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待国有企业的四个失误 18年来的国有企业改革,作了多种改革试验,反而使相当多的国有企业陷入困境。究其原因,主要是我们对待国有企业相继发生了四个失误: 失误之一,没有深入掌握国有企业的全面情况,只看到国有企业患有“体制病”一面;没有认识到国有企业还患有体制外的“贫血病”。许多国有企业风光一时,可是拖了十年、二十年,乃至三十年,设备老化了、技术落后了、产品过时了、退休职工成堆,此时国有企业已患了严重的“贫血病”。这个病的根子在国家财政已从五十年代的建设财政退化为八十年代的供给财政(吃饭财政)。以1995年为例,当年财政收入6242亿元,财政支出中用于国有企业投资544亿元, 只占当年财政收入的8.71%。“一五”计划财政支出中用于经济建设的支出占40%。由此造成两个“养不起”的相互矛盾:国有企业“养不起”国家财政,国家财政也“养不起”国有企业。国家对国有企业索取过多而予之甚微。 70年代末,改革开放起步的时候,我们面对的就是这样的一批得了“贫血病”的国有企业。当时的国有企业,既要求“体制松绑”,又要求“休养生息”。可是,我们只看到国有企业的“体制病”,没有看到国有企业的“贫血病”。据1996年经济年鉴(第403页)载,1995 年全国工业总产值91894亿元,其中国有工业总产值31220亿元,占33.97 %,非国有工业总产值60675亿元, 占66.02 %, 而当年国家财政收入6242亿元,其中来自国有企业4441.04亿元,占71.14%,来自非国有经济只有1800亿元,只占28.86%。 这些数据证明国有企业负担重于非国有经济。在国有企业负担已经过重的情况下,人们又制造种种名目向国有企业索取,用于支撑各部门各地区上新项目、铺新摊子。 失误之二,转变经济增长方式的改革严重滞后。 转变经济增长方式的改革滞后,同我们没有把国有企业体制改革分两个层次有密切关系。 一个层次是以国有企业为主体的微观层次的体制改革,包括最初的放权松绑、1979—1982年的多种形式利润分成、1983—1986年的“利改税”、1987—1991年的多种形式利润承包,后来又实行转换经营机制的14项放权,以及近两年的现代企业制度改革试点。 又一个层次是以国家为主体的宏观层次的体制改革,即改革国家对国有企业的管理体制。改革的目标是把国有企业从面向指令性计划改革为面向市场。具体改革措施主要是三项,也就是宏观层次改革过三关:第一关是改革指令性计划,即减少到基本取消国家对国有企业下达指令性计划,由市场调节国有企业产、供、销行为;第二关是改革价格体制,即把国有企业产品的行政定价体制改革为由市场形成价格的体制;第三关是改革流通体制,即逐步把国有企业的产品调拨分配体制,改革为国有企业产品进入市场流通的体制。国有企业的宏观层次改革基本完成,就为国有企业摆脱指令性计划的束缚而进入市场创造了体制条件。 国有企业还有两种不同的改革:一种是转换企业体制模式的改革;另一种是转换企业增长方式的改革。在基本解决生产关系的矛盾之后,就该不失时机地把转换国有企业增长方式的改革排到第一位,即把解决生产力的矛盾排到第一位,把企业经营体制的改革排到第二位。因为国有企业一旦进入市场,第一位任务是提高生产力的质量,增强市场竞争能力。这就要求转换企业增长方式,走集约经营之路,降低产品成本,提高产品质量。 我们的失误在于:既没有从理论上分清国有企业存在的两个层次的改革,也没有从理论上论证国有企业有两种不同的改革,由此造成企业增长方式的改革普遍的严重滞后,国家投资和国有企业投资,都往新项目、新摊子上投,以致国有企业技术改造严重滞后。这就造成两个方面的严重后果:一方面国有企业抱病(贫血病)进入市场,以致许多国有企业在市场搏斗中败下阵来;另一方面,大家争上新项目、争铺新摊子。这就造成再生产与扩大再生产之间的尖锐矛盾:从扩大再生产看,基本建设的在建工程已达5万亿元,几年都干不完;从再生产看, 已经出现了结构性的生产过剩,大量生产能力闲置。例如,目前电视机、电冰箱、汽车的生产能力闲置占30—50%;浮法玻璃、炼油、耐火材料的现有生产能力已经超过市场需求,还在那里争上新项目;纺织行业的大量投资不搞后整理的技术改造,反而拼命扩大纺织生产规模,一直发展到4400万锭,比市场需求大体上多2000万锭。类似纺织业的现象,在许多行业中有不同程度的表现。这不是国有制有什么不好,不是国有企业管理上出现了什么大问题,也不是国有企业经营决策有什么重大失误,这完全是转变企业增长方式改革的严重滞后所致。 不错,早在八十年代初,我们就提出把国民经济转移到以提高效益为中心的轨道上来,可是仅有一般号召,没有配套措施跟上去,就不可能落实。现在提出的转变经济增长方式,如果没有措施跟上去,也不可能落到实处。 失误之三,保护民族工业乏力。 我们没有正视国有企业同外资企业处于不平等竞争的状态,没有相应对国有企业采取合理的保护措施。例如,对洋货压价倾销,挤垮相关的国有企业,我们没有反倾销法来保护国内市场。又如收紧信贷规模,对效益好的骨干国有企业流动资金卡得过死,弄得国有企业告贷无门,只好被迫求救于外商,同外商订“城下之盟”。我们有些同志对跨国公司抢占我们市场、挤垮我国有企业,损害我国经济安全,缺乏必要的警惕。再加上一些经办官员为了在并购、引资与进口洋货中,谋取回扣和其他私利,以及有的地方提出“靓女”先嫁口号,把公有制明星企业抢先廉价卖给外商,或者国内有同等质量的产品与设备,也争着用高价买洋货进口。当前,如何保护国内市场,增加国有企业的市场占有率,已成为国有经济的致命问题,也是民族工业的致命问题。最近,江泽民同志明确指出:对“损害我国经济安全的企图,要保持警惕”,并提出要“更好地保护民族工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