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4月8日,美国特朗普政府将伊朗伊斯兰革命卫队定性为“外国恐怖主义组织”,理由有三:一是该组织为外国组织;二是从事和支持恐怖主义活动,或是拥有参与恐怖主义活动的能力和意图;三是其恐怖主义活动威胁到美国国民安全或国家安全。①显然,特朗普总统此举无疑是在借打击恐怖主义之名,行遏制伊朗伊斯兰政权②之实。伊朗军事力量的构成具有独特性,除正规军以外,伊斯兰革命卫队是重要的武装力量之一,不仅肩担维护国家领土主权职责,而且承担诸如保障社会安定、搜集情报、打击恐怖主义等任务。另外,它一贯坚持“反美”立场,并掌握较为尖端的弹道导弹技术,且对伊朗政治、经济、社会等具有十分重要的影响。③因此,长期以来伊朗伊斯兰革命卫队都是国际社会和学界重点关注的对象。 西方学界对伊斯兰革命卫队的研究成果十分丰富。按研究路径,大致可分为两类:一是历史阐述型,二是田野调查型。整体来看,以英、美学者为代表的西方学界大都会先入为主,认为伊斯兰革命卫队严重阻碍伊朗民主进程,有可能将伊朗变成一个“军事独裁国家”。同时,他们还认定伊斯兰革命卫队下属“圣城旅”(Qods)是“恐怖主义组织”④,观点较为偏颇。与西方学界相比,目前国内学术界对伊斯兰革命卫队的研究不够充分,研究路径主要以动态分析和史实考察为主。基于此,本文将以伊斯兰革命卫队为研究对象,结合其对伊朗政治发展进程所产生的多维影响展开论述,以期更全面地把握伊朗政治、军事等领域的最新动态,并为研判美伊关系走势提供参考。 伊斯兰革命卫队的缘起 1979年伊斯兰革命胜利后,以霍梅尼为核心的伊朗统治集团面临的严峻现实问题是如何进一步巩固政权。伊斯兰政权初期,伊朗社会秩序并不稳固,巴列维国王的残余势力不断在全国各地制造事端,穆加赫丁(Mojahedin)、费达依(Fadayin)等组织则四处煽动民众骚乱,俾路支斯坦(Balochistan)地区的武装势力也对新生政权持有异见。⑤伊朗外部还面临美国、苏联等大国的军事威胁。因此,建立一支值得信任且强有力的武装部队以捍卫伊朗新政权就成为迫切的现实需求。 (一)伊斯兰革命卫队的组建 组建伊斯兰革命卫队是伊朗最高领袖霍梅尼面对严峻形势做出的重要决策。1979年初,在伊斯兰革命委员会(Islamic Revolutionary Council)领导下,伊朗政府对国内各派武装势力的整编工作逐渐展开。当时,伊朗境内4支武装力量明确表态支持霍梅尼政权。一是国民警卫队(National Guard),它由巴扎尔甘(Bazargan)领导的自由运动党成员组成。在巴列维王朝时期,该组织曾将成员派遣至阿尔及利亚、埃及、伊拉克等地进行培训,后接受亚兹迪(Yazdi)的建议,改名为伊斯兰革命卫队。二是名为伊斯兰革命卫队(Islamic Revolution Guards Corps)⑥的武装力量,它由阿亚图拉穆萨维·阿尔达比勒(Mousavi Ardebili)领导的巴列维王朝关押的“政治犯”所组成,后经伊斯兰革命委员会批准成为一支合法军事组织。三是伊斯兰革命圣战士(Holy Warriors of the Islamic Revolution),它由7支武装势力联合组建而成,分别是:共同信仰者同盟(United Community of Believers)、神圣巴德尔组织(Badr Divine)、神圣新兵组织(Divine Enlistees’)、农夫组织(Peasant)、分裂组织(Split Organization)、胜利者组织(The Victorious)、团结组织(United Ones)。这7支武装势力均在1979年伊斯兰革命爆发前就与霍梅尼关系密切,并给予他大量支持。