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中国经济改革受到了严重的“债困挠”,三维债危机(财政债危机,银行债危机,企业债危机)交织形成了一个“债陷井”,使金融资源不断地聚集、注入、沉淀,被长期锁定在一个低效率的配置流程之中。可以说,如果不理顺这种扭曲的债权债务关系和调整单一的债务结构,不仅会影响资本形成与使用的效率,而且将使改革僵持不前,出现滞胀,破坏正常的社会经济秩序。 众所周知,改革18年来,由于国民收入分配结构的变化,政府作为最大的储蓄者和投资者的“双重身份”发生了转移,居民和企业部门分别成为最大的储蓄者和投资者,相反,财政实力的锐减使之对国民经济运行的调控作用急剧下降。而在当时的体制框架下,居民和企业之间要发生直接融资交易,建立真正的债关系还受到某些制度方面的束缚。结果长期以来,政府运用金融手段向居民借债来维持国有企业的正常运转,国有银行实际上成了金融资本从私人物品到公共物品的转换器。显然,这种融资机制非长久之计,因为它不可能对企业形成真正的债务约束,也不利于国有企业的转机建制。事实证明,绝大多数国有企业已陷入严重的债务危机之中,企业效益的恶化又进一步危及财政和银行部门,使社会资金的流动囿于这样一个误区:居民高债权、高收益,国家高债务、低收益,银行高利率、高风险,企业高成本、低效益。形成一条大的三角债务链:财政欠企业,企业欠银行,银行欠居民。最终是国家对居民的负债,即居民金融资产=国家负债=国有资产。目前,居民部门的储蓄总量达到50000亿元左右,已经与国有资产总值相持平。因此,改革的逻辑必然要求政府大幅度削减对居民的负债,通过建立市场融资机制来引导居民储蓄转化为社会投资包括实物投资、股权投资和保险投资,使居民直接投资取缔银行负债投入成为对经济的主要资本注入方式。 合理地引导居民储蓄分流和提高向社会投资转化的效率与质量是必要的,但是,不能为分流而分流,要在储蓄释放与投资结构的转换中促进新制度的生成,解除国民经济运行过程中的“债困挠”,最终推动改革的深化和经济的发展。初步的设想有: 一、对内开放资本市场,大力发展投资基金 资本市场(主要指证券市场)的主要功能在于通过产权的交易,迅速地实现社会资本的转换、重组与经济结构的调整。80年代以来,我国资本市场的发展速度较快。至1996年9月底在沪深证交所上市的公司共有466家,总股本981.9亿元,比1995年分别增长了38.5%和36.6%,但是,如果与企业股份制改造的紧迫性相比,则存在很大的差距。目前,我国股份有限公司总数为9000多家,股本总额5970亿元,其中,上市公司的数量和股本仅占5%和15%,有人计算过,未上市的股份有限公司若按200家/年的速度上市需要40年以上才能全部进入交易市场,而这部分股份公司仅占我国国有企业总数的7.6%。因此,需要加快资本市场尤其是一级市场的发展进程。一是从“计划控制”向“标准控制”转变,与国际证券管理惯例接轨;二是充分发挥沪深证券交易所和全国20多家证券交易中心、100家产权交易中心的作用,增加证券交易的品种和质量[1]。当前,资本市场的发展主要存在两个方面的阻力:一是扩容速度过猛对市场的压力;二是国有股、法人股的上市流通问题。归纳起来,这都属于市场供给方面的压力。根据供求关系的变化规律,要稳定股票市场的交易价格,我们不能仅仅抑制供给,尤其是在当前体制转轨的关键时期,而应更多的考虑如何增加需求。在此,一条可供选择的思路是大力发展投资基金。因为投资基金具有“集体投资、专家经营、风险分散,降低成本”等特点,必然吸引更多的城镇居民参与到证券投资行业中来。现在全国只有2000多万股民及证券从业人员,股票市值7000亿元,占GDP的比率为9%,债券市值占GDP的比率为11%,二者之和仅20%,远远低于西方发达国家及亚洲“四小龙”(如美国195%,日本139%,韩国84%,泰国112%)。说明资本市场对我国经济运行的作用力还很有限,主要原因就是广大的居民个人缺少一条成本较低(包括时间成本和交易成本),分散风险的投资中介或者说市场进入方式;同时,如果允许投资基金作为机构投资者的身份购买国家股和法人股,既可以使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又不危及公有制的主体地位,实际上是从国家所有制转变为社会所有制。