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我们正处于两种经济体制交织的时期,不能简单孤立地去研究贷款风险的防范,而应系统地整体地去考虑问题。笔者设想:分两个阶段基本建成国有商业银行贷款风险的防范体系。世纪之交的3至5年作为第一阶段。这一阶段的基本目标是:加强对信贷风险防范的对策研究,规范制度基础,强化制约措施,降低新增贷款的风险度;高度重视盘活国有商业银行已经形成的不良资产,全面降低贷款余额的综合风险指数。5至10年为第二阶段。这一阶段的基本目标是:从法律规章制度全面完善规范商业银行的贷款行为,商业银行的管理体系基本形成。利率市场化、机构设置自由化、业务范围综合化等国际商业银行的通行惯例在我国实施,基本与国际金融业接轨。 (一)第一阶段的重点工作 跨入21世纪的前后五年,是我国银行商业化进程的重要年代。这一阶段,防范贷款风险的任务十分艰巨,要抓好两大方面的工作: 1.进一步协调好政府、银行和企业三者之间的关系。企业是三者利益的基础,企业发展得好,既能实现政府“经济发展,社会稳定,人民生活水平提高”的目标,又能保证银行信贷资产质量,降低贷款风险;银行是资金融通和流转的枢纽,又是中央政府进行宏观调控的着力点,没有银行的支持,企业难以得到发展,政府实施完善的宏观调控就非常困难;政府是经济和社会的决策部门,其工作的目标和职能是全社会性的,政府决策出现失误,企业和银行的发展都将受到很大的影响。协调理顺“三者”关系,各自要明确并履行好自己的职责,形成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的合力。企业和银行之间要从政策、市场要求以及利益机制上,以市场经济运行规则为标准进行调整。企业要解除被动依赖型的资金供应关系。银行要在国家货币政策指导下,支持企业改革,推动企业的产品上档次,上规模,见效益,形成平等互利,共同发展的新型银企关系。政府和银行要从直接指挥的关系,向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的“统筹、引导、协调、服务”机制关系转变。地方政府的经济发展目标需要银行的支持,银行也应该紧紧围绕地方政府提出的经济工作重点和发展目标服务。但是,地方政府应充分尊重商业银行的信贷自主权,不能用行政管理方式来指挥商业银行的信贷活动,应该成为对所有经济活动进行“统筹规划,信息引导,组织协商,提供服务和检查监督”的宏观调控部门。企业是独立的经济实体,政企职责分开是政企关系的基本着眼点。政府要加快职能转变,精简机构,努力成为一个超脱于微观经济活动的行政管理机构。企业要立足自身,面向市场,改变对政府对银行的依赖关系。政府、银行和企业能在明确责任、义务、职能的基础上,把着眼点放在提高经济发展上,这无疑会大大地降低银行信贷风险,提高信贷资产质量。 2.完善中央银行的调控职能,推进社会保险,努力盘活银行存量资产。 要加强中央银行的宏观调控力度,降低信贷风险。尽快从直接调控转向间接调控,是中央银行改善宏观调控方式的基本要求。要建立反映资金供求状况的贷款利率机制,充分发挥利率杠杆对资金流向的调节作用,这既可保证经济发展所需要资金,同时又提高了整个信贷资产质量,降低了贷款风险。应逐步建立起企业直接和间接融资并存的新的融资模式:我国目前从政策上对直接融资采取了严格的管制,对债券、股票和基金不仅制定了相当严格的条件,而且有非常繁杂的申报程序,使企业直接融资在融资中所占比重很低。1996年,全国新增贷款7800亿元,而同期国家计划发行的债券150亿元,批准基金不到100亿元,新批上市公司(含A、B、H股)股票也不到300亿元,直接融资和银行贷款新增额的比例为1:14。这种融资结构,不仅不利于最大限度地调动企业充分发挥资金的效益,也同时加大了银行贷款的风险,因此,要加速培育直接融资市场,建立起多元化、多载体、多渠道、多形式的新型融资机制,逐步形成银行间接融资与发行股票、债券、基金等直接融资形式并存的新型企业融资方式。同时要重视发展其他金融市场业务,以特大型的经济中心城市为依托,建立起与我国区域经济相适应的有形资金市场,在一般城市建立起与同城票据交换,汇差清算相适应的无形资金市场。加速发展和完善信托投资、保险租赁等非银行金融机构,使企业能在成型的市场中比较灵活地选择适应自己发展的融资形式。 ——要努力盘活国有商业银行存量信贷资产。可以考虑,通过政策性银行债券的方式将国有商业银行的不良信贷资产进行转移。首先是合理界定政策性信贷资产:从贷款使用角度看,只要贷款使用是经国家指令和政策性安排的,均可被列为转移之列。其次是按项目的层次划分中央和地方两级政策性信贷资产:将中央级政策性贷款项目形成的不良信贷资产的债权人由国有商业银行转移到政策性银行;对地方政策性项目所形成的不良信贷资产可根据不同情况由地方财政,或向地方性金融机构如地方商业银行以及地方政策性银行进行转移。财政要进行适度的松动,我国企业目前债务系数这么高,与长期实行的过低利润留成和折旧,过高的税收和上交政策有很大关系。解决的思路是:①通过财政政策松动,给部分企业适度休养生息,冲抵部分债务;②对国民经济有相当影响的部分国有企业,财政实行特殊的扶持政策,注入专项资金;③全面清理“拨改贷”资金,转为国家资本金,减轻企业的债务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