四是名为伊斯兰革命守护者(Guardians of the Islamic Revolution)的武装力量,司令是大阿亚图拉蒙塔泽里(Montazeri)的长子马哈茂德·蒙塔泽里(Mohammad Montazeri)。该组织成员常年在叙利亚、黎巴嫩等地训练,并支持巴勒斯坦武装组织反对犹太复国主义势力。⑦ 1979年4月,伊斯兰革命卫队由上述4支武装力量整编而成。整编工作起初并不顺利,各派武装力量司令均欲保存实力,反对合并。当时,霍梅尼的专职司机莫赫森·拉夫奇道斯特(Mohsen Rafqdoust)发挥了关键作用。据他本人回忆,在一次内部会议中,他对各支武装力量司令明确表示,“如果不同意合并,我就与你们同归于尽。”⑧通过这种极端做法,再加上伊斯兰革命委员会的督促和最高领袖霍梅尼等人的协力安抚,4支武装力量司令最终接受合并。1979年4月22日,伊朗政府对外宣布,伊斯兰革命卫队正式成立。 (二)伊斯兰革命卫队的组织架构和基本职责 从组织架构角度看,伊斯兰革命卫队隶属最高领袖领导,由最高领袖任命总司令指挥部队作战。最高领袖驻革命卫队代表处(Representative of the Supreme Leader)是与伊斯兰革命卫队司令部平行的机构,主要负责官兵的思想政治工作。伊斯兰革命卫队司令部下设有陆海空三军、巴斯基民兵(Basij)和圣城旅(Qods)⑨。此外,联合工作部(Joint Staff of IRGC)主要负责制定与传达作战任务,同样由伊斯兰革命卫队总司令领导。⑩整体来看,伊斯兰革命卫队各部门分工明确,能够相互协调完成各项任务。伊斯兰革命卫队的士兵大体分为3个类别,即现役士兵、义务兵和志愿兵。(11)他们各自承担的服役期限和权利义务不同,现役士兵直接决定伊斯兰革命卫队的战力水平,而义务兵和志愿兵能够有效地提供兵员补给。 伊斯兰革命卫队的首要职责是捍卫伊朗国家主权,防止外敌入侵。伊朗《宪法》第150条规定,“伊斯兰革命卫队必须捍卫伊斯兰革命及其取得的成就,应与其他武装力量共同配合,锻造兄弟般的友谊。”(12)两伊战争期间,伊斯兰革命卫队与伊拉克军队作战,战功卓越。战争结束后,伊斯兰革命卫队受到最高领袖霍梅尼的高度赞赏。其次,伊斯兰革命卫队还承担镇压社会骚乱、维护社会治安的职责。在伊朗国内,如遇民众骚乱,大都会由伊斯兰革命卫队下属的巴斯基民兵配合治安部队加以镇压。此外,政府重要部门诸如电视台、广播电台、报社、法院等机构的安保工作也交由伊斯兰革命卫队负责。而机场、火车站、长途汽车站等交通枢纽的安检工作,同样由伊斯兰革命卫队负责。 当然,出于配合伊朗对外战略的需要,对外“输出革命”、宣传伊朗伊斯兰政权的优越性也是伊斯兰革命卫队的重要职责。自1979年伊斯兰革命爆发以来,尽管国际社会对伊朗国家体制充满质疑,但伊朗本国精英非常自信。他们认为伊朗的政治体制应该成为伊斯兰国家效仿的对象,由此对外“输出革命”是20世纪80年代伊朗外交战略目标之一。伊斯兰革命卫队承担并具体实施这一任务。以黎巴嫩真主党为例,1982年,黎巴嫩真主党获得伊斯兰革命卫队的军事支持和资金援助后实力大增,进而能够与以色列军队展开激烈战斗。在伊拉克,什叶派领袖萨德尔的武装力量也曾接受伊斯兰革命卫队的训练与资金支持。(13)作为执行伊朗外交方针战略的行为主体,无论在具体行动层面,还是思想理念方面,伊斯兰革命卫队都积极落实霍梅尼倡导建立的伊斯兰世界国际体系,在对外“输出伊斯兰革命”和什叶派宗教意识形态等方面发挥了先锋作用。另据伊朗《宪法》规定,伊斯兰革命卫队还承担抢险救灾职能。一旦伊朗遭遇重大自然灾害,伊斯兰革命卫队必须在第一时间内赶往现场救灾。(14)2019年3月,伊朗国内多地发生洪涝灾害,革命卫队就派遣部队前往受灾地区参与救援工作。