鲁隐公之元年,实平王之四十九年也。”②朱熹谓《诗》亡就是《雅》亡,是《黍离》降为《国风》的时候,具体为东迁之后,正好是《春秋》记事开始之年,即鲁隐公元年(周平王四十九年)。清王夫之则称:“故隐公之三年,平王崩,桓王立,《春秋》于是乎托始。孟子曰:‘王者之迹熄而《诗》亡,《诗》亡然后《春秋》作’,谓桓王也。”③指出“亡”“作”于周桓王,即《春秋》记事的第三年。以上说法尽管略有不同,但都主张“亡”与“作”发生于东迁之后,基本以《春秋》记事开始的时间为参照。他们往往把“王者”理解成某个周王,而把《诗》具体到《颂》或《雅》,甚至《黍离》等作品。但是,把“《诗》亡”定在东迁之后,则与春秋时代赋诗言志的盛行相矛盾。《诗》中的大部分作品产生于春秋,春秋时代《诗》不但没亡,反而更加兴盛繁荣,如果说东迁后“《诗》亡”,显然与《诗》的实际不符。 现代学者一般把《诗》当作“王者之迹”的一个标志,以为“《诗》亡然后《春秋》作”正道出了春秋末年《诗》盛极而衰、历史散文代之而兴的情况。这种观点基本以孔子生活的春秋末年作为参照,虽然没有拘泥于哪一王或哪些诗,但是把《春秋》作为历史散文勃兴的标志,也说不通。如果《春秋》文本真是孔子时才出现的话,这样理解也还说得过去,但从《左传》可知春秋时代各国都有自己的《春秋》。孔颖达说:“旧有《春秋》之目,其名起远,亦难得而详……据周世法则,每国有史记,当同名《春秋》。”④如果再联系《竹书纪年》,就会发现《春秋》类文本可能是上古三代通行、东周列国通用的编年文本,不一定产生于《诗》之后。《汉书·艺文志》说“左史记言,右史记事,事为《春秋》,言为《尚书》”⑤,则《春秋》与《尚书》一样古老。若把《春秋》看成春秋末年才出现的文本,看成历史散文兴起的标志,显然也不合理。 以上各家都从《诗》与《春秋》两个文本的依次出现来解释“《诗》亡然后《春秋》作”,无论怎么界定,都有纠结矛盾的地方。钱玄同指责此说不通:“《诗》和《春秋》的系统关系,无论如何说法,总是支离牵强的。”⑥顾颉刚也批评孟子:“他只看见《诗经》与《春秋》是代表前后两种时代的,不看见《诗经》与《春秋》有一部分是在同时代的。他只看见《诗经》是讲王道的,不看见《诗经》里乱离的诗比太平的诗多,东周的诗比西周的诗多。”⑦笔者认为,造成这种“支离牵强”、矛盾纠结的,不是《孟子》的说法不通,而是源自后人对“《春秋》作”之“作”的误解。《孟子·滕文公下》还说:“孔子惧,作《春秋》。”⑧自西汉以来人们把这两个“作”都理解成撰作、编次,形成孔子编撰《春秋》的成见。如董仲舒说:“孔子作《春秋》,先正王而系万事,见素王之文焉。”⑨说《春秋》“见素王之文”,暗示《春秋》为孔子撰作。司马迁说孔子“兴于鲁而次《春秋》”⑩,杜预谓“仲尼因鲁史策书成文”(11),基本都是这个意思。孔颖达还谈到编撰时间:“孔子自卫反鲁,则便撰述《春秋》,三年文成。”(12)显然,孔子编撰《春秋》是经学时代形成的命题,有特殊的历史、政治价值,但未必符合《孟子》的原意。 把“作”解释为编撰,则“《诗》亡然后《春秋》作”必然被理解成《诗》与《春秋》两个文本的依次出现,无论怎么界定二者的时代,都会出现钱玄同、顾颉刚所批评的“支离牵强”的纠结。冯友兰也指出《孟子》的表达有矛盾,他评论“其义则丘窃取之”一语:“孔子只‘取’其义,而非‘作’其义。孟子此说,与他的孔子‘作《春秋》’之说不合。”(13)造成孟子“支离牵强”、自相矛盾的,应该是后人对《孟子》中的“《春秋》作”之“作”的误解。要把握孟子的原意,应该摒弃西汉之后经学的成见,回到《孟子》及先秦的语境中进行探讨。 二、“《诗》亡然后《春秋》作”之“作” “作”在先秦意思比较丰富,多表示始、为之意。《说文》:“作,起也。”段注: 《秦风·无衣》传曰:“作,起也。”《释言》、《穀梁传》曰:“作,为也。”《鲁颂·駉》传曰:“作,始也。”《周颂·天作》传曰:“作,生也。”其义别而略同,别者所因之文不同,同者其字义一也。有一句中同字而别之者,如《小雅》“作而作”,《诗》笺云:“上作,起也;下作,为也。”(14) 段玉裁这段话主要针对《诗经》等书中的“作”而言,其实《孟子》中的“作”与此大体相同。《孟子》约有28个“作”字,其最基本的意思,也不出段玉裁总结的起、为、始、生等义。刘师培合并成“始”“为”两字:“‘作’兼二义,或训为‘始’,或训为‘为’。训‘始’见《说文》,即‘创作’之‘作’,乃《乐记》所谓‘作者之谓圣’也。训‘为’见《尔雅》,与‘创作’之‘作’不同。”(15)“作”的主语或宾语不同,意思则略有变化,此即段玉裁所说“义别而略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