可以考虑把投资基金作为居民投资与国有资产价值流通的市场交易媒介,个人以这种方式进入市场,降低了风险及成本;政府则以小量的资本控股(指投资基金)完成了庞大的国家股及法人股的上市流通问题,可以谓一举两得,但是,目前已上市流通的投资基金在管理上还存在许多不规范之处,要尽快出台投资基金的有关法规,在统一规范的基础上积极、稳妥地发展投资基金。 二、推进住房制度改革,提高金融配套服务 在计划经济体制下,住房是一种公共物品,构成居民的基本福利之一。改革开放以后,随着国民收入分配向居民部门倾斜,住房制度的改革亦同步进行,形成了“住房双轨制”的分配格局,并刺激了房地产投资业的发展。但是近年来房地产市场却面临重重困境,一方面,商品房大量积压,存量不活。另一方面,大量的城镇居民迫切需要改善居住条件,但真正中低收入者,急需住房户很少问津,多数住房为集团购买,房地产市场的潜在需求没有转变为有效需求和现实需求。这既有宏观政策的制约,也有商品住宅不适销对路的因素,也受消费者购买力的制约,也有金融业如何开展配套服务的问题。笔者认为,安居工程将是引导居民储蓄向社会投资转化的又一现实途径,并将带动相关产业如建筑、建材、冶金等50多个物资生产部门的发展,并直接影响到家用电器、家具、金融、服务业等,有望成为新的经济增长点。当前,需要加强以下三个方面的密切配合:一是加快住房制度的改革进程,不断增加个人住房消费,改变目前的住房实物福利分配制度,从“住房双轨制”向单轨制转变,取消“提租补贴”政策,逐步提高房租,使之超过房价的月利息,加快公房出售的步伐,以房养房,刺激个人买房的需求;二是取缔不合理收费,降低商品房价格。据建设部最近的调查显示,商品房价格构成中不合理成份约占30%,世界银行的调查则表明,要实现住房商品化,住房价格与一般家庭年收入之比应保持在3:1与6:1之间,而我国该比例一般在10—12倍之间。据测算,目前我国普通住宅的市场价是成本价的3—6倍,成本价约为家庭收入的3—4倍,显然,具有很大的调控与操作空间[2];三是拓宽银行信贷范围,开办消费者贷款业务,如住房按揭贷款,微型汽车及其它耐用消费品贷款等,消费者贷款的主要形式是分期偿还,以消费者的未来收入增长及稳定程度为保证,其前景是广阔的,如美国1945—1981年,消费者贷款增长了132倍。消费者贷款反映了广大中产阶级的信用要求,而目前我国金融业在这一领域的开拓还远远不足。 三、健全社会统筹制度,推广失业养老保险 社会保障体系的建设是经济体制改革一项艰巨的任务。改革开放之前,人们的教育、就业、医疗、住房等所有涉及到劳动力再生产的方方面面几乎都由国家包下来,之后,随着财政收入比重的大幅度下降,政府已经很难再承担如此庞大的社会保障任务,开始向居民个人方面转移,如从公费医疗到费用包干,从公费教育向自费教育并轨,从计划安排就业到双向选择,从政府养老到自己养老等等,改革试点取得了许多成功的经验,特别是各级政府还建立了相应的社会保障部门,统一筹划、管理从各单位集中上缴的养老基金,待业基金,负责退休人员的工资福利分配和失业人员的再就业培训,安置等等,同时,保险公司也开办了有关的险种,如商业养老保险,基本上反映了这样一个趋势,即建立一个国家基本保险,企业补充保险和个人储蓄保险相结合的多层次、多渠道的社会保险体系,但是,考虑到当前国家财政和地方企业的效益状况,需要适当增加个人在社会保险中承担的义务。据公布的统计资料反映,截止1996年底,90%的离退休职工参加了养老保险,80%左右的在岗职工参加了失业保险,累计筹集保险基金500亿元,年末余额300多亿元,从覆盖面来看社会保障制度的发展速度是很快的,但从社会保险基金的数量规模来看,显然是“杯水车薪”,难以承担体制转轨时期巨大的社会保障压力,需要经历长时期的积累过程才能发挥作用。当前应该考虑拓宽其他资金来源如以货币政策协助财政政策建立社会保障体系,从“花钱维护旧体制”向“拿钱买一个新体制”转变[3]。同时,还要加强社会保险方面的法制建设,明确各方面承担的权利和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